作者:張 巍,系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在西方,古典學經歷18世紀后期至20世紀上半葉的草創、勃興和鼎盛時期,從20世紀下半葉開始盛極而衰。一種危機感逐漸彌漫整個西方古典學界:古典世界和當代世界究竟有何關聯?古典學是維系兩者關系的有效手段嗎?古典學的現實意義到底何在?古典學者們開始意識到,古典學必須刻不容緩地反思自身,反思古典學與其所處時代的文化和思潮之間的關系﹔古典學不能再像19世紀那般,以一種高居眾人文學科之首的傲然姿態,在其學科內部延續習以為常的研究。為此,古典學者們作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通過與其他學科和理論的結合,來改變古典學研究的范式,促進古典學的自我反思。其中一條引人矚目的反思之道便是從“古典傳統”到“古典接受”的范式轉變。與其他研究領域相比,這一轉變更能強化古典學的反思精神,從而改變古典學的自我定位。
“古典傳統”研究本屬於古典學術的一個邊緣部分,主要關注古典文化如何被后來的西方文化繼承和傳播。譬如,學者們在研究希臘羅馬經典之際,也會兼及這些經典對后世西方文化的持久影響,學界通稱為“后世影響”研究。以“后世影響”為主線的“古典傳統”研究發端於19世紀,直至20世紀中葉仍十分流行。此類研究的代表作,僅以中文學界已經移譯的著述為例,包括海厄特著的《古典傳統:希臘-羅馬對西方文學的影響》(王晨譯,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5年版,原書出版於1949年)、芬利主編的《希臘的遺產》(張強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原書出版於1981年)以及詹金斯主編的《羅馬的遺產》(晏紹祥、吳舒屏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原書出版於1992年)。這幾部著作的標題便讓讀者一目了然,“影響”和“遺產”是“古典傳統”研究的兩個關鍵詞,它們共同凸顯了古典文化的經典性及其優先地位。
20世紀60年代后期興起的“接受理論”(或稱“接受美學”,由德國學者姚斯和伊瑟爾提倡)從兩個方面改變了“古典傳統”研究的內涵。首先,主導“古典傳統”研究的是“單線影響”模式,這個模式傾向於把古典文化的傳承者和利用者看成是被動的接納者,他們繼承了古典文明的“遺產”,深刻地受其“影響”而難以越其藩籬。於是,研究的重心就擺在了由古及今的單線影響之上,例如《希臘的遺產》和《羅馬的遺產》兩書分門別類地從文學、政治、教育、哲學、科學、法律、宗教、神話、建筑、藝術和城市規劃等領域,介紹現代西方文化繼承自古希臘羅馬的精神和物質財富,突出其巨大而深遠的影響力。與此相對,受“接受理論”滋養的“接受研究”主張,接受者對於古典文化不是被動地繼承,而是與之處於“雙向交流”的關系。因此,“接受研究”的重心從“古典傳統”所側重的被接受者及其歷史文化情境轉向接受者及其歷史文化情境,強調接受發生時刻的優先地位,力求在接受者和被接受者之間形成更為平衡的關系。以古代經典為例,“接受研究”認為,意義並非內在於經典文本當中固定不變,等待后世的某位讀者客觀地發現,然后原封不動地傳承下去,而是在不同的讀者與文本,或者說不同的接受者與被接受的文本之間的對話當中生成﹔經典文本的意義是隨著接受者的不同歷史文化情境而流動的,但也絕非是隨意的,因為上述對話的有效性規定和制約了文本意義的流動性。因此,“接受研究”著重考察接受者對原文本進行了何種創造性的改變,這種改變一方面在接受者所屬的特定的歷史文化情境當中服務於何種目的,產生何種效用﹔另一方面又如何發掘出原文本此前未受關注的層面,進一步豐富其意義。
其次,“古典傳統”研究專注於古典之后的西方文化,視域通常局限於后古典的西方文化內部,例如海厄特的名著《古典傳統:希臘-羅馬對西方文學的影響》一書便起自中世紀英、法文學,經由文藝復興、巴洛克、啟蒙運動和浪漫主義,止於20世紀初的歐洲文學,嚴格遵守副標題裡“西方文學”的界限。這個意義上的“古典傳統”畛域分明,因此英語用單數的Classical Tradition形容之,倒也順理成章。“古典接受”則不然,其范圍不再拘囿於此,而是一方面盡力延伸到古典傳統影響所及的西方文化邊緣地區(例如加勒比海和北非地區這樣的西方國家前殖民地),甚至拓展到不屬於西方文化、但與之發生接觸的其他文化區域(例如東亞,包括中國、日本和韓國)﹔另一方面,“古典接受”又擴展到古典文明的所有時期,而非像“古典傳統”習以為常的那樣,起始於希臘化時期但重點落在古典之后的西方文化,考察后一個文化時段對前一個文化時段的接受,而是上溯到古典世界內部,尤其是希臘古風和古典這兩個被后世奉為典范的時期,考察古典世界內部同一個文化時段之內的各種接受方式。概言之,“古典接受”研究涵蓋了西方“古典世界”內部、西方“后古典世界”以及西方之外的“非古典世界”這三個領域,囊括的范圍十分廣泛,遠遠超出了“古典傳統”的視域,因此用復數的Classical Receptions來指稱,更能彰顯其豐富多元的內涵。
時至今日,雖說“古典接受”並未完全取代“古典傳統”,但一種研究范式的轉變已經勢不可擋,一個更為廣闊的視域正展現在古典學者眼前。如果說“古典傳統”尚處於古典學術的邊緣位置,因為其“單線影響”的模式勢必導致厚古薄今的結果,那麼“古典接受”的“雙向交流”模式則有著進入古典學主流的解釋力,憑借這個模式,我們能夠在古典世界內部,展開多維度的深層次的研究。不過,從“古典傳統”到“古典接受”這一范式轉變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讓我們反思古典學本身。通常,古典學的自我反思被交付給“古典學術史”——另一個如同“古典傳統”那樣的邊緣領域,其視域也同樣受到局限,拘囿於古典學術內部。相比之下,“古典接受”的視域有助於跳脫古典學術史,從更廣闊的歷史文化情境來審視古典學術的理論基礎,每個時代的古典學術與其時代的復雜關系,不同時代的古典學術對研究對象的選擇及其背后所隱含的理論預設、時代思潮和意識形態。把古希臘羅馬看成具有典范意義的文化,對之進行純知識的探究,是19世紀以降現代古典學的根本信念。從“古典接受”的視角來看,現代古典學本身也是古典文化的一種接受方式,恰恰因為現代古典學聲稱自己在各種接受方式當中享有不可動搖的統領地位,就更有必要反思這一信念的合理性:它究竟緣何而起?它訴諸何種十九世紀的時代思潮來確証自身?它的十九世紀理論基礎在當代還能否成立?它面對其他各種接受方式所自我標榜的統領地位是否早已動搖?事實上,早在“古典接受”興起之前一百年,青年古典學者尼採就已經從這個角度反思當時正如日中天的現代古典學(例如《荷馬與古典語文學》《歷史對於人生的利弊》及《我們古典語文學者》諸文),可謂“古典接受”的精神先驅之一。
“古典接受”對古典學的反思,還有助於我們重新檢視西方古典文化進入我國的接受史。這段接受史不能止步於西方古典學被正式引入的晚近四十年,而需一路往前回溯,直到西方古典進入中國的四百年前,也就是耶穌會傳教士最初譯介古希臘羅馬神話和文學的晚明(參看李奭學的《中國晚明與歐洲文學》一書)。對這四百年的西方古典在我國的接受研究,同樣要跳脫“古典學術史”和“古典傳統”的范圍,一方面,不能以古典學術為准繩來衡量﹔另一方面,也不能以被接受的西方古典對中國文化的“影響”為宗旨,而要從不同的接受者及其歷史文化情境出發,挖掘各種接受方式的豐富內涵,權衡其利弊。隻有全盤審視四百年來中國文化對西方古典文化的接受,我們才能謀劃西方古典以及西方古典學在中國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