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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多元多方評價制度結構和運行機制研究

2021年05月18日10:38

大連理工大學李沖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多元多方評價制度結構和運行機制研究》(項目批准號為:12CGL003),最終成果為同名研究報告。課題組成員有:蘇永建、劉世麗、朱蓮花、張麗、林煥翔。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一)研究目的

該成果嘗試通過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引入制度分析范式,來解決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不可通約,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難題,建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新場域,為推進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健康發展提供新的理論路向。在當代制度理論分析中,制度被認為是用來解決實踐中反復出現的集體行動問題。制度的作用在於避免集體行動“新興效應”(emerging effect)的負面影響,約束行動者為達到共同的目標而協作,實現個體層面與集體層面理性相互協同的目的。從制度分析范式看待評價,開啟了一種新的理論路向,有助於還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困境的實質,揭示評價績效扭曲的結構性因素與機制性障礙。

(二)研究意義

該成果通過綜合制度和行為科學的相關理論,分析評價制度結構的分配效應和形成機制,揭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技術”、“管理”和“政策”困境,剖析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結構性因素和機制性障礙,探索多元多方評價制度構成的結構要素和關鍵控制點,豐富我國“結構—功能”視角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研究的理論認識,提出優化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結構與運行機制的制度化建議,對於推進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健康發展具有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

二 成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觀點

(一)研究問題

根據理論進路的不同,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可以歸納為“價值—認知”分析、“事件—過程”分析和“結構—功能”分析3個視角。

“價值—認知”分析的視角關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多元屬性,強調價值認知框架決定評價對象的價值,方法論基礎建立在理性選擇理論之上。其核心觀點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是對人文社會科學多元屬性價值理性認識的回歸。在價值認知的途徑上,堅持使用理性分析的方法劃分價值的維度和類型﹔在評價方法的使用上,質疑從評價對象的量化特征能夠推導定性價值判斷的可行性。

“事件—過程”分析的視角關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主體的多方價值取向,主張從評價事件與過程的動態性和流變性之中把握價值,方法論基礎建立在社會選擇理論之上。其核心觀點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是對評價主體多方價值取向社會選擇的收斂。在價值認知的途徑上,借鑒面向公共決策技術的理論與方法,對評價主體的多方價值取向進行排序與整合﹔在評價方法的使用上,肯定定量評價方法的合理性,強調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的結合。

“結構—功能”分析對“價值—認知”和“事件—過程”分析的視角進行了初步整合,聚焦於整合多元屬性價值和多方取向價值觀的評價制度,強調制度結構對評價過程的形塑作用以及評價機制對評價結果的影響,方法論基礎建立在制度理論和行為科學之上。其核心觀點是: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價值是評價制度結構分配效用制度化作用的結果。不過,評價制度結構是怎樣影響評價績效的?多元多方的評價制度結構和運行機制是如何形成的?評價的技術手段、管理方法和政策工具是如何制度化的?相應的研究尚存在理論空白。

該成果聚焦於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亟須解決的4個問題:第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真理性、意識形態性、經濟性和社會性等多元屬性之間相互沖突的問題﹔第二,學術共同體、政府、社會組織和公眾等評價主體多方價值取向之間彼此競爭的問題﹔第三,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價值顯現的潛在性和長期性與評價要求的終結性和短時性之間難以兼顧的問題﹔第四,學術性、行政性和社會經濟效益性評價的制度設計預期與實際評價效果之間不一致的問題。使用制度分析范式的結構能動“二重性”理論,以評價與制度的關系為出發點,以評價的制度困境為切入點,以結構分析與機制分析為主要維度,嘗試通過3個維度(技術、管理和政策)5個方面(意義、體系、方式、組織和環境)的評價制度模型構建,打通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相互通約的機制機理,解決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難題。

(二)研究內容

該成果以“結構—功能”分析為進路,以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制度結構和運行機制為研究對象,嘗試構建多元多方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該成果由6個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緒論。該部分主要是概述該成果的研究目的及意義、主要內容及重要觀點、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樹以及學術價值、應用價值和社會影響。

第二部分:評價與制度。該部分主要是在研究術語的層面上,科學界定評價與制度的內涵以及制度在評價活動中的分配效應。評價制度不能被單純地理解為評價活動的組織規則,而應當廣義地被視為政策、法律、社會網絡規則、正式組織等對評價的影響乃至決定性的作用。我們既不能工具主義地視評價活動為簡單的理性選擇,也不能行為主義地視評價活動為機械的規則遵循。真實的評價活動是主體的“能動性”、制度的“約束性”以及復雜的社會互動等多方位、多層面和多維度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第三部分:文獻綜述。該部分主要是梳理現有研究文獻,了解已有研究的整體概貌、焦點熱點,以及研究存在的缺陷、不足和理論空白。該部分研究採用科學計量的研究方法,以中國知網(CNKI)收錄的7046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論文為研究樣本,使用由美籍華裔學者陳超美教授開發的CiteSpace5.0R2軟件,採用分類比較與知識圖譜可視化方法,從宏觀、中觀與微觀的多維視角,系統、全面、直觀地梳理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發展歷程與整體概貌。

第四部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困境。該部分主要是依據文獻綜述梳理出的理論研究空白,在“技術”、“管理”和“政策”3個維度上聚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存在的困境。該部分研究使用“理解”和“理想類型”的方法,提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技術”困境在於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價值上的特殊性,以及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兩種方法在機制機理上的“不可通約性”﹔“管理”困境在於評價活動中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政策”困境在於政策制定、執行和評估環節上的“不完備性”。

第五部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制度結構分析。該部分主要是從結構能動“二重性”的視角,分析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的構成要素和組織場域。該部分研究基於評價實踐中的現實問題:當評價主體、評價代理人和被評價者高度相互依賴時,程序、方法和標准無法解釋和解決人的策略行為問題。該部分研究提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結構是由“規制性”“規范性”“文化認知性”等規則要素與“符號系統”“關系系統”“慣習系統”“人工器物”等社會建構彼此嵌入、耦合而形成的復雜系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績效扭曲的結構性因素在於制度約束與評價利益相關者能動作用之間的結構能動“二重性”。

第六部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的運行機制分析。該部分主要是從制度有效運行的視角分析當前維系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運行的組織機制和技術機制。該部分研究在分析制度運作基本機制的同時,著重探討了引文分析用於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在本文提出的“形式性”、“程序性”和“實質性”3種引用類型劃分的基礎上,証明了籠統的引用次數多少、引用頻率的高低,對於微觀個體學術評價僅具有參考價值,不具備評價學術貢獻大小的可靠依據,証明了引文分析方法所揭示的宏觀規律和微觀規律之間具有絕非偶然的關聯性,但基於因果推理及統計概率所形成的“學術主張”,並不足以構成判定知識可靠性的足夠証據。

第七部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優化的路徑。該部分主要是從制度構建的角度,聚焦於“意義”、“體系”、“方式”、“組織”和“環境”5個關鍵方面,提出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優化的路徑。該部分使用“結構—功能”分析的方法,根據研究揭示的制度化形成機理以及制度結構生成的影響因素和關鍵控制點,針對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在“技術”、“管理”和“政策”3個維度上存在的困境,提出從5個方面(意義、體系、方式、組織和環境)構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多元多方評價制度的思路和建議。

(三)重要觀點

現有人文社會科學評價研究主要是聚焦於評價技術與方法上的改進和優化,這僅是在淺層次上改變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形式或程序,學術評價在深層次上所涉及的價值和利益分配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在評價制度構建的理論路徑上,該成果提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需要在深層次上處理好評價所涉及的價值和利益分配問題,從簡單的注重指標、權重、方法、模型等技術層面上的評價體系建構,轉換到綜合考慮多元化價值取向和多樣化利益訴求的社會建制上來,即從“技術”“管理”“政策”3個維度以及“意義”“體系”“方式”“組織”“環境”5個方面切入,建立一個多元多方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

在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結合的機制上,該成果提出量化評價模式的研究范式取向是邏輯實証主義,適用於學術評價必須滿足研究成果或效果的“可測量性”、研究方法及其理論的“可逆性”和研究價值及其評判標准的“恆定性”3個邏輯前提。依據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研究的特點,該成果提出量化評價不是一個普適性的學術評價模式,量化評價在人文學科研究中不適用﹔在自然科學評價中適用,但是需要注意學科“差異性”﹔在社會科學評價中可謹慎適用,不僅要注意學科之間的差異,而且要分析指標的“有效性”。

在引文分析用於學術評價的“條件性”和“可靠性”上,該成果提出了“形式性”、“程序性”和“實質性”3種引用類型的劃分,使用實証數據分析証明了籠統的引用次數多少、引用頻率的高低對於微觀個體學術評價僅具有參考的價值,不具備評價學術貢獻大小的可靠依據,証明了引文分析方法所揭示的宏觀規律和微觀規律之間具有絕非偶然的關聯性,但基於因果推理及統計概率所形成的“學術主張”,並不足以構成判定知識可靠性的足夠証據。

三 成果的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樹

(一)突出特色

以評價與制度的關系為出發點,以評價的制度困境為切入點,以結構分析與機制分析為主要維度,揭示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結構性因素和機制性障礙。該成果提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是一個由多元價值取向和多方評價主體構成的復雜系統。由於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價值的特殊性,在評價對象的多元價值屬性和評價主體的多方價值觀取向之間,聚合點會有較大的離散性,因此,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與機制設計進行引導與協調,方能達到整合與協同的目的。

(二)主要建樹

該成果提出的“3維5方面”評價制度構建模式,為化解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困境,打通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相互通約的機制機理,解決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難題,推進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健康發展提供了新思路。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不可通約、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症結在於評價制度結構和運行機制的不同維度、不同方面之間缺乏有效銜接。合理考量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適用學術評價的范圍和邊界,整合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對象的多元屬性和評價主體的多方價值取向,從“技術”“管理”“政策”3個維度以及“意義”“體系”“方式”“組織”“環境”5個方面構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的思路由此凸顯出來。

四 成果的價值

(一)學術價值

以制度分析范式的結構能動“二重性”理論為基礎,提出了構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的新范式,豐富了國內本領域研究的理論路向。以往的研究多是從“價值—認知”和“事件—過程”的視角聚焦於個別問題的深入研究,該成果採用“結構—功能”的視角將二者進行了有機整合,提出了評價的制度結構分析和運行機制分析的新思路,強調評價行為嵌入社會結構之中,重視由價值、標准、規則、信念和理所當然等預設觀念所構成的網絡的作用,在國內該領域研究中屬於首創。

(二)應用價值

把制度理論應用於學術評價問題研究,提出了“3維5方面”優化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的路徑,為我國解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問題提供了新思路。該成果綜合制度和行為科學的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制度困境,研究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制度結構的構成要素、制度化的形成機理以及評價制度結構生成的影響因素和關鍵控制點,揭示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評價要求與評價績效之間關系扭曲的結構性和機制性原因,豐富了國內在該研究領域的理論認識。

(責編:劉瓊、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