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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監管程度對金融風險控制與效率的影響機理

2021年05月10日10:22

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曾薇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審慎監管程度對金融風險控制與效率的影響機理研究》(項目批准號為:12CGL023),最終成果為同名研究報告。課題組成員有:唐翔宇、張昱城、鐘斐敏、鄒自然、孫林、楊仕林、王紫軒、佴蓉。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作為全球最大的新興發展中轉軌經濟體的金融市場,我國金融監管機構面臨的現實條件是極為復雜的,如何加強宏觀審慎監管,並將其與微觀審慎監管進行有機結合,既是后危機時代各國金融監管的主要發展趨勢,也與我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強調的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這一永恆的金融工作主題相一致。我國在金融監管中所累積的寶貴經驗,與上一輪金融危機之后全球金融監管的反思是一致的。隨著我國外部經濟環境的進一步變化以及內部經濟結構在“十三五”時期的戰略性調整,金融市場的各個主體如何防范風險並進一步提升金融市場的效率,既是金融領域面臨的戰略任務和歷史使命,也為金融業的改革發展提供了重要機遇。在新一輪的全球金融監管制度改革過程中,研究審慎監管程度對風險控制和效率的影響機理,對於進一步理解金融市場風險內生性、金融體系效率與實體經濟之間的內在聯系,從而降低系統性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促進中國金融業健康和穩定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 成果的主要內容及對策建議

1.對金融監管對金融風險和金融效率的影響機理進行了探究

(1)研究內容。在回顧了金融監管的研究進展后,該成果對我國金融監管變革的發展歷程進行了梳理,並比較了我國審慎監管對金融風險控制的政策實踐與其他國家的區別。然后基於經濟學的相關理論,探究了審慎監管對金融效率的影響路徑。通過闡述審慎監管對金融效率的影響機理,分別刻畫了審慎監管對金融效率提升的促進作用和抑制作用,並創新性地從經濟學的角度辨析了審慎監管短期和長期對單個金融機構和對整個金融業效率的不同影響。總的來說,從短期看審慎監管對單個金融機構的效率有可能是起抑制作用的,但是從長期來看,審慎監管能夠降低系統風險及金融業的整體風險,從而增進金融業的整體效率。

(2)政策建議。從金融市場的參與主體來看,我國監管主體、金融機構、投資者、投資管理者之間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利益沖突問題,這些問題將使得系統性風險積累,降低金融系統的效率。而如果運用嚴格的信息披露監管制度,又會使得監管成本和盈利的機會成本上升,使得金融機構的盈利空間降低。所以應該注意通過建立激勵相容的協調機制來兼顧金融機構和投資者的利益,維持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從而降低金融風險,提高金融效率。建設激勵相容監管目標的方法包括設計合理的管理報酬機制、增強金融機構的行業內部治理以及增加金融監管的透明度。

2.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對我國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兩個方面的協調性問題進行了實証分析

(1)研究內容。通過研究發現,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對銀行的穩定性都有影響,因此,通過對單個銀行的監管來實現整個銀行業的穩定是不合理的。而進一步分析表明,宏觀審慎監管目標會導致微觀審慎監管目標發生偏離。也就是說,宏觀審慎監管目標和微觀審慎監管目標之間存在沖突,這種沖突可能會導致監管寬容。

(2)政策建議。從控制金融風險的角度出發,結合我國現今審慎監管的現狀,我國在系統性風險評估與防范方面的機制應該完善。首先,應當建立統一的金融信息統計體系,建立高度前瞻性的風險預警體系,注意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關聯性風險,重視金融監管的區域性問題。與此同時,由於金融市場跨期交易的特點,金融機構的風險可能被放大。應該構建金融機構承諾機制,注重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其次,由於不同的風險預估模型和風險預警指標的使用條件和作用效果視具體的情境而有所差異,所以我國應該對宏觀審慎工具開展系統性、深入性的研究工作,結合應用最新的大數據平台,實現工具之間和地區之間的協調配合,尤其應該重視壓力測試制度的改善,增加測試參與程度、加強測試過程監督、不斷改進測試指標體系。最后,重視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協調互補。根據研究發現,宏觀審慎監管目標會導致微觀審慎監管目標發生偏離,二者的沖突可能導致監管寬容。我國應該以微觀審慎監管為核心、宏觀審慎監管為框架來建立監管體系,這就需要建立完善微觀審慎監管指標體系、加強宏觀審慎工具的有效性檢驗,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

3.研究金融監管對金融效率的影響路徑並對影響的效果進行分析探討

(1)研究內容。在構建金融監管對金融效率影響模型的過程中,該成果在總結了金融市場的總體效率表現之后,專門以銀行業為例進行了實証研究。首先設計出針對我國銀行監管與商業銀行產品創新的指標體系,進而分析金融監管對商業銀行產品創新效率的影響路徑,採用結構性方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的方法對這些資料和數據進行統計,驗証理論假設和概念模型的正確性,分析不同監管方式對商業銀行產品創新的作用路徑和效果。然后從時間和橫截面兩個層面構建金融監管對商業銀行產品創新效率的影響模型,由於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重點和監管過程的測量歷來被認為是研究的難題,該成果在對銀行業的分析過程中採用文本分析的方法對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及各商業銀行的公開年報進行了內容分析法,對監管機構的各項活動進行了分類、總結、關聯分析、聚類分析和趨勢預測。最后,運用兩階段的數據包絡分析(DEA)方法計算了2004∼2014年我國銀行業的創新效率,並通過對比不同商業銀行的產品創新效率,研究相同監管方式下不同商業銀行產品創新的具體表現,為針對效率提升的監管改進的政策建議提供了理論依據。

(2)政策建議。從提升金融效率的角度出發,適度的金融監管機制能夠實現金融機構的穩健性經營,提高金融效率。具體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一是要在審慎監管的框架下鼓勵適度的金融創新。隨著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產品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日漸凸顯。基於DEA兩階段模型實証研究發現,對產品創新的投入進行適度監管有利於提升金融效率。金融監管機構應當對金融產品的創新進行循序漸進的誘導,做到在審慎監管下的適度創新。二是在綜合監管的模式下逐步優化監管資源配置。金融效率與監管標准和監管對象之間的匹配度相關。我國混業監管還處於起步階段,隨著金融業務綜合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機構間合作將更為緊密,我國的監管機構應該加強合作,強化綜合監管,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在實施監管政策時,應注意監管政策與金融行業、所在區域、機構規模的適應性,分類實施監管政策。三是利用多點控制來提升審慎監管質量。在關注事前監管的基礎上,在監管過程中設置多個觀測點對金融行為進行持續性監管。科技水平的迅速迭代使得金融數據化的應用場景有可能得到有效利用,應該將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有效配合,通過多樣化的指標實施動態即時監控,使得監管質量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 成果的價值

從研究成果的價值上看,該成果闡述了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和效率提升的關系是矛盾的對立統一。一方面金融風險控制能支持和引導金融市場提升效率,消除負面效應﹔另一方面過於嚴格的風險控制則可能抑制金融機構的效率提升,因而審慎監管的最終目標是既要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金融安全,又要注重提高金融效率和促進金融集中發展。從短期看審慎監管對單個金融機構的效率有可能是起抑制作用的,但是從長期來看,審慎監管能夠降低系統風險及金融業的整體風險,從而增進金融業的整體效率。

從成果的社會影響來看,現階段雖然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目前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理念還是比較保守,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來調動我國金融機構進行創新等其他提升效率行為的積極性。監管部門的逐級授權使得各地方金融機構反應速度較慢,不能及時針對當下情況進行效率的改進。該成果有助於監管當局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和控制機制,在審慎監管下適度創新有利於提高金融市場的整體效率。此外,本次對於宏觀審慎監管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的金融監管新模式的研究,是在以單家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的傳統監管理念和技術上兼顧系統性風險的,這能夠幫助我們進一步理解金融市場風險內生性、金融體系效率與實體經濟之間的內在聯系。在新一輪的全球金融監管制度改革過程中,能夠降低系統性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促進中國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

(責編:劉瓊、王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