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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法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題研討會”舉辦

專家學者圍繞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與現代化過程中的理論問題展開研討

2021年04月21日13:29

為及時梳理社會法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4月17日-18日,“社會法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題研討會”在北京舉行。研討會由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和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聯合承辦。與會專家學者圍繞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治理中的社會法功能發揮,以及如何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與現代化中的理論問題展開研討。

開幕式上,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校長傅德印表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針對“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問題提出要發揮法治的保障作用。社會法作為我國法治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形成了別具一格的特色功能和實現路徑,影響著社會法治化和現代化發展。會議主題涉及疫情防控下勞動關系領域亟需研究和總結的一些問題,將深刻影響著社會治理法治化和現代化的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史建平在發言中說,我國在疫情防控中累積了非常寶貴的經驗,為社會治理法治化發展提供了思路和借鑒。研討會要充分總結疫情期間我國社會治理體系法治化的有益經驗,有效推動我國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研討會由主旨報告、分論壇、高峰對話和青年學者六人談4個環節組成。在主旨報告中,專家學者圍繞突發公共事件背景下的社會補償制度構建、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勞動法的構造變化、勞動關系處理政策實踐、中國工會與勞動立法科學性及遠程工作的立法構建等問題做了相關報告,發言專家學者提出了很多富有啟發意義的觀點與建議。學者提出,面對新問題,要從公法和私法兩個角度看待社會補償制度,採取附屬立法方式完善社會補償制度﹔對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應當重視制度構建,補足短板,思考如何完善社保制度﹔疫情的出現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勞動時間的損失和調整、靈活就業的超常規發展、勞動者個性化需求等方面均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勞動關系處理政策的選擇要注意統籌平衡企業負擔和勞動者權益保護,適時調整重心﹔要增強工會源頭參與權利的認識和實現機制建設﹔對於遠程工作的立法要堅持自願原則、平等原則、保護原則和協商原則,在加強政策扶持的同時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在分論壇環節,與會專家和學者分別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背景下的勞動關系法律協調”和“社會保障與慈善法律”兩個主題展開了深入的探討。

同時,圍繞“后疫情時代勞動法的發展、變革與反思”和“后疫情時代社會保障法的發展、變革與反思”兩個話題,主辦方分別在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和中央財經大學舉辦了兩場高峰對話。多位學者圍繞數字經濟下的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中的新問題、老齡化背景下社會保障法面臨的新問題等進行對話討論。

在青年學者六人談環節,與會專家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背景下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的應對措施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據悉,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吉林大學等近50所高校,以及來自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等部門的150余位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士參與研討。

(來源:工人日報

(責編:王小林、黃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