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黨委書記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將“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作為今后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並對“十四五”時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重要部署。我們要准確把握實現這一重要目標的意義、要求、路徑等,持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朝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目標闊步前進。
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意義重大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在治理活動中,治理主體貫徹執行制度,取得相應治理效果、達到既定治理目標,展現治理效能。從國家治理歷史演進來看,一個國家治理效能的高低,直接反映這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也是評判一國制度優劣的重要標准。可以說,提升國家治理效能,既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其所要達到的重要目標,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制度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加強和完善國家治理方面取得歷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強化制度執行力,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才能更好彰顯制度偉力、發揮制度根本保障作用,使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更加緊密團結起來,釋放出攻堅克難、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能量。
按照黨的十九大對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的戰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一個重要內容是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前,我們在國家治理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如制度執行力有待提升、制度執行監督還需完善等。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正是著眼於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作出的頂層設計,指明了“十四五”時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點和方向,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准確把握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要求
《建議》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從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等方面提出明確目標要求,闡明了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方向和著力點。
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具有獨特優勢,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証和制度保障。《建議》強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要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要堅持和完善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發揮人民團體作用,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匯聚智慧和力量。全面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運行和監督機制,促進司法公正,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促使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
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政府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關系治理效能的提升。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政府治理體系進一步理順健全。進入新發展階段,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都需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議》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要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府部門辦事服務效率,有效節約和降低行政成本,建設法治政府,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從國家治理現代化整體進程來看,社會治理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關系最緊密,存在的短板弱項也較多。《建議》提出“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的目標要求,表明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成為未來一段時間國家治理效能實現新提升、取得新突破的關鍵領域。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等,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社會治理水平,開創基層治理新局面。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基礎和保障。沒有安全,國家治理效能提升便無從談起。當前國內外環境發生深刻復雜變化,更加凸顯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建議》設置專章對統籌發展和安全作出全面部署。要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統領,健全國家安全制度體系,完善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人才體系和運行機制,加強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為實現更加安全的發展保駕護航。
多措並舉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國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在治理環境、治理目標、治理格局、治理方式、治理工具、治理能力、治理評價等方面綜合用力。
科學研判治理環境。治理環境是影響國家治理開展和效能提升的重要因素。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國內外發展環境正在經歷深刻復雜變化,給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既帶來了新挑戰,也帶來了新機遇。要以更強的戰略定力、更敏銳的洞察力、更清晰的判斷力加強對治理環境的科學研判,從而更好制定治理策略、推進治理改革、提升治理效能。
明確設定治理目標。一個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必然擁有一整套清晰明確的治理目標。繼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步走”總體目標之后,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了未來五年國家治理效能提升的具體目標。要按照這些目標要求,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不同治理領域具體目標,形成可衡量、可操作、可考核的治理目標體系。
構建完善治理格局。統籌協調各類治理主體,形成科學合理的治理格局,對於提升國家治理效能至關重要。要在黨的領導下,構建和完善政府、企事業單位、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不同治理主體既各司其職、各盡其能,又取長補短、優勢互補的治理格局,充分調動激發各方面的積極性、創造力。
依法推進治理過程。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治理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具有高度復雜性,隻有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才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要善於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並將國家治理效能提升的新成果以法治形式加以確立和鞏固,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靈活運用治理工具。面對紛繁復雜的治理難題和挑戰,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治理工具。充分發揮多種治理工具的聚合效應,形成更加靈活的治理工具組合,因時因地、因人因事靈活選擇治理工具,有效助力國家治理效能提升。
全面增強治理能力。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各方面事務的能力,直接影響治理效果。治理能力涵蓋領導力、規劃力、執行力、控制力、評估力、適應力等方面。要從不同層面和內容出發制定和實施詳盡的治理能力提升規劃,為實現國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提供支持。
科學實施治理評價。判斷治理效能高低,需要一套科學系統的指標體系作為評價依據。要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按照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標要求,構建一套科學可行的評價指標體系。同時,根據實踐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健全評價指標體系,實現治理效能提升與評價指標體系完善之間的良性互動。
《 人民日報 》( 2021年01月13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