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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遠:“親民” 王學要義所在

方志遠2020年12月28日08:49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親民”:王學要義所在

作者:方志遠,系江西師范大學“傳統文化與江西現代化研究中心”教授

【爭鳴與商榷】

王陽明雖集學術與事功於一身,但卻命運多舛,他去世后,朝廷對其“蓋棺定論”,部分承認其事功,卻全面否定其學術,直指為“邪說”:“免追奪封爵以彰國家之大信,申禁邪說以正天下之人心。”為此,陽明弟子、時任南京禮部侍郎的黃綰上疏為老師鳴不平,不僅力頌王陽明“四大功”,並且將其學術概括為“致良知”“親民”“知行合一”的“三大要”。其中,“親民”為王陽明政治思想的核心命題,既是其對心學的重要貢獻,也是王陽明心學區別於程朱理學的重要特征,體現著王陽明一生的執政理念。

1. 王學“三大要”

黃綰所說的王陽明學說“三大要”,和人們通常所說的有些不同,沒有人們所熟知的“心即理”,卻突出了被大家忽略的“親民”。黃綰這樣概括,是有充分理由的。雖然無論是“知行合一”,還是“致良知”“親民”,都是王陽明對前賢學說的繼承,但都在“成說”的基礎上進行了整合和推進,並重新予以界定。

如“致良知”,是將孔子的“致知”、孟子的“良知”進行整合,特別提出,“良知”人皆有之,但不能“致”耳,故有“致良知”之說,視為自己“一生之精神”。又如“知行合一”,是由《易經》的“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演繹而來,雖然黃綰的解釋是“欲人言行相顧,勿事空言以為學”,但王陽明一面強調“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一面將“知”定義為“良知”,從而對《易經》本意作出重大修正。“親民”雖然出自《大學》“舊本”,卻同樣是王陽明對程朱“新民”說的修正,更是挑戰程朱學說的基點,並且給予了全新闡釋。

相對而言,宋代陸九淵的“心即理”,盡人皆知。王陽明的“龍場悟道”,實為“心即理”之翻版。所以,在王陽明自己的著述中,一般隻用簡捷明了的“心即理”,而不用龍場所悟之“聖人之道,吾性自足”。王陽明對“心即理”的最大貢獻,是提出“此心在物則為理”,不但將“心即理”改造為“修己”與“實用”並重,而且通過自己的實踐,將“心學”詮釋為“實用之學”。但是,由於“心即理”已經深入人心,王陽明並無新的命題將其取代,所以后人將“心學”稱為“陸王心學”,黃綰也不將“心即理”歸於王學之“要”。

從學術層次來說,王學“三大要”,“致良知”“親民”“知行合一”皆由“心即理”而出,與“心即理”並不在一個層面。“三大要”既以“心即理”為基礎,又相互關聯,相互補充,形成王學整體。

雖然王陽明稱“致良知”是其“一生之精神”,后人多將“知行合一”視為其思想的核心,但在王陽明自己看來,無論是“知行合一”還是“致良知”,都是為著“親民”,並特別提出“政在親民”。可以說,“親民”“政在親民”,實為王陽明政治思想的核心命題,但卻往往為后人所忽略。

2. 從學術命題到執政理念

王學的形成,既產生於對陸學的繼承,更產生於對朱學的質疑。程頤、朱熹將《大學》視為為學之“初階”,作為一切學術的基礎,而王陽明對朱學的質疑,正是從朱熹所注《大學》開始。

徐愛等人整理的王門“論語”——《傳習錄》,首列王陽明的“親民”之說。《大學》的開篇為:“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徐愛問王陽明,程頤、朱熹都說,此處的“親民”,當為“新民”。《大學》后文,有“作新民”之文,此為所據。先生以為當據舊本作“親民”,亦有所據否?王陽明回答,程朱說“親民”應為“新民”,實屬望文生義。《大學》后文之“作新民”,和此處之“在親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而《大學》后文所說:“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等,皆是“親”字之意。在他看來,程頤將《大學》的“親民”改為“新民”,朱熹不僅沿用這一闡釋,而且任意分割原文,雜以己意,實將人引入歧途。后來,徐愛經過反復切磋、反復實踐,“然后始信先生之學,為孔門嫡傳,舍是皆傍蹊小徑、斷港絕河矣”!

王陽明通過徐愛等弟子及《傳習錄》,將自己的觀點傳播出去:一方面,所謂“親民”,就是孟子“親親仁民”之意,“親之”即“仁之”,“親民”也就是“仁者愛人”。孔子說:“修己以安百姓。”“修己”就是《大學》中的“明明德”,“安百姓”就是《大學》中的“親民”。另一方面,所謂“親民”,就是“愛民”、安百姓,就是關心百姓的生計疾苦。王陽明特別告誡徐愛:隻說“明明德”而不說“親民”,便似老佛。如果只是“明明德”,那就停留在“老佛”的層面﹔既有“明明德”,又“親民”,這才是孔子的主張。這是“聖人之道”和“佛老之教”的根本區別。

“親民”還是“新民”,既是王學和朱學的學術分歧,也是他們執政理念的分歧。應該說,無論是朱熹還是王陽明,都是既主張關心民眾的物質生活即“養民”,也關心民眾的思想教化即“教民”,但是,哪個處於第一位、哪個處於第二位,卻關系到執政理念的不同。這也是先秦儒家和法家以及此后儒家學說中不同流派的重大分歧,從某種意義上說,類似於我們現在所說的物質與精神、存在與意識的問題。王陽明及王學首先關心的是“物質”,是“養民”,故有“親民”之說﹔程朱及朱學首先關心的是“精神”,是“教民”,故有“新民”之說。

所以,“親民”二字一經提出,既是王陽明學術的重要命題,被黃綰列入王學“三大要”之一,更成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內容、成為其一生的執政理念,並且在此基礎上提出“政在親民”,持續向其入仕的弟子們灌輸,督促他們加以踐行。

浙江紹興知府南大吉,是王陽明晚年在紹興講學期間的弟子,曾向老師請教“為政之要”,王陽明回答:“政在親民。”為政無他,隻在“親民”二字。南大吉大悟:“吾以親民為職者也。”當即將自己聽政之堂取名為“親民堂”,王陽明為此撰寫“親民堂記”,以示鼓勵(《親民堂記》)。弟子趙孟立為湖廣辰州判官,行前問政於老師,王陽明還是兩個字,“親民”:“郡縣之職,以親民也。親民之學不明,而天下無善治矣。”(《書趙孟立卷》)天下之不治,正是因為“親民之學不明”。學生季本為廣東揭陽縣主簿,開誠心、布公道,立鄉約以教民,王陽明大加贊揚:“足見愛人之誠心、親民之實學。不卑小官,克勤細務,使為有司者皆能以是實心修舉,下民焉有不被其澤,風俗焉有不歸於厚者乎!”(《揭陽縣主簿季本鄉約呈》)

3. “三大要”的“體”與“用”

晚年賦閑紹興,王陽明根據弟子們的提問系統講述自己對《大學》的認識,成《大學問》即《大學或問》一篇,被稱為“師門之教典”。在這個《大學問》中,王陽明全面梳理了自己的學術思想,也理清了“致良知”“親民”“知行合一”這“三大要”的內在關系。

在王學“三大要”中,最早提出的是“知行合一”。王陽明自稱:“吾居龍場時,夷人言語不通,所可與言者,中土亡命之流。與論‘知行’之說,更無抽格。久之,並夷人亦欣欣相向。及出與士夫言,反多紛紛同異,拍格不入。”但是,為何中原的士大夫難以接受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既是因為他們已經接受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說,更因為王陽明自己在揭示出“致良知”之前,並沒有明確“知行合一”和“格物致知”之間的區別,也沒有揭示出“知行合一”的靈魂或真諦。

那麼,“知行合一”靈魂或真諦是什麼?關鍵在於對“知”的理解。王陽明在《大學問》中指出:“《易》言‘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致知’雲者,非若后儒所謂充廣其知識之謂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在給學生陸澄的信中,王陽明對此做了更為明確的闡釋:“《易》謂:‘知至,至之。’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知也。此知行之所以一也。近世‘格物致知’之說,隻一“知”字尚未有下落,若‘致’字工夫,全不曾道著也。此知行之所以二也。”(《與陸原靜(澄)二》)“知行合一”的“知”,指的是“良知”,是“此心之本體”,這才是其核心或靈魂﹔“知行合一”的“行”,是“致”,是達到“良知”的功夫。

自從揭示出“致良知”這個“一生之精神”后,王陽明就比較少說“知行合一”了,因為“致良知”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涵蓋了“知行合一”,使“知行合一”從根本上區別於“格物致知”。而王陽明的學說,也隻有在“致良知”提出之后,才真正形成了自己的體系、真正有了自己的“精神”。有了“致良知”,不但為“知行合一”注入了靈魂,也使“親民”在“王學”中的地位清晰起來:“明明德者,立其天地萬物一體之體也。親民者,達其天地萬物一體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於親民,而親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明德之本體,而即所謂良知也。”(《大學問》)

有學生向王陽明“問政與學之要”,王陽明明確指出,明德即是良知,明明德即是致良知,良知與親民本為一體:“明德、親民,一也。古之人明明德以親其民,親民所以明其明德也。是故明明德,體也﹔親民,用也。”(《書朱子禮卷》)“明明德”是“立”天地萬物一體之“體”,“親民”是“達”其天地萬物一體之“用”。這是中國古代思想家認為的“體”與“用”的關系,“體”不立,則“用”不端﹔“用”不行,則“體”不顯。作為“體”和“本”的“明明德”“致良知”,與作為“用”“末”的“親民”“政在親民”,“本為一事”,是一個整體,如樹之干和樹之梢,並無輕重之分。明明德的目的是親民,隻有親民才能體現明明德,致良知的目的是親民,隻有親民才能體現出致良知(《大學問》)。

所以,在王學“三大要”中,“致良知”為體,“親民”為用,體、用本為一事。“知行合一”的“知”既是對事物的認知,更是自我的“良知”﹔而且,“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與“致良知”一樣,“知行合一”為的也是“親民”。否則,無論是“致良知”還是“知行合一”,皆非“真知”。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