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李洪雷: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李洪雷2020年12月18日08:30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作者:李洪雷,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隻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我國是有14億人口的大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國情復雜,我們黨在這樣一個大國執政,要保証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需要秉持法律這個准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提高我們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

法治化是實現國家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法治化既是現代化的應有之義,也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提升治國理政水平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落實好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對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須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由法律規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以及黨內法規體系共同構成,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法治體系建設對於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促進作用。

進入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必須在加快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大局和框架中部署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

對標對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這個總體目標確立為:“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將“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作為2035年遠景目標之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對標對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與步驟,適應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與任務,統籌謀劃、一體安排、共同發力。

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認識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這五個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促進、不可分割。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指出,全會決定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其中包括“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體現推進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論法治”。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予以有力推進。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國起著基礎性、保障性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沒有全面依法治國,我們就治不好國、理不好政,我們的戰略布局就會落空。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處理好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法律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支持,道德踐行離不開法律約束。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既是對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治國理政規律的深刻把握。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繼續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共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處理好法治與政治的關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三者有機統一列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遵循,具有貫通全局、覆蓋全局和指導全局的重大意義。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需要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提高黨依法執政、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要“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力爭提出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法與時轉則治。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及時有效回應實踐發展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系。不全面深化改革,發展就缺少動力,社會就沒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國,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就不能有序運行,就難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隻有做到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有效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為此,應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積極發揮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改革與法治同步推進,增強改革的穿透力。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對實踐証明已經比較成熟的改革經驗和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盡快上升為法律﹔對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時修改或廢止。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

完善立法體制機制,提高立法質量。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要完善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機制,創新公眾參與立法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堅持問題導向,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使法律准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

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機制。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十分崇高的價值目標。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應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陽光司法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公信力,確保司法公正高效權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准確把握“十一個堅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