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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曉雲:口耳之學 談何容易

——從常言俗語透視中華文化

汪曉雲2020年11月17日13:09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廈門大學人文學院兼國學院教授

說話對我們來說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但是從中華文化傳統而言,說話對於中國人而言意義非同小可。我們不經意脫口而出的常言俗語,經歷數千年,成為歷史的活化石。

古代文化之祖

常言俗語為古代經典之祖。《直語補証》序言“委巷之談,動出典訓,日用不知,遂忘其祖”,揭示常言俗語為“典訓”之“祖”,隻因“數典忘祖”而被遺忘。在古代知識體系中,“典”不僅僅為經典,還為典訓、典籍、典藝、典禮、典章、典教、典刑、典范,以及字典、辭典、圖典、事典、祀典、儀典等。《周禮》有“典瑞”,論器物,表明器物與“典”相關。《釋名》有“男,任也,典任事也”,表明人事亦與“典”相關。《周易·系辭》言“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典禮”具有“會通”之義,訴諸文化之整體,因此而有“會典”“通典”,表明其為文化之統稱。顯然,“典”包羅萬象,囊括文化的方方面面。因此,常言俗語不僅為古代經典之祖,亦為古代文化之祖。

常言俗語為古代學問之源。《越諺》序言“古語流傳,大關學問”。“學問”之“問”以“口”為中心,王陽明《大學問》明確指出:“此須諸君口口相傳,若筆之於書,使人作一文字看過,無益矣。”古人強調的“大學問”“真學問”,其實即為百姓日用之常言俗語,《文心雕龍·書記》所謂“蠶蟹鄙諺,狸首淫哇,苟可箴戒,載於禮典,故知諧辭讔言,亦無棄矣”。《常語搜》弁語言“讀書當自其常知者始”,意謂常言俗語為讀書之門徑。廖平更指出,“今日之常言俗語,當日皆為切要之說,故學者對於常言俗語尤當留意推考”。

常言俗語關系古代文化之巨,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賴昌期題《常語尋源》言“茫茫嘆學海,願授指南針”,表明“常言俗語”為“學海”之“指南針”。謝墉序《直語補証》言“曲學無稽”“不如鄙言為有本”,揭示常言俗語為古代學術之本。《淮南子》言“誦先王之詩書,不若聞得其言﹔聞得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得其所以言者,言弗能言也”。顯然,常言俗語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之門徑,為“百姓日用而不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張之洞《書目答問》將俗語研究如《通俗編》《陔余叢考》《恆言錄》等列為“儒家類考訂之屬”,認為是“讀一切經、史、子、集之羽翼”。

句句含深意 語語須推尋

常言俗語看似平淡無奇,實則句句皆含深意、語語皆須推尋。吳炫序《談徵》言“事必尋源,語必究實”“世間無一語無一字無來處也”。“方外山人”自序言“眼前景口頭語覺無一事無一字無來歷”。環中迂叟《俚言解》序言:“鄉俗常語多有証據,聽者玩熟而茫無考辨,則古聖察邇言何為哉?”余紹昶為《常語尋源》題詞,言“人不經心獨運心,言言語語費推尋”。成一夔跋《談徵》言“是《談徵》一書,實堪為稽古者之津梁,考據家之繩墨”。

學術界多認為古人對口語不感興趣,古代除《方言》外,有關口語與方言的書面記載很少,對漢語方言進行科學研究始於高本漢、趙元任。殊不知,中國古代為方言口語著書立說者不絕於縷,中國第一部訓詁學著作《爾雅》為“綴集異聞,會粹舊說,考方國之語,採謠俗之志”,表明《爾雅》根源於“聞”“說”“語”“謠俗”,“釋詁”明言“詁”為“以今言釋古言”。中國第一部字典為《說文解字》,我們多注意“文”與“字”的一面,卻未曾留意“說”與“解”的一面,《說文解字》實“以文字而兼聲音訓詁”,聲音訓詁即表明訓詁學為解釋語言。《釋名》之“名”亦與“口”相關,《荀子·正名》言“期命辨說也者,用之大文也,而王業之始也”,“名”亦為“說”。《方言》更直接以“方言”為名。中國古代常言俗語研究至明清時期達到高峰,僅《明清俗語辭書集成》就收錄近二十種,《通俗編》等則因篇幅太長而未收入。

與訓詁學強調語言相應,古代文字之學強調聲音之學。顧炎武《音學五書》言“聲成文謂之音,有文斯有音,比音而為詩,詩成然后被之樂”,並言“假借”為義起於聲之體現,古人原非假借。黃承吉《字詁》言古者制字以聲為主義之大綱,字皆起於聲,《字詁》后附《字義起於右旁之聲說》,言古字同聲則同義。黃承吉著《義府》為經傳釋義,顧炎武著《詩本音》《易音》,陳第著《毛詩古音考》,其實即以聲音解釋文字,言常言俗語為古代經傳之源頭,故戴震強調“由文字以通乎語言,由語言以通乎古聖賢之心志”為拾階而上之解經途徑,暗示語言為文字之源頭。

口耳相傳勝於文字相傳

在中國古代傳統中,常言俗語屬於“口耳之學”,“口耳之學”與“文字之學”對立,前者為民眾話語,后者為官方話語。知識即權力,中國古代普通百姓大多不識字,其實即以被剝奪知識的方式剝奪權力。體現在口語中,“口說無憑”“耳聽為虛”實暗示對民眾話語權的貶低與打壓﹔“打聽”亦暗示對“聽”的“打擊”,強調“口耳之學”的邊緣性、次要性。然而,“聽天由命”表明,“聽”是知“天”“命”的主要方式﹔“耳熟能詳”更表明,“耳”是能了解詳情的重要途徑﹔“據說”“說明”“說法”表明,“說”為依據,通過“說”才能明白﹔“口令”“口信”“口訣”表明,“口”為“秘訣”“訣竅”所在,為可信之法令。“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即暗示“話”勝於“書”、口耳相傳勝於文字相傳。

《文史通義·原道下》言“賢智學於聖人,聖人學於百姓”。“聖人學於百姓”即“下學上達”“不恥下問”。劉師培指出言語與文字分為二途,“宣於口者為言語,筆之書者為文章”,口耳相傳之途徑為言語說話,文字相傳之途徑為讀書識字。劉師培言“講為口傳之學,非身習之學”,“學必賴講而后明”。“講為口傳之學”“學必賴講而后明”即表明“口傳之學”與古代學問之密切關系。“口耳相傳”為“傳說”,“文字相傳”為“傳寫”,古代文獻多見“傳寫失誤”“傳寫失次”,實將“傳寫”與“傳說”相對,言“傳說”相對於“傳寫”的正確性、可靠性。

《說文解字》“聖,通也,從耳,呈聲”,段注“從耳者謂其耳順”,並引《風俗通》“聖者聲也,言聞聲知情”,《周禮》“六德教萬民”,言“凡一事精通亦謂之聖”。“聖”強調的“從耳”“聞聲知情”實即“口耳相傳”。口耳之學為民眾話語權表達方式,其在中國古代文化之重要性以多種方式顯示,如“聖”將“口耳”置於“王”之上,暗示口耳之學為民眾話語權,且位於帝王之上﹔“學問”之“問”亦以“口”為中心﹔“說法”“說道”而非“寫法”“寫道”……

常言俗語之本義“談何容易”

然而,尊文字而抑語言使文字為顯學、語言為隱學,故《戰國策》稱“鄙語”,《庄子》言“野語”,《史記》稱“俗語”,《史記》更稱“諺語”為“野諺”“鄙諺”“民諺”,以“方言”為名之《方言》則被別扭地稱為“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且“雖存而說實亡”。由於對“口耳之學”的貶低即意味著對“文字之學”的抬高,本質是以文字與書面語掌握話語權。因此,蒙文通《儒家政治思想發微》言“口說”“野言”之間,為“隱而不宣者之所系”,也就是“口耳之學”為隱言。《史微》言“自古人口耳相傳之例不明,而古書為后人變亂也”……顯然,官方話語權不僅以文字之學壓制口耳之學,還改變了古代語言的意義。

由於話語意義已被改變,今人把握常言俗語之本義就顯得格外艱難,《裡語徵實》李次山序言:“縱然夫子不語,語豈無稽﹔雖是老生常談,談何容易。能徵之矣,具實然哉?”暗示常言俗語雖為“老生常談”,卻被統治話語權壓制以至“夫子不語”,因此,把握常言俗語之本義“談何容易”。

“禮失求諸野”,作為歷史的活化石,常言俗語之本義並未消失,而是以隱匿的形式留存於話語本身,訴諸聲音,故有“聲討”以“討個說法”,有“據說”“傳說”以“說明”“說服”。古代綿延不絕的訓詁學以及建立在訓詁學基礎上的經典解釋,正是古代祖先指引我們回歸話語本義、重建話語體系之傳統,也就是“解說”與話語解釋。“不消說”表明,“說”不能被“寫”取代,語言不能被文字消弭。“不由分說”表明,話語是統一的整體,不能把話語與話語之間的關聯與對話分開。“廢話少說”暗示,廢話要少說,要多說有益的話。廢話是什麼?“廢話連篇”“連篇累牘”表明文字是廢話。“長話短說”表明,連篇累牘冗長繁雜的文字需要簡說﹔相反,簡單的常言俗語需要考証。“說到底”表明,“說”是直達根底、追根究底的途徑。“話又說回來了”則暗示,通過話語能追根溯源,回到源頭。這個根底與根源正是我們日用而不知的常言俗語,所謂“丑話說在前面”“俗話說得好”——丑話、俗話才能真正“說到點子上”,文字則“說不上”“說不過去”。話語就是權力,古代統治權通過掌控話語權以文字取代語言,改變語言本義,使語言古義與今義不同,因此需要“退一萬步說”。

(責編:孫爽、邱王紫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