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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

2020年10月21日17:38來源:中國法學會

原標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

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切實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現就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中國法學會是黨和政府聯系和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法學會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為深化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對法學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團結和帶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自覺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踐行者、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者、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發展者、德才兼備的社會主義法治人才的培養者,在全面依法治國新征程中展現新擔當、實現新作為,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開拓創新,堅持從嚴要求,以提升引領能力、增強工作實效、夯實基層基礎、擴大工作覆蓋為著力點,積極推進組織體制、工作機制、運行方式創新,把法學會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更好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重大職責和光榮使命。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各級黨委要負起政治責任,加強對法學會工作的領導。法學會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自覺服從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團結帶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切實做好加強政治引領、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拓展對外交流、培養法治人才等方面工作。

——堅持改革創新。把握時代脈搏,適應社會發展變化,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工作創新,加強各級法學會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符合法學會特點和規律的科學運行機制,著力破解制約法學會長遠發展和發揮作用的障礙與難題,全面提高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

——堅持依法依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各級黨委要支持法學會發揮自身優勢、體現法學法律工作者特點,創造性開展工作。法學會要大膽履職、積極作為,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最廣泛吸引和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

二、保持和增強政治性

(三)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堅持黨對法學會工作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肩負起團結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真正做到學深悟透、融會貫通、真信篤行。認真學習領會、深入研究闡釋、大力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方位佔領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陣地。組織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為構筑中國制度建設理論的學術體系、話語體系貢獻力量,為堅定制度自信提供理論支撐。

(五)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履行維護法學領域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職責,加強對法學會各類論壇、年會、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等活動及主辦的網站、報刊等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理。牢牢掌握法學領域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導權,堅決反對和抵制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和負面言論。

(六)加強黨建工作。中國法學會黨組在本單位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地方各級法學會符合設立黨組織條件的,按照黨內有關規定批准設立。法學會所屬法學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法學社會團體)按照黨內有關規定設立基層黨組織,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突出法學會特點,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三、保持和增強先進性

(七)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創新發展。定期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論壇,提高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推進研究、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能力。堅持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正確解讀中國現實、回答中國問題,提煉標識性學術概念,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和國際視野的學術話語體系。

(八)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組織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緊緊圍繞黨中央重要法治建設規劃、重大立法事項、重點改革舉措等,加強調查研究,集中進行攻關。積極參與全面依法治國頂層設計、國家和地方立法工作,服務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服務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服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創造良好法治環境。對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等涉及的法律問題加強研究。

(九)履行學術團體職能。引領、繁榮法學研究,推進法學理論創新、法律制度創新和法治文化創新,促進法學研究成果推廣和應用,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持和智力服務。參與國家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對我國改革開放和法治中國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實踐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十)充分發揮法治智庫作用。發揮法學會基礎廣泛、聯系面廣、人才薈萃等獨特優勢,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推進決策咨詢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法學研究與法治實踐有效對接與合作機制,不斷提升服務科學決策和法治實踐的能力水平,發揮全面依法治國的“智囊團”、“思想庫”、“人才庫”作用。

(十一)加強法學社會團體組織建設。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加強對法學社會團體的管理、監督和業務指導,完善服務、監管手段和措施,加強法學社會團體秘書處建設,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支持和保障法學社會團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作用。

(十二)抓好法治人才培養。積極參與法學教育改革,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德法兼修的高素質專業化法治人才。研究制定法學人才發展規劃,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通過組織開展實地調研、課題研究、學術研討、評獎評選、人才舉薦等方式,推動優秀法學人才脫穎而出,重點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中國國情的高水平法學家和專家隊伍。

(十三)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各級黨委和黨委政法委及相關單位要支持法學會動員組織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等社會治理工作,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及時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律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和運用各種平台,為公民、企業特別是民營和中小企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

(十四)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深入開展“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等形式多樣的法治宣講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推進法學會融媒體建設,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應用,利用報刊雜志、網絡媒體等平台,宣傳展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新進展新成就,提升法治宣傳傳播力和引導力。

(十五)深化對外和對台港澳法學交流。發揮“中國法治國際論壇”等平台作用,深化對共建“一帶一路”、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等領域重大法律問題研究,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等工作。鞏固拓展與台港澳法學法律界聯系,加大與中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交流力度。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力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國法學家走出去,深入參與國際法律事務。

(十六)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通過組織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全國杰出青年法學家、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等評選活動,發揮導向激勵作用。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作用,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建立健全科學的學術評價體系,完善學術不端行為懲處制度,營造良好學術生態,培育優良學術道德,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四、保持和增強群眾性

(十七)堅持服務群眾的工作生命線。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學會工作各個方面,把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重點,通過服務人民群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十八)做好會員發展服務管理工作。堅持鞏固和發展並重,繼續發展壯大會員隊伍。完善法學會和法學社會團體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制度,擴大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來自基層和一線法學法律工作者的代表比例,不斷提升法學會組織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加強會員服務和管理工作,把法學會建成“法學法律工作者之家”。

(十九)著眼夯實基礎加強組織建設。積極推動法學會組織建設,力爭2021年年底前實現縣級以上行政區法學會組織全覆蓋。探索創新法學會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積極整合資源,進一步發揮法學會在參與社會治理、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完善法學會工作經費保障制度。將財政撥款支持的法學會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並予以保証。在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許可范圍內,通過多種方式籌措發展資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通過公益基金會等形式,動員更多社會力量支持法學會事業發展,加大對法學研究、法學交流、法治宣傳、法律服務、人才培養以及資助社會弱勢群體、法治扶貧及其他社會活動的支持力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一)完善領導體制機制。各級黨委要把法學會工作擺上重要議程,支持法學會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研究解決法學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為法學會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創造更好環境和條件。各級黨委要加強法學會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按照好干部標准,推薦適合法學會工作的優秀干部作為法學會主要負責人人選。

(二十二)明確領導責任。地方黨委負責領導同級法學會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決定法學會工作重大問題,協調法學會同黨政部門及其他群團組織之間的關系。地方黨委有關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同級法學會主要負責人列席。上級法學會依法依章程指導下級法學會業務工作。地方黨委要注意聽取上級法學會意見,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法學會應按照規定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工作。

(二十三)加強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重視抓法學會干部培養,加強法學會干部教育培訓。選好配強法學會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採用兼職、聘用等方式吸引優秀社會人才,加強法學會工作力量。推動法學會干部多崗位交流,加強法學會與黨政部門之間干部雙向交流,把法學會工作崗位作為提高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能力的重要平台。

(二十四)加大對法學會建設支持力度。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推動同級法學會深化改革,深入推進法學會組織建設、工作機制、運行方式改革創新。組織、財政等部門要幫助法學會解決隊伍建設、經費保障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二十五)加強法學會自身建設。各級法學會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健全縣級以上法學會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新進班子成員任職培訓制度。堅持嚴字當頭,切實加強自身黨風廉政建設。

(責編:孫爽、徐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