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理論創新工程首席專家、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十三五”相較於以往五年規劃或計劃的一個特點,就是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為一個重要的發展目標,由此構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可忽視的願景。對此,需要站在我國現代化大格局的高度上予以充分關注並加以切實推進。
現代化大格局下的“十三五”規劃及其國家治理新目標
改革開放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先后形成了四個核心概念以及相應四個階段的建設目標——小康社會、全面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和全面實現現代化,時間節點分別是2000年、2020年、2035年、2050年。四個階段的演進,不單是經濟體量上的擴張,而是從物質文明向社會全面進步的轉變。這一變化,最初體現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提出上。2002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上述“六個更加”意味著在現代化建設理念上,不再隻關注經濟增長或人民生活的單一目標,而是現代化的全面進步。
2012年,黨的十八大確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的“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並把“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正式提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范疇,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實現現代化作出了“量”與“質”的雙重規定。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藍圖,就包含了“五位一體”的內容。
上述四個階段的現代化演進和“五位一體”的現代化框架,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和系統性,構成了中國現代化的大格局。其思想精髓集中體現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不僅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也是“十三五”發展的基本目標之一。《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之一,即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各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僅是“十三五”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而且構成了新時代我國現代化建設“兩個15年”戰略安排的重要目標。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標志之一是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2050年全面建成現代化強國的重要標志則是我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將全面提升,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十三五”作為我國決勝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從第一個百年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過渡期,這五年如何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承前啟后的重要意義。
“十三五”期間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戰略部署
圍繞“十三五”規劃中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新目標,黨中央進行了多方面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戰略願景。擇其要端,至少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要原則。《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特別強調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厲行法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必須堅持依法執政,全面提高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同時還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則按照“三統一”的原則,提出要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這是“十三五”以及今后需要長期堅持的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總綱。
第二,完善全面小康社會的治理體系。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政府效能,限制政府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干預,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立公平競爭保障機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業壟斷。深化市場配置要素改革,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促進人才、資金、科研成果等有序流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激發企業家精神,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完善公平競爭、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和制度。
第三,構建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體制機制。加快形成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產權制度、投融資體制、分配制度、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推動區域和城鄉協調發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打好脫貧攻堅戰。搞好西部大開發,推動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以更好輻射帶動其他地區。培育若干帶動區域協同發展的增長極,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把長三角區域一體化上升為國家戰略。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完善對外開放戰略布局,推進雙向開放,促進國內國際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形成對外開放新體制。要圍繞共享發展,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縮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四,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指出: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決定》還明確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方向、目標和原則,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五,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增強社區服務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則進一步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的概念。可見,創新社會治理基本理念由原來的“共建共享”提升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體系架構在原來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基礎上,又加上了民主協商、科技支撐,凸顯了近年來理論和實踐的新特點。
在理論與實踐的交匯點上審視國家治理現代化
如果說以“四個現代化”范式為代表的“器物現代化”取向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1.0版,那麼以國家治理現代化為標志的“制度現代化”取向則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2.0版。我國現代化從1.0版升級到2.0版,就是要在“器物現代化”的基礎上把“制度現代化”置於關鍵地位,把以增強硬實力為主的現代化戰略轉變為著力補齊制度軟實力短板、形成軟實力和硬實力良性互動的現代化新格局。
同時,也應當充分認識到“制度現代化”的難度要遠遠大於“器物現代化”。盡管“十三五”期間我們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已經付出了艱苦的努力,但“制度現代化”依然任重而道遠,絕非一朝一夕之功。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需要加以具體實踐的歷史重任,必須進行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敢於涉深水區、啃硬骨頭,堅決破除利益固化藩籬,堅決清除妨礙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把願景轉變為現實,使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相互適應。尤其是在當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新形勢下,必須在一個更加不穩定不確定的世界中謀求我國發展,這就更需要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支撐。“十三五”期間,從提出構筑“雙向開放”發展新格局,到提出逐步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反映了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新要求。形勢越是不穩定和不確定,就越是需要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體系,尤其是加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設,為國際和國內社會提供相對穩定和確定的預期。
總之,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更加需要站在理論與實踐的交匯點上實現我國現代化從1.0版到2.0版的提升,以制度的穩定性和確定性來對沖形勢的不穩定和不確定,這正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意義所在。如何在危機中育新機、於變局中開新局,關鍵還是取決於制度現代化、制度軟實力和制度競爭力。這不僅是“十四五”面對的重大現實課題,也是邁向第二個百年不變的時代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