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世福,系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副院長、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張曉陽,系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創新研究中心〔華南理工大學〕助理研究員
表:2018年廣東省“人—城—水”相關數據
(數據來源:廣東萬裡碧道總體規劃[2020年—2035年])
(以廣東省為例,可見農業與城市建設用地、人口與企業經濟活動等,大部分都聚集在水系周邊的2公裡范圍內)
【“十四五”規劃編制·專家建言】
水是城市的景觀要素、經濟要素,更是城市的文化要素。“十四五”時期,我國城鎮化將向高質量發展全面轉型,亟待通過水價值理念的回歸和水空間干預方法的優化,以“城水耦合”重塑城市建設與水環境之間良性友好的整體關系。
治水理水講究順應自然、尊重自然。自古以來,傳統城市依水擇安而建、因水得益而興,治理水患也多採用避讓、緩沖、適應、順勢而為等基本思路,在悠久的農業時代既發展出溫飽富足的魚米之鄉,又孕育出底蘊深厚的水鄉文化。工業時代,水運的突出價值被公路鐵路以及海港運輸所取代,城市快速發展過程中,多開發使用成規模的平原和低地填方,架橋修路筑堤修閘等行為將大量水道裁彎取直甚至填埋,臨海地區灘涂圍墾迅速變為填海造地,大量水道成為城市發展擴張的障礙,同時也成為排澇排污的工程化對象。信息時代,通過營造城市水景觀的空間價值、挖掘濱水歷史地段的城市鄉愁等,水經由經濟、景觀、文化等綜合價值回歸到城市品質認知中。然而,水景觀導向的狹義性掩蓋了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更多水價值的缺失。
“十四五”時期,城市在對待其所處自然環境一部分的水環境時,不應僅用“填、擋、防、排”等手段,而應當為水資源留足自由流動和循環空間,更富有包容性地接納水在城市中的各種自然化存在,讓城市真正智慧地用水、治水、理水,讓水全面釋放生態、文化、經濟、社會價值。尤其應注重改革與創新,在以下方面優化水空間干預方法。
以水定城。“十四五”時期,城市發展應通過水資源總量測算與調配,確定合宜的人口和用地規模,優化城市產業類型及布局,並制定節水發展目標與模式,實現城市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對未進行城市傳統水資源及非傳統水資源總量供需平衡測算、未評估各類情景下水資源調配的環境影響而做出引水調水、抽取地下水等決策的,應予以嚴格控制,切實推動城市挖掘利用自身水資源潛力,降低城市發展的生態代價。
以水塑城。在水災害防治方面,城市應重視從河道硬化渠化以及排水系統工程化向“海綿城市”倡導的韌性城市轉型,更加注重精准預測水災害風險,從宏觀層面構建流域統籌應對洪水的解決方案,在微觀層面構建適應城市自然地形與人工建成空間形態的海綿基礎設施系統,綜合運用流域滯洪區、區域濕地和城市調蓄湖等生態性干預措施,優先利用自然力量、結合人工智慧干預,提高河湖與城市藍綠系統以整體韌性應對雨洪風險的調蓄能力。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城市應做好源頭截污工作,堅決控制城市點源、面源污染排入城市水體。應重視城市水系的連通性,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填埋各級支流,連通城市斷頭水系,恢復渠蓋化河道,讓城市水系實現整體的活水流動,並與區域自然水系實現最優的循環交換,改善整體水環境。在水生態改良方面,城市應注重從水道截彎取直、水岸工程硬化向尊重水生命體特征的適水而建、生態軟化轉型,開展必要的河道再自然化改造,並重視建立水與岸的整體關系。城市總體規劃應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營造適合動植物生長、棲息的生態環境,實現城市化進程中保持生物多樣性的目標。
以水興城。優化城市濱水景觀。提升濱水岸線的公共性和連續性,改善濱水空間的可達性和舒適性,營造可親可近的城市水岸空間。創新城市水文化。通過濱水遺產保護與活化更新,延續城水關系的歷史肌理和空間格局,組織濱水游憩系統和連續慢行系統,挖掘城市水文化精神價值,提升市民文化認同感歸屬感自豪感。共享城市水經濟。精心規劃濱水用地功能和空間形態,強調公共利益優先,優先布置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倡導城市水價值的共享。提升濱水土地價值,優先布置濱水開敞空間與公共服務設施,支持有活力的濱水特色產業發展,實現公共性、多元化的水岸聯動、城水交融。
“十四五”時期,應深刻反思城水分離現象背后的水環境與城市環境協同治理不足問題,以技術革新與制度創新重塑城水關系,實現城水共生的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技術革新方面,應重視水科學與城市科學的交叉研究和協同創新,建立水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雙向評估與優化方法,實現水利水務技術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技術的耦合,避免單一目標導向的建設結果﹔在既有的技術規范基礎上,以“河道再自然化”“城市親水化”為目標研究制定新的技術標准,嚴格約束唯經濟增長而過度減少自然水面或唯景觀愉悅而過度開挖人工湖面的行為。制度創新方面,應強調水系安全基礎上的生態韌性、環境友好、生活舒適、景觀優美等綜合性的城水共生目標,並依此凝聚涉水管理部門的共識,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各部門的空間干預職責,協同水安全提升、水環境改善、水生態修復與水景觀宜人、水文化育人、水經濟興城等各項工作,通過“城水共治”的治理能力提升實現高質量城鎮化發展的“城水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