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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雲濤:朱熹哲學的生態面向

魏雲濤2020年09月02日08:42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朱熹哲學的生態面向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哲學教研部

研究朱熹的生態哲學,經常遇到“朱熹有生態哲學思想嗎”這樣的質疑。這種質疑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對於中國哲學的根本問題把握不准﹔二是對生態哲學不甚了解,先入為主地將生態哲學等同於生態學。中國哲學的根本命題是“天人關系”問題,而“自然”是“天”的最基礎、最重要的內涵。在中國哲學中,“自然”的基礎含義等同於“天地”,郭象說“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也”,天地就是自然界。因此,天人關系的核心就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天人關系問題體現了中國哲學的本質屬性和原發之思。生態哲學研究的根本問題即人與自然的關系。生態哲學不僅僅是“人應關愛自然”此類簡單的道德訓誡,它所涉及的內容,包括本體論、宇宙論、功夫論等諸層面,且是以哲學的高度對人與自然的關系加以反思。關注天人關系的哲學家,必然具有生態哲學思想。因此,從生態哲學的視角研究朱熹思想,是可以成立的。

存在的整體性。中國哲學有著悠久的氣化論傳統,先秦氣論經漢唐經學的發明,至宋明時期,“氣化生物”已成為知識分子的思想常識。在朱熹哲學中,一氣所化的自然具有整體性、有機性、連續性等特點。朱熹認為,“天地只是一元之氣”,一元之氣化為二氣五行,二五流行則生萬物﹔“五殊二實,其本則一”,二氣五行本質無非一氣。萬物的氣化過程,既具有單向性,也具有連續性。單向性是說一氣流行而過,不會往而復返,“大鈞播物,一去便休”﹔同時,一氣所化的萬物是具有生命力的存在,因而具有生生不息的連續性。

自然事物的有機性,表現為理對氣的規范作用。朱熹一再強調,理氣不是二物,理即存在於萬物之中,一物就有一理,天地總體便有總體之理。理氣二者在事物中處於不離不雜的情狀,氣只是理之氣,理也只是氣之理,二者不可偏廢。因此,生命存在隻能是一元,而非二元。不論獨立的存在個體,還是自然整體,從存在論的角度而言,都是渾淪一體的。進一步,以體用言,則理為體而氣為用,體用二者不可割裂。這是“二程”體用一源思想的進一步深入,其在生態哲學中的表現,就是萬物各自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並且因理氣二者同時具足於一物,所以自然界整體和事物個體都呈現出有機而非機械的特點。

存在全體能夠保持連續存有而不斷裂,在於理具有“生氣”的能力。理生氣的過程,可分形而上下言。從形上來說,一元之氣並非死物,而是具有能動性和靈性的存在,朱熹講“氣中有個靈底物事”。從形下來講,“氣以賦形,理亦存焉”。在這一賦形的過程中,由於氣拘和欲蔽的作用,理產生偏全之別,而氣又有粹駁之分,所以事物隨即彰顯出不同情狀。理氣二者的偏全粹駁,是事物不能純乎天理的原因﹔反過來講,也是萬類霜天得以顯發的助因。

自然的內在價值。在朱熹哲學中,自然有其內在價值,表現為天地生物的本能。《周易》中“天地生物”有兩種表述:其一是“天地之大德曰生”,強調的是天地生物的造化之功﹔其二,“生生之謂易”,強調自然事物是具有生命力的,能夠生成與之相關的事物。

“生”關涉“天地之心”的問題,即宇宙的合目的性。對於“天地之心”,前儒多有推闡,可分為兩類。一類為自然主義取向的“復其見天地之心”。此尤為朱熹易學所強調。他認為“六十四卦無非天地之心”,世間萬物皆具備天地之心,此心便是天理。另一類是人文主義取向的“仁者天地心”。朱熹認為,天地生物之心從理上來說為理的能動性,即“生理”﹔從氣上講則為氣的流行不息,即“生氣”。生理生氣合而為一,均體現為“仁”,“天地以生物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為心者也”,這便使天心與人心通而為一。

仁可以綜合理氣二者,成為統合形上形下、天道人心的根本德性。在《仁說》中,朱熹主要闡發了“仁包四德”和“仁者,心之德,愛之理”的說法。“仁包四德”將“仁”確立為包含仁、義、禮、智四德的本心之全德,其在易學中表現為“元包四德”。四德中,仁氣周流四時四方,包備元亨利貞,原因正在於仁主“生”,即生生。“仁者,心之德,愛之理”,則是朱熹對仁是愛而非情,存於心而非情,兼具已發未發、該貫體用的界定。由此,“仁”得以成為朱熹生態哲學的最高本體,為生態德性的確立奠定了本體論基礎。

朱熹認為,人與萬物的區別在於人得造化之靈秀,會自覺產生道德意識。但人一經出生,上天即不會再具體要求人如何由小人變為大人,而是需要人自覺承擔起道德責任和義務,繼善成性,逐步完善自我,以從自然人轉變為社會人,進而輔助孤幼、愛惜動植,自覺地確立起屬人的價值。人在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也必然會完成他物和天地的價值,此即《中庸》所言“參贊化育”,船山所言“延天佑人”。朱熹繼承周敦頤“立人極”的思想,主張“繼天立極”“照管天地”,將輔助自然事物的生命化育看作人之為人的使命。

格物致知的生態進路。在朱熹思想中,道德共同體的范圍包括天地、人、物、鬼神等方面,它們各自都有被加以道德關懷的資質。人對自然事物的道德行為之實現,主要有兩個要點:其一是公。人心唯有去私存公,廓然大公,方能超越小我,關懷自然萬物。其二是仁。唯仁,方能接通天地,進而達到天地萬物一體。這一道德行為的實現路徑即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朱熹哲學功夫論的核心,他稱其為“夢覺關”。在朱熹哲學中,格物和致知本為一體兩面的功夫,不可分開說,這與《中庸》的“誠明兩進”是一致的。朱熹訓“格”為“至”、訓“物”為“事”,格物有三個要點:即物、窮理和至極。即物是具體深入到自然事物內部﹔窮理是窮其所以然之理,關鍵在於將物作為人的分內事﹔“事事都有個極至之理”,至極是窮格事物本有的天理,窮其“極好至善底道理”,至善即是天地生生化育流行之德。也就是說,通過窮格具體一物之理,達致天地至善的本體之理,做到“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格物功夫方才完成。

朱熹所謂致知,即推致吾心之天理良知於事事物物。推致之“知”,並非一般意義上的知識,而是“德性之知”。德性之知源於天道,天道以仁為根本,仁以生生為基礎,生生不息的宇宙大化之理才是德性所知的根本含義。此即人將道德意識加於事物,幫助其完成生命全體的意義所在。致知不是將人的認識強加於物,恰恰相反,是要認識到每一生命本身的珍貴和高貴。珍貴在於,生命的化育源於天﹔高貴在於,人對事物的幫扶既是實現事物生命完善的手段,更是人推致天德良知從而與天為一的途徑。如此,則格物致知就不僅是心性修養的功夫,更是生態德性的落實。

如果人長久地處於道德的壓力之下,時時刻刻以一種強烈的道德意識要求自己,生命便會全然綁縛著道德訓誡的壓力,而無法彰顯其活潑自在、逍遙暢達的一面。在朱熹哲學中,自然審美是對生態德性的升華和超越。具體而言,在人與自然交往的過程中,道德意識和道德情感得以提揭和充實。通過自然審美,人心與天理合而為一,自我道德約束逐步化為審美的心理感受。朱熹注《論語》“仁者樂山”章說:“知者達於事理而周流無滯,有似於水,故樂水﹔仁者安於義理而厚重不遷,有似於山,故樂山。”綜上,從生態哲學的視角研究朱熹哲學,能夠突破以往理氣心性研究范式的局限,從而深化和拓展朱子學研究。這不僅對於朱熹哲學本身具有推陳出新的意義,而且能夠推動傳統思想的現代轉型,為當代生態哲學提供有益資源和合理借鑒。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生態哲學思想史研究”(14ZDB005)階段性成果)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