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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澤龍:集體化時期農業技術與社會變遷

蘇澤龍2020年09月01日08:4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集體化時期農業技術與社會變遷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抗日戰爭時期,農業生產集體化成為中國共產黨發動群眾自力更生、發展生產、推動農村社會進步的一項重要工作。新中國成立后,國家明確提出農業集體化的發展方向是“組織起來與提高技術相合”。從互助組到人民公社,在建構農業生產集體化的過程中,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技術一直在發揮著重要作用,對農村社會產生了重大影響。集體化時期,農業技術的推廣不但是傳統中國農業生產向現代化變革的過程,而且踐行了國家制度對農村社會的改造。

1943年11月29日,毛澤東在延安勞動英雄大會上作了《組織起來》的講話,號召把群眾力量“組織起來,發展生產”。他指出:“在農民群眾方面,幾千年來都是個體經濟,一家一戶就是一個生產單位,這種分散的個體生產就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而使農民自己陷於永遠的窮苦。克服這種狀況的唯一辦法,就是逐漸地集體化。”這一號召是中國農業集體化的起點。毛澤東所主張的農業集體化生產是不拘一格的,既可以利用幾千年來農村社會中已有的“變工”“扎工”“合牲”等互助形式,也可以不限人數規模和勞動力結構或人力、畜力、工具,結成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互助勞動合作組織。“總之,隻要是群眾自願參加(決不能強迫)的集體互助組織,就是好的。”

號召發出后,廣大根據地民眾積極響應。陝西“劉秉溫生產方式”在大生產運動中得到大力推廣,促進了陝甘寧邊區農業生產的發展﹔山西根據地涌現出了平順縣李順達、郭玉恩等人組成的農業生產模范互助組。他們通過互助方式,不但解決了個體農戶在生產和生活方面的困難,而且因地制宜,推廣農業技術,取得了糧食豐收。李順達互助組是抗日戰爭時期全國成立的第一個農業生產互助組,通過推廣溫湯浸種、兩條腿耬播種、鋤苗、犁地、施肥、修梯田等農業技術,增加了糧食產量。截至1947年,平順縣成立互助組427個,沁源、武鄉等縣也紛紛成立了互助組。1947年,壺關縣參加互助組的勞動力佔人口總數的70%—80%。老區農民的互助組証明,組織起來是實現豐衣足食、由窮變富的最好路徑。

以集體方式進行農業生產的互助組,不但解決了農具、牲畜缺乏等傳統農業生產中一直難以解決的問題,而且通過農業技術的推廣給根據地農村社會帶來了許多新變化。首先,改造了小農經營思想,扭轉了“春不犁地”“留苗稠比稀強”“種地沒巧,出力就好”等舊習慣,使農民學會了“深翻多犁”等農業新技術。同時,以農業技術為中心的集體生產也克服了以往“搭得來就合伙,搭不來就散伙”的弊端,優化了農業生產結構,實現了技術、農具、勞動力和土地等生產要素的互助合作。這種合作模式不但能夠合理支配勞力,科學安排勞動時間,而且按照實際生產需要來安排農活,提高了生產效率。另外,通過互助合作方式,農民可以集體購買生產資料,克服自然災害帶來的生產和生活困難,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等。

新中國成立后,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解放了農業生產力。農民獲得土地后,往往因多年戰亂而面臨生產資料匱乏的困境。即便在早已完成土地改革的老解放區,每個家庭在資金、工具等方面的投入也很有限。土地改革后,農民高漲的生產熱情與生產資料匱乏之間的矛盾日益顯現。針對這種情況,各級政府積極採取措施,引導廣大農民運用“組織起來”的經濟力量,聯合購買新式農具、推廣農業技術。

鑒於革命老區互助生產的經驗,1950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明確提出:“組織起來與提高技術相結合,應成為今年互助生產的主要方向”,政府在推行互助合作過程中,應通過推廣農業技術、新式工具等措施,發展農業生產。這樣,既可以提高糧食產量,也可以使山西老區的互助組織向集體化方向進一步發展。因此,在農村互助合作制度建設的過程中,1951年春,山西省長治地區的十個農業合作社先行做了試點。后來,這一工作得到中央認可,並在全國推廣。

在全國農業合作化建設過程中,農業技術推廣起著重要作用。1952年5月10日,中共中央轉發東北地方局《關於推行農業合作化的決議》,提出了促進農業互助合作與農業技術結合的具體政策。各地政府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積極把新技術引入互助生產中,使互助組與提高耕作技術、土地開墾、發展水利、植樹造林、繁殖牲畜等結合起來,大大充實了互助組的生產內容,增加了農民的財富,鞏固和提高了集體化程度。各地農村都開展對比實驗,單干戶、互助組、初級社等不同生產組織方式,在相同生產條件下對比糧食產量,用事實說明集體發展的優越性。從互助合作運動開始,農村歷經了互助組、初級農業社、高級農業社、人民公社的發展道路﹔農業技術變革也由最初的推廣新式農具、良種改造、化肥應用,發展到農業生產機械化。

首先,農業生產的集體化改變了千百年來中國傳統農業生產的主體,由原來的個人或家庭變成了集體。其次,國家介入農業生產過程中,農業投資、改良土壤、良種試驗、改革生產工具等技術風險減小,有利於糧食豐收。再次,大量農村勞動力參加農田基本建設、興修水利設施、治理土地鹽鹼化、土地開墾等勞動密集型工作,為農業發展奠定了基礎,壯大了農業生產力量。

新中國成立后,農業生產集體化制度是國家現代化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構這一制度的過程中,農業技術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集體化時期,農業技術的推廣對農村社會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傳統農業生產方式中,農民的生產、生活保障主要來自家庭,這種低水平的保障相當脆弱。集體化時期,為保障生產發展,許多農村進行了公共資金積累。這些資金除了用來購買新式農具、化肥等農資外,還可以用來防備自然災害,為農民生活提供保障。一些地區還用公共資金開辦托兒所,開展“病有所醫”的互助醫療,開辦社隊企業,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公共資金降低了家庭的生產、生活風險,農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並使許多農村走上了多種經營道路。農業技術的推廣,尤其是農業機械、生物防治等技術的應用,使農村勞動婦女更多地參與到生產勞動中,提高了她們的地位。在推廣農業技術的過程中,各地還發揮了各具特色的“老農技術”,打破了傳統社會中“師與徒”之間的保守性,增強了群眾對人民政府的信任。

在以往的傳統社會中,對於“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中國農民來說,“農業技術”僅僅是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種植經驗,而“國家”對他們而言則是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集體化時期,農業技術的推廣運用,使得農民通過勞動生產和日常生活,日益感知到國家的存在,國家制度的優越性也在農村社會得以具體化和形象化。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