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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維利:教育研究需圍繞教育現實

傅維利2020年09月01日08:33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教育研究需圍繞教育現實

作者系深圳大學灣區教育研究院名譽院長、特聘教授

【思想匯】

編者按

近一段時間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教育改革的文件,涵蓋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方方面面。面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迫切需要,教育研究急需調整研究范式。本版作者認為,教育研究隊伍要走出傳統研究的慣習,圍繞教育場中的實際問題做實証研究,構建循証教育體系以推動研究的科學化專業化。

學科研究的慣習與教育實踐需求錯位

學科研究一般聚焦於一門學科的概念、表述體系和基本原理,具有濃厚的理論色彩。與其他多數研究領域一樣,我國現代高水平教育研究也發端於高等學校,沿此慣習,當下許多教育研究仍體現為濃郁的學科研究的特征。

其一,相當數量高層次研究選題基於研究者的學科立場和學術研究優勢,而不是基於教育實踐者的真實需求。

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高層次課題管理部門允許申報者自主確定課題參與立項競爭。這使具有良好學術訓練經歷和較豐厚學科研究積澱的高校教師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據統計,近些年多數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教育學項目是由高等學校承擔的。高校教師承擔課題有其自身學術優勢,但卻存在忽視研究課題在教育實踐中的應用的傾向,這與他們學術型成長經歷和擔負高校分科型教學任務有關。另外,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絕大多數教育實踐問題是綜合型的,特別是諸如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高考改革、學生學業負擔過重以及教師校外有償補課等教育難點問題,關涉到不同層級政府的責權劃分,具有不同發展優勢的學生的學習機會再分配、城鄉統籌發展、國民教育價值取向變革、教師法律權利邊界確定等多個領域,僅僅由高校教育學科教師組成的課題組來突破這些教育實踐難題是有困難的。

其二,應用性指標在研究項目的結題評審中應有的地位缺失。論文、專著出版的級別以及研究過程和方法的學術規范性,是目前項目結題評審專家們普遍關注的要點,但對能否真正能解決教育實踐問題評審不足。這也是為什麼10年來全國各地結題的省部級以上教育研究項目數以萬計,但讓教育行政管理者、校長、教師、學生乃至家長感到可用的成果並不多。

簡單的“科學主義”與教育的復雜性錯位

以經典物理科學為代表的科學主義自十九世紀興起以來影響深遠,其典型特征是,認為事物運行和發展過程是確定、有序、可逆的,表現出對一一對應的因果關系或具有線性特征的運行和發展規律的盲目崇拜。在我國教育研究中,忽視教育現象的復雜性,試圖用簡單思維方式解釋復雜教育問題的做法也相當普遍,比如:有人隨意放大一種教育要素對整個教育發展的絕對性影響,提出“有一個好校長就有一所好學校”的判斷﹔有人忽視教育任務和教育資源條件的差異性,簡單套用統一的生師比來評價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學校生師比的合理性。

用簡單的思維方式所得出的結論,雖然看上去“干淨利索”,但由於不能准確揭示教育問題發生的復雜內在機理和外在制約條件,所以不可能生成出准確的改進建議。

理想取向與教育的現實狀態錯位

教育研究中普遍存在的理想取向與教育的現實狀態的錯位的表現形態是,聚焦應然性研究,只是描述理想狀態下的教育要素、要素間的關系形態以及資源供給水平,而很少結合我國各地教育實際狀況,提供從不理想的現實狀態邁向理想狀態的具體改進路徑和實施策略。

我國現有的教育學教科書大部分都是按照這種理想模式編寫的。這是許多教育學教科書看上去“挺有道理”但不能有效指導實踐的重要原因,也是師范畢業生不能很快地適應教育實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現實學校中的教育要素如教師、學生、教育設施都不是按照教科書所期望的理想狀態配置的。兩種研究的區別在於,應然性研究可以從容止步於種種理想化的設想,而實踐路徑和實施策略的研究是復雜的,它要綜合考慮發展目標設置的合理性問題,現實教育要素水平以及推進過程中人們可能獲得的資源、制度和政策條件,是研究者必須深入到教育實踐中經過多方合作和反復嘗試才能完成的。

教育研究必須圍繞現實探尋答案

為了匡正上述三種錯位,當代中國教育研究必須探尋新的立項依據、研究組合方式、研究展開進路以及新的評價標准和話語方式。

第一,回歸到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正確軌道上。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當代教育研究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須在實踐標准的視域中,合理地處理好學科研究與實踐研究的關系,隻有回歸到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的有效認識鏈條上,才能實現理論和實踐的雙重突破。實踐証明,許多難點問題,隻有提升到更高理論層次上進行綜合研究才能解決,例如,對教育部所屬高校招生名額省域分配問題,就存在“按人口數量分配”“按區域政治、經濟、文化的現實需求分配”“按各省、直轄市對中央財政的貢獻分配”和“尊重歷史沿革”等不同理論觀點。這說明隻有以現實教育問題為研究的邏輯起點,准確把握其在實踐中的真實狀態,透視並在更高的層面解決相關理論問題,才能為實踐問題的解決提供具有堅實理論依據的具體對策。也隻有在這種情況下,教育學科才能不斷吸收到富於時代氣息、有助於現實問題解決的新理論。

為此,省部級以上課題立項單位應適當壓縮自主立項項目,主要投放從教育實踐中征集到的急需課題﹔支持理論工作者與高水平實踐工作者聯合攻克長期難以解決的重要難點問題,並在立項時要求課題組設計實踐過程,明確實踐單位,預估實踐效果﹔要求重要課題結題時必須提供引領解決相應實踐問題的証據,並將實踐效果優劣作為評價研究質量高低的最為重要的指標。

第二,按照復雜科學的原理和話語方式,解釋和解決復雜的教育問題。

復雜具有普遍性,簡單只是復雜的一個特例或構成環節,正如法國哲學家莫蘭所說的,“簡單的東西,不再是任何事物的基礎,而只是在復雜性之間的一個過渡的環節。”

首先,要承認教育現象的復雜性,它是由穩定要素與不穩定要素、可預見事件和隨機生成事件、單一因果關系與多元共同影響關系、相似特征與差異化特征、連續發展的有序性與無序性(如某些斷裂性事件)共同構成的,表現為多要素影響、多樣態構成、多種發展路徑共存的存在和發展樣態,因此教育研究不應再滿足於現狀批判和對小局域內教育要素間關系的簡單描述,而是要准確判斷每種狀態存在的歷史與現實依據,評估其在全局中的位置和作用,揭示其形成和發展的內在機理,判斷其合理性構成特征並預見其發展趨勢。

其次,要用新的學術詞匯和話語方式表達復雜科學視域下的研究成果。

在簡單事物觀視域下,人們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表述,一般使用公式、公理以及決定、必定等詞匯和話語方式,以明確事物運行和發展的確定性、有序性和一一對應的因果關系。顯然這些詞匯和話語方式已經不能適應當代研究的需要。

筆者認為,在教育研究領域契合復雜科學的詞匯至少包括:概率、隨機生成、博弈、多元分析、趨勢預判、差異評估、自主適應、系統協同、整體觀照、邊界探尋、匹配分析、價值偏好、多重路徑、潛能識別、優化選擇、危情干預、非連續性事件等等,這種話語方式更能恰當反映復雜事物的外在表現形式和本質屬性,如對體罰效果的判斷是,“通過體罰獲得好的教育效果是一個低概率事件”。

第三,把研判不同區域和學校教育要素構成的現實特征以及探索達成預定目標的實踐路徑和實施策略作為教育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為此,應在研究立項體系中,劃分出一類推廣應用研究,鼓勵優秀結題項目特別是國家和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做好后續推廣應用研究,從而在制度設計和立項規劃層面上引導高水平研究關注實踐路徑和實施策略的研究,以有效促成優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應用性轉化。

此外,當代教育研究還要從我國教育要素和資源供給的差異化特征出發,透徹解析研究對象的現實存在特征,分級分類制定個性化實踐路徑和發展策略。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