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華文化研究院教授
【爭鳴與商榷】
《光明日報》2020年6月22日哲學版發表的紀洪濤撰寫的《荀子“天論”中的人學觀》一文,讀后多有啟發。其中有些說法,如“道家也持自然之天的觀念,但道家的天人關系中,人對待自然是完全順從、消極無為的,並且要求人最終回歸到自然狀態,這就從某種意義上泯滅了人作為宇宙靈長的價值和意義”,事關對道家核心思想的認識,尚需進一步加以討論。
“道的世界”中的“自然”觀念
《老子》以“道”開篇,以帶有童話氣息的浪漫藝術想象,立體、新穎、獨特的思維方式,創設了一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即“道生萬物”的“道的世界”。從而構建了一個關於宇宙、人生、社會的思想模型,試圖為現實世界找到一個出路,設計一種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案。“自然”作為體現道家哲學核心價值的觀念,要置於現實世界(客觀),特別是“道的世界”(思想)去認識。
現實世界裡,“自然”指在“一陰一陽之謂道”運動變化中形成的“穹,蒼蒼,天也”,即天地萬物。具有“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的“物性”(客觀存在),無所謂積極、消極。自然與人是組成“世界”的兩種“要素”,兩者“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於萬物”,相互尊重、共在、並存、互倚、欣賞,便達到了“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天人和諧的境界。
“道的世界”裡的“自然”,歷來理解、闡釋紛紜。郭象注《庄子》以為“自然即物之自爾耳”,后學如張岱年概括為“自己如此”。陳鼓應認為,老子提出“自然”觀念,“來說明不加一毫勉強作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狀態”。細讀《老子》《庄子》文本,筆者認為:“自然”是指在符合正常、合理天性,即“本來如此”基礎上,經過順理成章、理所當然的“應該如此”過程,自然而然達到“果然如此”的結果,由此就實現了“自己如此”。“自然”便是“順性命之理”,可分別從天地、人、社會三個方面予以說明。
就天地而言,指在“天道自然”變化中,“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各隨天性,適得其然,和諧生長,形成一個周而復始,循環往復的自我圓滿系統。即《老子》所言:“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就人而言,主要表現為兩個層次。第一,滿足與生俱來的衣、食、住、行之類原始本能與“天然”物質、生理需求。如《老子》中“是以聖人之治也,為腹而不為目”之“腹”,《庄子》中“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都指民眾“織而衣,耕而食”之類的“常性”。第二,滿足人在成長、發展過程中,基本、正常、合理的精神、心理要求。首先希望“長生久視”。《呂氏春秋·重己》有言:“無賢不肖,莫不欲長生久視”(高誘注:視,活也。),即羨慕天長地久,感嘆“吾生也有涯”的人生短暫,體現著對生命的肯定與珍惜。其次體現為“七情”“六欲”。天生的正常“情”“欲”,“雖神農、黃帝,其與桀、紂同”,不分“好”或“壞”。就社會而言,主要是“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百姓休養生息,安居樂業。
道家追求“有為”理想的目標
要實現上述的“自然”,需學習“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的“有為”,特別是“不爭而善勝”,“功遂身退”的“無為而無不為”。“無為”不是無所事事,被動適應,消極應付,更不是回歸混沌、蒙昧,而是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法自然”的前提下,循著“萬物之自然”,即人和事物的天性,依天時,行人事。有為卻不妄為,不強為,不亂為,根本的是不為己為。圍繞“人本”中心,聚焦社會問題,關注“人如何活著”“社會如何讓人更好活著”,道家追求的理想目標是使人心正,百姓安,社會穩,天下治。而人的價值和意義,正是在努力實現理想目標、“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的過程中得以實現。
就“治人事天”,如何處理天人關系而言,道家主張“天地之大德曰生”“屈信(伸)相感而利生”“生生之謂易”,萬物新陳代謝,繁衍生息。人們通過“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應天順時,將“天時”與“人事”,“自然”與“社會”緊密相合。在合天性、循規律、利事物基礎上,順應具體形勢、環境與條件,遵循“時不至,不可強生,事不究,不可強成”的規律,因時(依據時機)、因勢(依據客觀情況)、因事(依據不同事物發展變化不同階段的具體實際),及時、動態調整,化不利為有利,變被動為主動,轉消極為積極,改劣勢為優勢,從而使事物一直朝著正常、健康、有利方向發展並不斷取得成功。
就解決社會問題而言,道家提出,私欲是無論“萬乘之主”,還是蝸角之國,毫無例外地憑“知”而“爭”的根源,要以“養心莫善於寡欲”的內心自覺、道德自律,去掉機心,保持“沌沌”,即素朴、寧靜、淡泊、超然的“愚人之心”。呼喚擁有未加雕飾,不染世俗雜塵的“赤子”之心,學習“水善利萬物而不爭”的精神品格,自“心”“善”至“行”“善”,達到“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功成而弗居”的聖人境界。這便是《道德經》開篇即宣稱“無欲”為萬物之妙,以“聖人之道,為而不爭”結尾的“巧合”的奧秘。
為此,《老子》特別重視“去彼取此”,即不該做什麼(現實情形),該做什麼(“道德”示范)選擇、取舍。去私欲,須學習“道”的貴柔、守雌、尚虛、見素、抱朴之類“可以為天下正”的“清靜”品格。在現實中,不貴難得之貨,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去甚,去奢,去泰,慈、儉(嗇)……尤為重要的是知足。“禍莫大於不知足”,故“知足之足,恆足”。做到“知足”,需“修之於身”至“修之於天下”。圍繞“愛民治國”永恆主題,“以正治國”,達到“安平太”,“天下均治”的“至德之世”,“至治之極”,即“聖人之治”,實現“太順”美好理想。其生活化展現,便是在和平靜穆環境裡,氤氳著人間煙火,“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的愜意生活圖景。《庄子·胠篋》稱贊“若此之時,則至治已”。這是最好的順民情、合民意、遂民願,最大化地體現民本思想,實現民生理想,謀求民眾福祉,故為最大人道。
所以,先秦諸子立足人間,關注社會,聚焦人生。《周易》《老子》《論語》之類蘊含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基因”的經典,在不忘本來、吸收外來、面向未來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文化戰略中,其思想價值穿越時空,歷久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