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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至善道”與“為真儒”

——從孟子思想流布看秦漢文化選擇與價值重構

李 華2021年08月04日08:12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早期中國的文化選擇與價值重構”負責人、山東師范大學副教授

通過對歷經百家爭鳴、辯難吸收、秦火之禍而流傳至秦漢的三代遺存及“軸心時代”智慧的搜集、選擇與承繼,漢代最終確立起適用於統一局面的文化價值體系。在這一文化重建與轉型的關鍵時期,儒學以“罷黜百家,表彰六經”的形式脫穎而出,成為漢代主流學術思想﹔其中所承載的“支配著中國人心靈的觀念以及周代的社會和政治元素”(《中國思想之淵源》)也成為建構統一帝國文化體系與士人精神世界的重要來源,以及千百年來延綿不絕的優秀“文化基因”所在。而在這一過程中,孟子又是一個“繼往聖,開來學”的關鍵人物:如果說孔子是五千年“中華文化之中點”(《中國文化史》),那麼孟子則成為鏈接起三代智慧、軸心文明與一統背景要求下的學術文化的重要一環。

漢代詔令借鑒孟子仁政思想

面對秦朝短祚的前車之鑒,享國近八百年的周朝及與之相表裡的“周道”(西周王道政治與文化形態——作者按)成為渴望建立長治久安局面的漢帝國認同與效法的主要對象:“漢家法周”(《史記》)觀念被西漢社會普遍接受,漢“伐秦繼周”(《漢書》)的說法也大行於世。與之相應,高度推尊並頻繁記載“(周)文王之政”等“平治天下”之法的《孟子》,也成為統治階層效法“周道”的重要文獻來源和理論依據之一。

漢代詔令是帝王意圖的最真實體現,也是文化思想與政治權力博弈的第一現場。系統梳理漢文帝詔令及相關謚詔能夠發現:其一,《孟子》的仁政記載在文帝詔令中佔據較大比重。目前可見的漢文帝43篇詔令中,與《孟子》相關的達21篇,尤其在涉及保民、撫孤、養老、振貸、省刑、薄稅、重賢等方面體現尤為突出。文帝元年相繼頒布的《振貸詔》《議除連坐詔》《養老詔》,涉及撫恤鰥寡孤獨、罪人不孥、老者衣帛食肉三個層面,無論是主題還是具體用語,都與《孟子》對“文王之政”的記載若合符契。可見,漢文帝即位之初即已將《孟子》中記載的“文王之政”作為施政藍本對待。更為重要的是,這一特點不僅在漢文帝執政初期詔令中體現明顯,還貫穿了漢文帝的整個執政階段﹔不僅涉及養孤老、減刑罰、薄稅斂、求賢等與仁政密切相關的內容,甚至在處理與鄰國關系,以及處理淮南王謀反等事件上,也對《孟子》“以大事小”“舜封弟象”等思想有所借鑒。其二,與之相應,漢景帝元年十月,漢代官方又化用反映孟子仁政思想的“王道可得聞與”篇作《定孝文帝廟樂詔》,該詔是對漢文帝一生功績的蓋棺定論,內容與《孟子》高度相似,為我們理解漢文帝施政理念與孟子仁政思想之間的關聯,再次提供了有力佐証。詔令有意將“孝文皇帝臨天下”與“文王之治岐”對舉,以彰顯漢文帝的德政舉措比肩於周文王的地位與影響﹔該詔令所稱頌的漢文帝通關梁、罪人不孥、恤鰥寡孤獨、尊長老等仁政舉措,無論在思想傾向、先后順序還是具體措辭上也均與《孟子》高度相似。以上諸例無不提示我們,文、景二帝對《孟子》中仁政記載的高度認可。

孟子士人精神被高度認可

錢穆在評價孟子在漢宋之學中的地位時指出:“志善治,必自孔子上溯之周公﹔為真儒,乃自孔子下究孟軻。”所謂“為真儒”,講的正是對士人人格精神的建構。這一說法,代表了世人對孟子在士人精神建構問題上的普遍認同。

漢代是士人價值重構的轉捩期,無論是士人、碩儒還是帝王,無不對孟子士人精神予以高度關注與認可。例如,司馬遷率先將孟子與孔子並列,以表彰二者不肯“枉尺直尋”的守道精神﹔劉向盛贊孟子是“大儒”“名儒”,“為當世冠”﹔班固也多次將孔孟並稱,強調二者在“士志於道”問題上的一致性:“仲尼抗浮雲之志,孟軻養浩然之氣”(《答賓戲》),“舍生取誼(義),亦道用兮”(《幽通賦》)。此外,漢代對孟子士人精神的推尊同樣並不局限於士人階層,漢靈帝給姜肱的手詔更是漢代推崇孟子人格精神的集中代表:“(姜)肱抗凌雲之志,養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伏順,勿失其意。”(《后漢書》)該詔熟練化用並高度概括了孟子的“尚志”“浩然之氣”和大丈夫精神,而且貼切概括了姜肱盛名的由來。據《后漢書》記載,姜肱博通《五經》,頗具盛名,面臨生死抉擇不惜舍生取義,不因漢桓帝褒揚所動,不為曹節專權所屈。此后,漢靈帝以玄纁征召,又被姜肱所拒。漢靈帝嘆服於姜肱的人格精神,從而手詔地方政府,要求尊重姜肱心意,不再勉強征召。縱觀姜肱一生所為,恰恰是對孟子士人人格精神的切實履踐﹔而漢靈帝的寥寥數言,又均來自對孟子士人精神相關語句的信手拈來與完美化用,由此也足以看出對孟子士人精神的熟稔與認可。

孟子學說建構漢代文化的作用

東漢學者趙岐曾評價孟子學術價值說:“帝王公侯遵之,則可以致隆平,頌清廟﹔卿大夫士蹈之,則可以尊君父,立忠信﹔守志厲操者儀之,則可以崇高節,抗浮雲。”(《孟子題辭》)趙岐的評價恰恰概括了孟子學說在漢代文化建構中的兩大作用:為統治階層提供王政記載﹔為士大夫階層提供士人人格精神依據。

作為一個個體存在,漢代士人、碩儒和帝王對孟子的關注或是偶然﹔然而作為時代風氣的代言者,以上諸例的出現又實為必然。一統之初、秦火之后的漢代社會,迫切需要從幸存的三代文化與百家智慧中尋找長治久安的經驗與依據,而孟子所提供的,恰恰是“解民倒懸”“平治天下”(《孟子》)的方法﹔更為重要的,無論是涉及“至善道”還是“為真儒”,孟子在漢代文化重構過程中的首要身份,都是三代文化與軸心時代智慧的傳承者和記錄者。也正是因此,在秦火之后、典籍不征的情況下,保存相對完整,地緣、師承關系相對明晰的《孟子》迅速被社會接受﹔三代以來的社會理想與春秋以降的士人精神,也因其承繼改造而得以在新的文化環境中落地生根、煥發生機,繼而流傳千載、澤溉百世。這是中華文化傳承數千載的一個縮影,也是中華文化一直保持生機活力的原因所在。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