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郭明浩:漢代經學文本與文藝理論話語建構

郭明浩2020年04月28日16:27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漢代經學與中國文論”課題組成員、湘潭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副教授

在中國傳統學術體系中,經居四部之首,其他學術門類亦受影響甚至被限制,詩樂諸藝也不例外,在文論領域便有“文本於經”之說。漢代乃經學昌明(皮錫瑞語)時期,其時文藝理論並未獲得真正獨立,多散見於各類典籍(尤其是經學文本)之中,且有濃厚的經學色彩。故有學者徑稱漢代文論為經學文論,並非無根游談。由是,經學不僅可被視為漢代文論孕育與發展的溫床,經學文本還是漢代文藝理論話語最為重要的理論來源。

文藝本源論

在《尚書·堯典》《荀子》等“詩言志”說基礎上,漢代儒生對“志”為詩之本源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論述,但也進行了道德性限定與政治化規范。漢初陸賈《新語》“隱之則為道,布之則為詩。在心為志,出口為辭”一語已建構起“心→志→辭(詩)”的文藝本源論言說模式。經學文本(如《孔子閑居》《樂記》《詩大序》及鄭玄《六藝論》)均沿襲之,其所謂“言志”均指向詩(或樂)源自人的志意,但所言之“志”均有濃厚的政治意味與道德色彩。而《詩大序》《六藝論》更是直接言明,志乃作者對社會政治的歌頌或怨刺。此外,《春秋緯·春秋說題辭》中的“《詩》之為言志”之“志”政治屬性依舊,但籠罩上神秘、玄妙色彩。

先秦性情說已相當發達,且已言及樂源於情(如郭店楚簡《性》)。漢承前說,將情視為文藝之源,《樂記》注意到樂之基調源自於人的哀樂,但此“情”亦非個人私情,而是天下治亂經由人心映照的產物。《詩大序》承《樂記》,但直接突出情之於詩的發生學意義,而所謂“變風發乎情,止乎禮義”更是表明,漢儒明確認識到以詩歌抒發心理情感乃“民之性”,然而又要求以儒家之禮義進行約束、鉗制。故此“情”實為與社會治亂挂鉤的政治化、道德化的公共情感、集體意志。緯書於此也有論及,《孝經緯》談性情之分與性情之交,且注意到情“由感而起”“觸境而變”,為后世提出感物生情而為文奠定了基礎。《春秋演孔圖》“詩含五際六情”說論詩乃人之性情凝聚而成,但未加直接政治道德限定,顯示經學權威性已顯衰弱跡象,也為六朝抒情文論的興起再推波瀾。

文藝創作論

漢代天人之學為感物美學(或稱感應美學)的發生、發展提供了天然土壤,並由於與經學密切勾連,使漢代經學文本不乏感物之說。《樂記》被視為漢代感物美學的代表,也或系目前所見典籍中最早提出藝術創作“感物”說的文本,但已相當成熟、完善。它一方面注意到外物觸發導致性(或心)之動進而生樂,這完整、深刻呈現了樂的產生過程與機制,即“物→心(或性)→聲→音→樂”。另一方面強調人心之善惡決定“聲”的風格、基調,實系為統治者干預人心尋求依據。此后,《詩推災度》指出“感物”的根基乃天人感應,《樂動聲儀》則專門論述了詩人感物作詩之過程,即“感→思→積→滿→作”,較《樂記》更深入、精微,且未加政治倫理限定,無疑更具文藝創作論價值。

先秦儒家已注意到《詩》之美刺,《荀子》更是直言《小雅》之作乃“疾今之政”,漢代經生踵事增華,將之演繹至極端,並成為漢儒釋《詩》的鮮明特征。董仲舒多有言詩人出於美刺目的作詩之說,但旨歸在言《詩》之化下刺上,體現了其時“學”與“術”的斗爭與共謀,其說在《詩緯·汎歷樞》亦有所承。四家《詩》以美刺論詩本意在解析《詩》旨,並為政治目的張本,但也從側面言明了詩人創作意圖,無疑具有創作論意義。雖然諸家在各詩篇的“美刺”判定及具體所指常有分歧,但均關涉詩人作《詩》意圖。鄭玄在理論上更深入、全面闡述了詩人創作的美刺指向,且以時代先后、篇第順序分正變、辨美刺。此后,代表官方意識形態的《白虎通義》再論詩人美刺意圖,並在論“五諫”時為詩人之“刺”尋找依據。

《詩》之作與下層人民的生活無不關聯,四家《詩》都注意到三百篇中反映地方風俗、民生疾苦之作,尤其韓《詩》提出“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這一極精妙、深刻的論述。這既呈現了人民以詩疏泄怨情這一文學創作現象,也意味著漢儒已注意到普通百姓(飢者、勞者)的生存欲求、生活境遇、生命體驗在文學創作中扮演的角色。且此說直接成為后世文學批評引用的范本與言說的憑借。

文藝作品論

《詩大序》“六義”說與《周禮·春官》“六詩”說雖有明顯的承續關系,但二者並不等同。“六詩”是適用於不同場合演奏的六類詩,“六義”則系釋《詩》六法(義可釋為法),既涵括《詩》之三體(《風》《雅》《頌》)及其政教內蘊,又含有寫作《風》《雅》《頌》的三種技法(賦、比、興)。前者為體、為本、為主,后者為用、為末、為從。這意味著中國古人對詩歌類別的界分從簡單的音樂角度,進入到以政治、地理、民俗、歷史多重視角綜合判定的歷史階段,且對詩歌藝術技巧的認知也提升到新的理論高度,具有裡程碑意義與革命性價值。“六義”還作為中國文論關鍵詞,在后世不斷得到發展、豐富。

先秦文獻不乏論“文質”者,尤其是孔子之說多為后世所宗,漢儒承先秦儒家以文質言人格修養與治道。如果說《禮記》以“文質”言先代文化、禮樂、君子之德與政治,呈現明顯的多元化、過渡性色彩,那麼,作為漢代治道文質論的集大成者,董仲舒則多以之言社會政治(包括禮樂)。總體來說,他提倡重質輕文、以質救文。其說不僅直接影響漢代政治生態與中國政治哲學,還為以文質論文藝奠定了堅實基礎,提供了理論范本。

文藝功能論

雖直言文章乃“經國之大業”出自曹丕,但貫徹得最為徹底以致推向極端的無疑是漢代經生。《樂記》多言詩樂有經邦治國之用,並將禮樂與國家行政措施並置,董仲舒也強調新樂之旨歸在“和政”“興德”,董說為齊詩學之共識。《詩大序》延續《樂記》的基本理念與言說方式,但已將詩從樂中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言說對象,無疑為正式提出文章乃“經國之大業”導夫理論先路。《詩含神霧》《樂葉圖征》《樂動聲儀》對之亦有論及,尤其是《樂葉圖征》由音知政雖為神秘化處理,但經邦治國之理已孕乎其中。漢儒論詩樂經國之用,最終形成中國文學功能論的重要一脈。

原始儒家已言及詩樂的化下刺上功能,但“化下”與“刺上”實有主次之分,教化為主,諷諫為次。漢儒亦更強調化下,尤其是《樂記》認定樂可使人際關系趨於和諧,並強調樂聲“善惡”直接影響化下效果,“化下”對象涵括普通民眾與君子。《毛詩》將化下的載體從樂轉為詩,論《詩》可使君臣、夫妻、長幼關系合乎先王之道。《樂緯》既闡明詩源自於民、化民俗之理,又以《韶》為例強調雅樂強大的教化力量。“刺上”作為士人階層的一種文化政治策略,體現“道統”限制“政統”的努力,如董仲舒提出以六經淳化君王之德性。最為典型的“刺上”當為以《詩》為諫,但出於對帝王權力的戒懼,且士人階層囿於所謂“君臣之義”,諫言必須隱約其詞,即《詩大序》所謂“主文而譎諫”。此外,《詩含神霧》視詩為“天地之心”,將詩神秘化的同時,也為以詩進諫、干政提供了可能。

夫子“詩可以興”已言《詩》之審美效用,漢儒於之有沿襲,但更趨保守。如《樂記》言賞樂可以引起人的歡悅之情,意味著漢儒於文藝的審美功用已有體認。只是囿於社會環境與經學語境,尤其是在維護政治統治的前提下,不能直言、顯言詩樂的審美性。這種矛盾性始終與中國文論的演進發展相伴隨。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