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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林 劉華強:提高要素市場配置效率 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

俞林 劉華強2020年04月23日09:31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提高要素市場配置效率 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

作者分別系中國社科院西部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珠海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校長、研究員

日前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加快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等作出了重要部署。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商品和服務市場發展迅速,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來形成,但生產要素市場在運行過程中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干預過多、市場化運作不暢、資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土地、勞動力、資本等傳統要素市場發育相對滯后,普遍存在二元結構雙軌運行現象、市場決定要素配置范圍有限、要素流動存在體制機制障礙,影響了市場對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發揮。二是要素產權不清晰、市場化交易機制不健全、市場發育不足,技術、數據等新型要素市場規則建設滯后,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影響了市場的配置效率。因此,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必須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

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為充分發揮,市場效率的提高是基礎和前提。市場效率,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就是如何對有限的資源(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數據等要素)在企業和部門間進行有效配置,使生產的商品和勞務最大化。市場經濟是一種效率型經濟,要實行要素市場化配置、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就必須努力提高市場效率。市場體系是由商品及服務市場和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構成的有機整體。因此,應重點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完善制度,提高要素市場效率。

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提高產品市場效率。促進政務服務從重審批向重監管、重服務、依法行政轉變,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區塊鏈+政務服務”,進一步完善企業登記制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以“減程序、減時限、減費用”為目標打通“最后一公裡”﹔進行審批流程簡化、資源整合、數據共享、業務聯動,並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讓數據多跑腿並在各部門之間有效流通和使用,變“群眾跑”為“網絡跑”,實現政府觀念大解放、作風大轉變、效率大提升,形成一辦到位、一幫到底、跟蹤服務的互動局面。出台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重點在市場主體保護、市場准入和監管、企業融資、減稅降費等方面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給予大力支持,進一步明確非公經濟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優化市場主體格局,充分激發經濟活力。要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點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降低企業稅負成本、維護外商投資權益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繼續鼓勵利用外資,為跨國公司等外資企業提供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與相關國家和地區進行產能合作,實現互利互惠,提高產能的經濟效益。

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金融市場效率。不斷增強金融供給對金融需求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從而提高金融市場效率。一是完善融資結構體系,大力發展股權融資,增加直接融資佔比。建設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有效發揮其市場融資、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加快以注冊制為核心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立,改革股票發行制度,實施注冊制,鼓勵更多的企業通過股權融資,引入“源頭活水”。同時,探索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間互聯互通機制,引導不同階段企業通過不同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疏通各層次資本市場流動性,在壯大各層次資本市場基礎上,使企業能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融資需求,轉板到相應層次資本市場。二是優化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金融機構體系。推動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區別定位、特色發展,更好滿足實體經濟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推動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回歸本源,充分利用熟悉本地客戶等優勢,根據市場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差異化服務﹔推動銀行理財子公司和保險資管公司的加快設立,縮短業務鏈條,減少“通道成本”,使銀行和保險機構在風險隔離的前提下走向直接融資的主戰場,卸下自身資產負債表和監管指標的“包袱”,進行資金配置,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三是提升金融產品和服務質量,提高金融服務效率。推進產品和服務創新,開發專業化、個性化產品,尤其要健全金融科技服務功能,加強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優化業務流程,降低服務成本,不斷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提高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和便利程度。

破解城鄉二元化難題,提高勞動力市場效率。一是在勞動力市場上,應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實現勞動力在行業、城鄉和地域之間的自由流動,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完善勞動就業法律制度為抓手,依法保障勞動力平等就業,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收入分配方式,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建立最低工資標准,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其消費能力。二是通過發展職業教育,大力提升勞動力的素質,培養和培訓數以萬計的技術技能型人才,提高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力效率。三是以城鄉融合的方式來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在城鄉公共服務供給過程中逐漸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多元治理模式,在部分公共服務中引入市場力量﹔同時建立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人事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體制、醫療衛生體制以及社會保障體制,提高要素在城鄉之間的流動效率。此外,應建立健全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以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改革為契機,來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和增值,完善土地增值利益分配關系,確定各產權主體的合理分配比例,形成有序的收益分配結構,確保農民能夠成為土地增值的受益者和獲得者,提高農村常住人口的收入水平。

完善產權相關制度,提高技術市場效率。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應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拓寬快捷、低成本的維權渠道,比如運用移動互聯網平台進行在線識別監測等。在知識產權運用方面,應推進知識產權、產業和金融的結合,以金融手段來推動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反過來激勵企業和科研機構的研發投入。同時,要提高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措施,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等方式,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對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長期激勵作用。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培育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根據數據性質完善產權性質,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

(責編:宋美琪、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