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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瀾:加強重大疫情風險防范機制建設

薛瀾2020年03月25日08:34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加強重大疫情風險防范機制建設

作者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清華大學蘇世民書院院長,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原副會長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全國各地紛紛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確保在湖北之外的其他省份不會出現規模性擴散。黨中央成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啟動聯防聯控機制,發揮中國體制優勢,調動全國各地的醫療衛生資源,全力支持武漢和湖北抗擊疫情,確保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次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一定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針對這次疫情應對中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

危機管理領域中有一個著名的“6個月法則”,說的是在重大危機事件后有一個為期6個月的時間段,痛定思痛,可以推動從危機中汲取經驗教訓后需要進行的改革,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段,情況恢復原狀,再想推動改革就很難了。針對這次應對疫情中暴露出的明顯短板,我們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在2003年取得抗擊非典斗爭勝利后,黨和國家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大力推進以“一案三制”(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為核心內容的中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實現了中國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歷史性跨越,也推進了中國疾病防控體系的長足發展。這次疫情仍然暴露出一些不足,這就要求我們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立足風險防范的角度,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解與分析:

風險認知:現代社會從本質上說也是風險社會。由各種傳染病帶來的公共健康風險對於全世界都是一個重大挑戰。隨著各個國家工業化、城鎮化、國際化的進程不斷加快,各種傳染病傳播流行的風險也在加大。正因如此,各個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都建立起了各種健康風險認知體系,包括對各種風險信號的捕捉、分析研判及採取相應的對策。例如,各個國家的疾病控制體系,尤其是遍布基層的哨所醫院,就是在衛生領域的風險認知主渠道,希望通過早期識別傳染病的案例和及時控制來避免傳染病的流行。同時,在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當代社會,社交媒體等各種溝通交流渠道也提供了大量基層一線、前沿的鮮活信息,為及時捕捉各種傳染病風險提供了重要補充。例如,谷歌公司就曾利用其流感趨勢分析軟件,在2009年甲型流感大流行的幾個星期前就根據人們對流感信息的搜索,預測到了大流感即將到來。

風險研判:風險綜合研判機制是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環節。重大傳染病流行的風險綜合研判應當是一個規范的科學分析過程,需要包括病理學專家、流行病專家、臨床治療專家、社會學專家、公共管理專家等多領域專家,運用已有科學知識對收集到的風險信號的潛在危害做出綜合分析判斷並正式提交相關政府部門。由於疫情初期信息不全不准確,這種分析判斷也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很有可能是若干場景以及出現概率的判斷。這樣的綜合研判是相關政府部門採取干預政策的重要基礎。

風險預警:風險預警靈敏度是決定疫情防控成功的重要因素。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對於傳染病疫情信息明確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並可以授權地方發布),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43條規定,當“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決定並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可是除了台風預警外,很少有地方政府行使這個預警權力。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未來國家在疫情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方面有幾項重點工作需要考慮。一是轉變觀念,加強風險評估,提高風險防范意識。特別是各級黨政干部應樹立清醒的風險意識,對國家、地方、行業層面的各種風險因素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估,並採取具體措施來化解降低各類風險。二是完善風險認知渠道,增強風險認知系統的豐富程度和靈敏程度。各種社交媒體的流行使得社會信息流通傳播的方式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僅僅依靠傳統的行政渠道收集風險信息已經遠遠不夠,應充分認識合理開放的社交媒體對補充完善傳統行政渠道的重要意義。同時,必須在開放的環境下,培養社會公眾對於社交媒體各種信息真偽良莠的鑒別能力。三是在重要專業領域的風險治理體系中,要建立規范的風險研判機制。在公共衛生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中,要明確建立規范的綜合性風險研判機制,確保不同領域的專家有充分的機會表達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形成專家組集體建議,為行政部門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四是加強風險預警機制的建設。要進一步強調屬地責任,下放應急管理權限,使得地方政府有效承擔起風險預警的責任,敢於在面臨風險時發出預警,提醒社會和公眾配合政府採取更加主動的措施,將風險因素消滅在萌芽之中。

(責編:宋美琪、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