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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社科基金
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申報公告

2020年03月13日11:52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國家社科基金設立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組織國家高端智庫、社科界專家學者,重點圍繞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特別是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進行深入研究,及時推出高質量成果。現將本研究專項申報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關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關於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放眼長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切實面向決策需求、增強問題意識,做到精准破題、有效解題,圍繞相關基礎理論問題、法律法規問99題、制度體系問題、體制機制問題組織開展研究,為提高防控應對重大疫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等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水平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重點選題方向

本研究專項共發布38個重點選題方向。申請人可根據選題方向,進一步聚焦關鍵問題,設計具體申報題目。

1. 新中國成立以來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實踐和經驗研究

2. 我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上的制度優勢和國際比較研究

3. 我國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制度經驗研究

4. 我國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體現出的偉大民族精神研究

5. 我國歷史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經驗與啟示研究

6. 圍繞成功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講好中國故事、發出中國聲音研究

7. 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研究

8. 提高領導干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力研究

9. 健全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研究

10. 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研究

11. 提升城市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急管理能力研究

12. 提高國家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研究

13. 跨地區協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機制研究

14. 軍地協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

15. 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機制研究

16. 基層社區在突發事件防范與應對中的角色定位及能力建設研究

17. 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國際合作研究

18. 重大突發事件中的輿論傳播及引導研究

19. 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研究

20. 重大突發事件中的社會矛盾防范與化解研究

21. 提升公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途徑研究

22. 增強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的依法治理能力研究

23. 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研究

24. 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研究

25. 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研究

26. 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研究

27. 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研究

28. 加強農村、社區等基層公共衛生防控能力建設研究

29. 推動公共衛生服務與醫療服務高效協同研究

30. 提升應對重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中的科技支撐能力研究

31. 完善公共衛生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研究

32. 更好運用數字技術支撐疫情監測防控研究

33. 健全重大疫情應急響應機制研究

34. 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研究

35. 更好運用中西醫結合醫療救治應對重大疫情研究

36. 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研究

37. 健全國家儲備體系研究

38. 建立國家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研究

三、研究資助

本專項優先支持在相關領域有研究基礎、與相關實際工作部門有合作基礎的課題負責人和研究團隊進行申報,完成時間一般為1年,結項時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或高質量學術論文、理論文章、專著等。資助強度參照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的標准,每項為20萬元。每個重點選題方向原則上確立1-2項資助課題。

為提高資助效率、保証研究產出,本專項實行限額申報,限額指標另行下達。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門、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和申請單位要著力提高申報質量,減少同類選題重復申報。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人一次隻能申報一個課題,且每個課題負責人隻能為一人。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証。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研究專項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証。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本研究專項,承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本研究專項。申報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及其課題組成員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本研究專項,如獲得資助自動退出年度項目申報。

4.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申請信息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本次研究專項。

5.申報課題須按照申請信息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証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五、申報程序

本專項實行網上申報和評審,不需要提供紙質材料。具體安排如下:

1.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網絡申報系統將於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日開放,在此期間申請人可登陸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實名信息提交注冊申請,待責任單位審核后由系統創建賬號並發送短信和郵件通知,之后即可登錄系統,按規定要求填寫申報信息。申請人應按照《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申請書》提前准備好申報信息,及時上網填寫,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申報。責任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門、在京委托管理機構,逐級進行網上審核,按照限額指標擇優通過。

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主頁“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准。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請咨詢技術人員,座機: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全國社科工作辦對申請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並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課題進行評審,提出建議資助課題名單。

3.建議資助課題名單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全國社科工作辦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者下達立項通知書。

六、工作安排

1.各地社科管理部門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受理本地區本部門申報材料。中國社科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課題申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國家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課題申報,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屬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課題申報,全軍社科規劃辦受理軍隊系統(含地方軍隊院校)的課題申報。國家高端智庫及培育單位、各地重點智庫,通過各地社科工作管理部門、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申報。

2.各地社科管理部門、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和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嚴格審核申報資格、申報質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申請人及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並簽署明確意見,維護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責任單位要加強本單位網上申報的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確保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順利提交網上申報材料。

附件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申請書

附件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研究專項網絡申報用戶手冊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2020年3月13日

(責編:孫爽、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