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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偉 趙崢: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 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

李建偉 趙崢2020年02月19日09:04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分別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

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應從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高度,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統籌考慮空間治理、綜合保障、信息傳播、技術支撐、醫學研發、后續支持,兼顧局部與整體、短期與長期,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國家應急管理體系。

1.准確把握現代社會疫情擴散特點,完善疫情防控空間治理機制

傳染病暴發的核心在於病毒的傳染力度、人口聚集程度與擴散速度。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規模大、擴散速度快,除病毒傳染力強外,城鎮化帶來的人口集聚程度大幅度提高、現代化交通帶來的人口擴散速度提升等,也是重要原因。隔離是抑制、阻斷病毒擴散傳播的根本措施、有效手段和首要任務。目前,疫情擴散的拐點尚不明確,針對春節后返城產生的大規模、快速人口流動,需進一步明確空間防控重點,結合人員流動集聚方向和城鄉治理基礎,以“點+圈+網”為核心,強化疫情防控空間治理機制,防止形成疫情二次擴散。一是圍繞疫情源頭抓好“防控點”。繼續加強疫情源頭地區的嚴格管控,加快對區域范圍內所有確診患者集中收治,疑似患者集中隔離,發熱患者、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觀察。嚴把春節假期后返程關鍵時間節點,防止疫情再度擴散。二是結合人口空間流動集聚方向抓好“防控圈”。集中力量,減少人群大規模聚集和城市網絡圈層移動,加大對重點城鎮、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及其周邊地區的防控力度。三是依托基層網格化治理基礎抓好“防控網”。把疫情防控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治理中,建立包括疾控部門、醫療部門以及社區與公安部門之間的數據信息合作體系,嚴控輸入性病例,分割疫情傳播鏈,厘清新病例源頭,及時採集防控信息。

2.提升物資供需匹配和應急醫療救治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綜合保障機制

2006年頒布的《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各級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保障體系與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應健全統一的物資保障體系,緊密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統籌生產、需求、流動、分配各個環節,以提升醫療物資供需匹配能力為重點提升保障水平。同時,需立足長遠,切實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醫療能力、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制度。一是全力保障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生產供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盡快有序開工,擴大產能、保質保量地保障醫療物資供應。二是明確醫療物資需求層次,明確不同場所、不同人群科學使用醫療防控物資的標准,重點保障一線醫護工作者的醫療物資需要。三是加快醫療物資物流速度,組織物流企業、社會組織等利用自身渠道加快配送醫療救援物資和基本民生需求的物品。四是做好“最后一公裡”的醫療物資分配,嚴堵醫療物資截留、調用、積壓的漏洞,減少醫療物資中間調配環節,建立醫療機構與物資供應方(包括各類基金會、企業等)的直接供需對接機制。五是切實構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醫療機制、物資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長效機制,在各級醫療機構建立應急醫療救治隊伍﹔在地市、特別是大中城市建立應急醫療救治機構﹔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機構,建立跨區域協作應急救治制度。

3.建立高效、公開、客觀的信息渠道,完善疫情防控信息傳播機制

大規模疫情暴發不可避免會造成社會恐慌,快捷、可靠的信息是抑制疫情擴散的“消毒劑”,也是凝聚社會共識的“強心劑”。本次疫情暴露出我國應急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傳導、反饋與披露機制仍存在一定缺陷,急需強化疫情防控信息傳播機制。應完善重大疫情信息公開機制,加大對瞞報、錯報疫情信息等行為的行政和刑事處罰力度,加大對專業人員刻意壟斷利用數據信息資源的懲罰與監督力度﹔健全公共輿情引導機制,以科學和法律為標准,通過公開、法治化的渠道及時發布正確信息,拓寬政府與公眾的溝通渠道,增強公眾認識力和判斷力﹔加強疫情信息國際溝通機制,繼續做好同世界衛生組織、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溝通協調,促進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協調。

4.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工具,完善疫情防控技術支撐機制

應發揮我國積累的信息技術優勢,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數字技術,“讓機器多出力”,減少過度動員社會資源造成巨大的經濟和社會負擔,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充分發揮通信和互聯網企業作用,統籌移動、聯通、電信等主要運營商,利用手機定位系統,進行空間定位、軌跡跟蹤和數據監測﹔利用互聯網頭部企業積累的大數據資源和研發能力,將疫情防控的人流動態、物流保障、信息流分析等設定為主要應用場景,提升疫情防控的前瞻分析和精准預判水平。推動“不見面防控”,廣泛採用智能設備並利用信息技術平台,減少人際直接接觸,開展信息填報、數據分析、會議研討等工作,最大限度切斷疫情擴散傳播鏈。加強互聯網醫療救治,利用互聯網平台,引導和安排涉疫人員根據交通距離、疫病程度和醫療機構飽和度就診、留觀、隔離或咨詢﹔統籌資源富集與資源稀缺的醫療機構,通過網絡遠程進行跨區域合作診治。

5.推進防控與科研相結合,完善疫情防控醫學研發機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僅需要物理空間隔離,更需要提高醫療水平,妥善救治病患,應健全科學研究、疾病控制、臨床治療的有效協同機制,推進防控與科研攻關相結合,強化疫情防控醫學研發機制。應繼續加大醫學研發投入,統籌國內外科研力量,查明病毒源頭和傳播致病機理,加快治療藥品和疫苗研發,提高醫療救治效果、降低死亡率。組建醫學協同研發平台,加大國家層面的統籌力度,以重大問題為導向,整合流行病學研究、臨床醫學研究和基礎醫學研究資源,凝聚科研隊伍與疾控及臨床隊伍,組建協同研發平台。另外,還應做好長期的科學和醫學准備。21世紀以來,“非典”、H5N1流感、H7N9流感等各類傳染性疾病已經相繼出現並呈現暴發性特征。為更好地加強疫情防控,保障長期公共安全,需要平衡短期應急與長期防控的關系,進一步建立穩定、常態化的人才、資金、政策投入機制和寬鬆的醫學研發環境,鼓勵和支持醫學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結合人類傳染病發展規律和國民健康發展需要,做好長期的科學和醫學准備。

6.客觀評估成本與風險,完善疫情防控后續支持機制

從歷史經驗來看,傳染性疾病疫情傳播具有周期性,疫情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的疫情防控水平,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成本和形成風險也有所不同。在加強疫情防控的同時,應完善應急醫療救助機制,並盡快開展疫情產生的經濟社會成本與風險的評估工作。應組織專業機構,利用國家權威部門數據,量化分析疫情所產生的經濟社會成本和風險,為疫情防控和后續工作開展提供必要支撐。應根據成本和風險評估結果,結合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的資源稟賦和承受能力,形成“政策箱”進行精准、穩定的支持救助。還應將疫情成本和風險評估與國家和地方發展規劃編制與項目安排結合起來,注重對非經濟類重大風險的研判,完善重點傳染性風險防控機制,加強應急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