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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三個突出” 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

教育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2020年01月22日08:22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立足“三個突出” 堅持和完善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就《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作說明時指出,決定稿准確把握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演進方向和規律,突出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抓住了國家治理的關鍵和根本﹔突出守正創新、開拓進取,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突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和鮮明的實踐特色。這“三個突出”,既是對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演進方向和規律的准確把握,也為堅持和完善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提供了遵循。

突出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

“秉綱而目自張,執本而末自從。”抓住主要矛盾帶動全局工作,是唯物辯証法的內在要求,是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方法論。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是由眾多子系統構成的復雜體系,這個系統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軍隊,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都要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這“三個最”,凸顯了黨的領導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鮮明特點和優勢。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關鍵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改革的目的是要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賦予社會主義新的生機活力。這裡最核心的是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偏離了這一條,那就南轅北轍了。”《決定》在闡釋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時,擺在首位的是“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的科學理論,保持政治穩定,確保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在規劃部署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任務和舉措時,置於首位的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的根本領導制度。抓住了黨的領導制度也就抓住了制度建設的“綱”,就能“綱舉目張”。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就要突出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隨著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黨的領導制度在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中的統領地位將得到更好體現,各方面制度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優勢將得到更好發揮。

突出守正創新、開拓進取

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終堅持守正創新、開拓進取。《決定》深刻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堅持和鞏固”意味著“守正”,必須牢牢堅持重大制度和原則﹔“完善和發展”意味著“創新”和“開拓進取”,必須推動制度建設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關鍵是增加我們的優勢,而不是削弱我們的優勢。《決定》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這是我們堅定制度自信的重要依據。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當然要學習和借鑒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但不是照搬其他國家的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我們治國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根本既深實,柯葉自滋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國家治理體系需要改進和完善,但怎麼改、怎麼完善,我們要有主張、有定力。如果不顧國情照抄照搬別人的制度模式,就會畫虎不成反類犬,不僅不能解決任何實際問題,而且還會因水土不服造成嚴重后果。”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不是為了取悅別人、迎合某些人的“掌聲”,而是為了推動黨和人民事業更好發展。這一點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保持戰略定力,該改的、能改的我們堅決改,不該改的、不能改的堅決不改。堅定制度自信,不是固步自封,不是不要改革。任何制度一旦僵化,必然走向衰敗,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徹底、不可能久遠。制度是實踐的產物,又隨著實踐不斷完善。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還不是盡善盡美、成熟定型的。隻有不斷改革創新、開拓進取,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才能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決定》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改革創新”作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的重要內容,就是突出守正創新、開拓進取的體現。

突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

人類社會是一個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領域的有機整體。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也應當是一個涵蓋各個領域的有機整體。任何領域、任何方面制度建設的滯后,都容易出現“木桶效應”,最短板會成為影響國家治理效能的關鍵因素。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完善和發展,隻有突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防止畸重畸輕、單兵突進、顧此失彼,才能同頻共振、相得益彰,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經歷一個歷史過程。鄧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談話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從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來看,經過長期努力,通過夯基壘台、立柱架梁,全面推進、積厚成勢,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已經搭建並不斷鞏固,接下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這項工程極為宏大,零敲碎打調整不行,碎片化修補也不行,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決定》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等13方面勾勒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完整“圖譜”,並進行了全面部署,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實踐性。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就要按照《決定》的部署,突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有效防止和減少各種制度的內耗,形成制度的“合力”。

(執筆:孫存良)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