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面總結了中國特色社會制度建設的歷史性成就,凝練概括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13個顯著優勢”。這些顯著優勢是堅定制度自信的底氣所在。我們要長期保持並不斷增強這些顯著優勢,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不斷作出新的貢獻。
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是我們黨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在中國社會的土壤中生長起來的。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治理體系,是由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的,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我國今天的國家治理體系,是在我國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衡量一個社會制度是否科學、是否先進,主要看是否符合國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保障,這是從歷史和現實中得出的科學結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的最大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系統總結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發展成就和顯著優勢,目的就是推動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制度自信,使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方方面面的顯著優勢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進一步彰顯,更加堅定了全黨和全國人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人民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為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團結、人民幸福、社會安寧、國家統一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這些偉大成就和翻天覆地的歷史性變化,是“中國之治”的生動詮釋和有力証明。
深刻認識、准確把握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嚴密完整的科學制度體系。《決定》科學概括了“13個顯著優勢”,其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和軍隊、外交、黨的領導等諸多領域。這些優勢集中回答了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上,應該“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從本質屬性到價值理念、從制度目標到制度運行上全方位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
《決定》提出的“13個顯著優勢”是統一的有機整體,是一個系統集成優勢,既有保証國家始終沿著社會主義方向前進的顯著優勢,又有緊緊依靠人民推動國家發展的顯著優勢﹔既有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又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勢,等等。這些顯著優勢是我們堅定“四個自信”的基本依據,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的制度自覺。在“13個顯著優勢”中,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最大的優勢,統領和貫穿其他12個方面的顯著優勢。在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必須推動全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長期保持和增強顯著優勢推動“中國之治”邁向更高境界
“中國之治”關鍵就是“制度之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描繪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未來三十年的奮斗路線圖。長期保持和增強顯著優勢是新時代堅持和完善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奮進方向。
堅持守正創新、開拓進取。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制度也需要不斷發展、完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呼應了當代中國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顯著優勢就是“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善於自我完善、自我發展,使社會始終充滿生機活力”。切實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把握重大部署、推動落地生根。《決定》面向建黨一百年、二〇三五年、新中國成立一百年這三個特殊節點,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決定》提出了“13個堅持和完善”,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體制機制改革,需要推進的重點工作任務。把堅持顯著優勢與落實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有機統一起來,在思想理論上認清“最大優勢”,在工作實踐中發揮“最大優勢”,讓全會的部署要求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深化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制度執行是國家治理的“最后一公裡”。《決定》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牢牢把握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努力方向和著力點,強化制度運行,突出制度績效,激發制度活力,保持制度優勢,堅定制度自信。隻要我們繼續沿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成功之路走下去,就一定能夠開辟“中國之治”新境界。
(作者:張洪瑋、張林祥,均系吉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吉林大學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