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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

聶磊2019年12月10日08:48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必須健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注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民生是幸福之基、和諧之本。增進民生福祉是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基本公共服務則是增進民生福祉的直接體現和重要保障。

  基本公共服務涵蓋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文化體育等領域,廣義上還包括交通、通信、公用設施、環境保護以及公共安全、消費安全、國防安全等。

  此前,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在實踐操作層面瞄准了四個主要目標:供給有效擴大、發展較為均衡、服務方便可及、群眾比較滿意,最終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018年,我國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3.69萬億元,同比增長8.13%,佔GDP的比例連續7年保持在4%以上﹔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准提高到55元,人均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標准提高到490元。教育現代化推進、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公共體育普及、社會服務兜底等公共服務工程,年均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500億元左右。

  盡管如此,我國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發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規模和質量尚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可及性,成為重要的命題、重大的使命。

  首先,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務網絡。

  下一步,需要全面建立以基層為重點的基本公共服務網絡,推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統一和服務供給的有效銜接。

  其次,要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化和規范化建設。

  標准化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均等化的技術基礎和現實路徑,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質量水平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標准體系,確定可及性評價的指標體系、方法和程序。

  再次,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信息化和專業化水平。

  通過加大基本公共服務與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融合,構建基本公共服務供需平台,實現服務資源的科學合理配置與供給,使居民更加便捷、智能、公平地獲得基本公共服務。

  最后,要注意避免對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的認識誤區。

  物理空間的距離遠近,並不必然代表基本公共服務的實際可獲得程度。受眾的獲得感、服務體驗和滿意度以及支付意願等,在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中應獲得更多重視。

  (作者單位: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