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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君:華夷同風——漸趨一體的遼代農牧交融

李玉君2019年12月04日08:22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華夷同風——漸趨一體的遼代農牧交融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古代北方游牧民族與中原農耕民族交融史研究”首席專家、遼寧師范大學教授

在中國歷史上,契丹族建立的遼朝強盛一時,與農耕地區的五代、北宋等王朝長期對峙達兩百余年,這得益於其獨特的治國理念。《遼史·百官志》雲:“至於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遼朝之所以“因俗而治”,基於其地理、經濟和人口上鮮明的農、牧(漢、蕃)二元特色。遼朝疆域跨越長城,包括了農耕區和游牧區:“長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衣,宮室以居,城郭以治。大漠之間,多寒多風,畜牧畋漁以食,皮毛以衣,轉徙隨時,車馬為家。此天時地利所以限南北也。”(《遼史·營衛志》)在行政區域的劃分上,遼朝採取“五京制”,其中上京地區為契丹故地,中京地區為奚族故地,東京地區為渤海國故地,南京和西京地區則是原為燕雲地區的漢族故地。民族成分上,“四姓”——契丹、奚、渤海和漢——佔總人口的絕大多數,而漢人佔比過半。其中的奚族與“國族”契丹原本都以游牧漁獵為生,而渤海人早已高度漢化。針對這一社會現實,遼初統治者“因俗而治”,“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建立“蕃漢分治”的“二元(重)制”(又稱“雙軌制”)政治體系:收服奚族后為奚族首領建立奚王府,保留部族制﹔滅掉渤海國后成立東丹國,“治渤海人一依漢法”﹔將幽雲十六州納入版圖后也基本不改其官制。

雖然遼初實行“二元制”是不爭的史實,但若以“二元制”來概括整個遼代的政治體系則未免片面僵化、有失偏頗。實際上,這種“分治”局面很快就起了變化:奚族六部本是奚王府屬部,后來朝廷以奚王征討邊部戰敗為由將其劃歸契丹北府管轄﹔東丹國成立不久,渤海人就被大批遷到東平郡,東丹國官僚體系也幾經易名調整。總體上,遼在逐步從部族制政權向唐宋那樣的集權制國家轉變﹔地方上官職設置漸趨漢化,中樞官僚體系以及各種典章制度也是如此。首先,“蕃不治漢,漢不治蕃”並非全部事實——漢人任北面官、契丹人任南面官者不勝枚舉。《遼史·太宗本紀》載,“契丹人授漢官者從漢儀,聽與漢人婚姻”(為了便於“因俗而治”,還允許蕃漢聯姻)﹔有漢人血統的韓德讓還曾身兼大丞相和南、北院樞密使,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其次,遼代已經出現了南、北面官合而為一的情況。如漢人行宮都部署和契丹行宮都部署,至遲在遼聖宗時期就被合並為諸行宮都部署,並多次由漢人擔任此職。興宗時,蕭孝忠曾奏請合並契丹樞密院和漢人樞密院,但由於他過早去世而作罷。此外,其他典章制度也有類似趨勢。自太宗入晉后,“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后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聖宗統和元年冊承天皇太后時,“給三品以上用漢法服,三品以下用大射柳之服”,出現按照品級而非民族定官服的情況(《遼史·儀衛志》)。

遼朝這種漢化加深、漸趨一體的轉變,仍是基於其“因俗而治”,隻不過遼代中后期之“俗”與遼初不同。多次大規模的人口遷徙造成了民族間的混居雜處,而漢人最多。原為奚族故地的中京“奚、契丹、漢人、渤海雜處之”(《虜中風俗》)﹔原為契丹故地的上京則“皆中國人,而並、汾、幽、薊之人尤多”(《新五代史·四夷附錄》)﹔其他地區與此類似。遼朝經濟農牧並重。但見“馬群動以千數,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蕃漢人戶以羊、馬多少定其貧富等差”(《使遼詩注》)﹔保護農業、獎勵墾荒的政策帶來了糧食的大量增產,以至於能“以粟二十萬斛助(北)漢”(《遼史·景宗本紀》)。雜居也促進了“四姓”在飲食、服飾、語言、娛樂等方面的相互學習,但以漢化成分居多:遼末金初,“凡聚會處,諸國人言語不通,則各為漢語以証,方能辨之”。(《奉使行程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遼代法律從太祖時期“詔大臣定治契丹及諸夷之法,漢人則斷以律令”(《遼史·刑法志》)漸趨全面漢化。遼初法律屬於“蕃漢分治”,結果導致“其法輕重不均”“蕃民毆漢人死者,償以牛馬,漢人則斬之,仍以其親屬為奴婢”(《東都事略》)。隨著農牧交融的加深,聖宗朝開始對法律進行“一等科之”的修訂。興宗朝制訂了《重熙新定條例》,收效良好。道宗朝則頒布了進一步漢化的《咸雍重修條例》,結果由於“條約既繁,典者不能遍習,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眾,吏得因緣為奸”(《遼史·刑法志》),最終又被廢除。可見,“因俗而治”固然要與時俱進,但也不可冒進。

一言以蔽之,遼朝施政“因俗而治”,其政治體制始於蕃漢“二元制”,然后順應時代潮流而漸趨“一體”漢化。這背后的歷史必然性,源於中華民族開放包容、兼收並蓄的文化基因。梁啟超將漢族比喻為像滾雪球一樣形成的混血民族,事實上不僅漢族如此,其他民族也多有融合。契丹族源於東胡族系的鮮卑宇文部別支,形成過程中也有其他部族的融入(活躍於草原上的部族向來更替頻繁,同一族分裂為幾部或多部族融合為一支屢見不鮮)。契丹族在形成過程中就以多種方式融合和吸納了突厥、回紇、渤海和漢族的人口和文化。

影響更大的是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以儒學的開明夷夏觀——“用夏變夷”為典型。堅持“士志於道”的儒家知識分子,或者在面對文明相對落后的政權的威逼利誘時選擇拒不合作甚至以死抗爭,表現出崇高的民族氣節,或者在身處異鄉時選擇“用夏變夷”,積極利用自身才能幫助當地統治者維護社會秩序、發展生產、推行教化。遼朝能夠“因俗而治”、漸趨一體漢化,離不開那些積極“用夏變夷”的儒士。遼初,“庶事草創,凡營都邑,建宮殿,正君臣,定名分,法度井井,延徽力也”(《遼史·韓延徽傳》)。其他如韓知古、康默記等,也都被稱為“佐命功臣”。遼朝統治者很重視對儒學人才的吸納和重用,如聖宗就曾“詔諸部所俘宋人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遼史·聖宗本紀》)。此外,遼朝還通過興辦官學、開科取士等方式,培養和選拔儒學人才。這些有志於“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的儒士,乃是促使遼朝農牧深入交融、政權漸趨漢化的中堅力量。

契丹人長期處於中原王朝的羈縻統治之下,其首領通過出使、貿易、劫掠等活動熟悉了中原王朝的典章制度和燦爛文化,從而產生對中原王朝的歷史文化認同。自稱“天皇帝”的遼太祖,“慕高皇帝,故耶律兼稱劉氏,以乙裡室、拔裡比蕭相國,遂為蕭氏族”(《遼史·后妃傳》)。他還以“佛非中國教”為由決定祭祀孔子。遼太宗攻佔汴京后說,“漢家儀物,其盛如此。我得於此殿坐,豈非真天子邪”(《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以中國皇帝自居。《遼史·儀衛志》說太宗“立晉以要冊禮,入汴而收法物,然后累世之所願欲者,一舉而得之”,可見其志向。顯然,遼朝統治者要建立的是具有正統地位的中原王朝,而“二元制”只是其權宜手段。更有遼道宗自信“吾修文物,彬彬不異中華”,他要做中國正統皇帝的思想反映在宣懿皇后蕭觀音與其唱和的《君臣同志華夷同風應制》詩中:“虞廷開盛軌,王會合其琛。到處承天意,皆同捧日心。文章通蠡谷,聲教薄雞林。大寓看交泰,應知無古今。”(《焚椒錄》)詩中“虞廷”和“王會”即華夏的虞舜、西周王朝,“蠡谷”和“雞林”指匈奴和新羅等“夷狄”政權。全詩大意是,大遼朝聲望隆重、文教遠播,與正統華夏王朝並無兩樣。在這裡,道宗津津樂道於遼朝華夷同風、不輸中原王朝的文化成就,他雖未明言自身是“華”,卻顯然以“華”自居。

總之,以“因俗而治”為原則,始於“二元制”然后漸趨一體是遼代政治體系的歷史實際。這種轉變趨勢順應了遼代社會農牧文化交融程度逐漸深入的歷史發展潮流,也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強大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體現。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