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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變革

靳樂山 丘水林2019年11月29日08:24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推進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變革

流域既是以集水區為單元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空間單元。推進我國流域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台階,維護江河流域健康生命,是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戰略通道。《我國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創新研究》(黎元生著,經濟科學出版社2018年12月版)立足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時代,以馬克思主義關於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為根本遵循,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目標指引、國際視野和中國特色的研究定位,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踐相聯系的角度,探索了我國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的歷史演進、改革脈絡、目標模式、基本框架和現實路徑等,對於推進我國流域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具有啟示意義。

目前學術界對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問題的研究,多以行政區為單元探討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或者探討流域生態服務某種供給機制及其政策創新。該書將國際環境治理機制復合體理論,引入流域生態服務供給的分析視野,比較分析了科層、市場、志願性、自治化和網絡化五種供給機制的制度技術條件,提出“一主多元”的機制改革目標模式、政府主導型網絡化供給的基本框架,為我國流域生態環境治理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該書以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分層級、多中心、公私伙伴”的流域生態服務供給體制為指引,探討了流域政府之間垂直分包、橫向協調,以及公私協作的激勵性制度安排與政策工具搭配。

推進我國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變革,既要堅持理論科學性與實踐指導性的有機統一,又要有流域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思維方法。該書既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又注重借鑒西方國家公共治理的先進理念,直擊我國流域生態環境安全的缺陷,提出了系列富有見解的觀點。包括河長制只是流域科層治理體制下的工作機制創新,從長遠看它是由科層機制向網絡化供給機制演進的過渡性制度環節。流域生態服務是公私混合供給的區域性公共產品,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是基於區域主體功能分工的生態服務供給成本分攤機制,它不等同於單純的商品交易關系,按照效用價值論進行生態補償標准的測算,不僅在理論上是錯誤的,而且會誤導政策制定和實施。在生命共同體理念下,我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改革,將按照補償主體多元化、補償方式系統化、補償空間全域化和補償依據法治化的方向演進。

作者順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在揭示我國流域生態服務供給機制創新趨勢的基礎上,選取汀江、閩江流域為典型,採用“解剖麻雀”方法,分析兩大流域生態服務變革中政府、企業、農戶等利益主體的行為方式及其影響因素。書中堅持問題導向,在深入調研中探索流域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發展的方向﹔又注重總結和借鑒發達國家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市場化、法制化的基本經驗,深入考察流域生態服務網絡化供給的制度技術條件,並提出富有建設性的制度變遷路徑,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了咨詢服務。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