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習近平首次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倡議。隨著中國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不斷拓展,這一理念得到越來越多國家和人民的認同和支持,並被寫進了聯合國重要文件。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對中國而言,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外交的誠意;對世界而言,是中國為全球治理提供的理想型目標。隨著這一倡議在操作層面從理念逐步轉化為行動,急需從理論層面對之進行結構化和體系化研究,從而為日益豐富的行動提供基礎理論支撐。而社會人類學作為一門研究不同社會運行規律的科學,在這一點上無疑擁有與生俱來的學科優勢。通過研究人類社會的多樣性去探索其共同性,是這一學科的學術使命,亦很大程度上契合了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路徑探索。中國社會人類學的百年歷程,見証了這一學科朝著自身使命邁進的每一步,也印証了經幾代人努力正在接近的目標。
回顧中國社會人類學的發展,正如費孝通1980年在美國接受“馬林諾夫斯基紀念獎”時以“邁向人民的人類學”為題所作發言,世界人類學界關於“人類社會文化的基本一致性”和“世界上各民族的共同繁榮”的學科目標和以田野調查為基礎的研究方法的共識形成,並非“自明之理”,而是全世界不同時代人類學者共同努力的結果,中國亦然。社會人類學作為一門現代科學在中國的發展,大致20—30年為一個發展周期。從1949年之前以村庄社區為代表的鄉土社會研究,到20世紀五六十年代以民族識別和大調查為代表的民族社會研究,再到1978年之后學科重建過程中以民俗作為重新發現和理解中國社會的著力點,至今逐漸走向世界並開始回應人類社會的普遍性議題。雖然不同時間段的中國社會人類學發展根植於特定的時代背景,但總體上仍舊呈現出一條清晰的歷時性發展脈絡。
鄉土社會:中國社會人類學開端
中國社會人類學的開端至少可追溯至20世紀20年代,並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形成了學科史上的一次發展高潮。第一代留學歸國學者作為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的主要行動者,以“鄉土社會”為研究對象,踐行田野調查方法,奠定了中國社會人類學的發展基礎。
這一時期,中國人類學者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等地少數民族地區和漢族地區開展了大量田野調查,積累了豐富的調查資料,產出了大量研究成果,例如《花籃瑤社會組織》《清河村鎮社區》《義序的宗族研究》《金翼》《一個中國村庄:山東台頭》《三水河口疍民調查報告》《中國農民的生活》《易村手工業》等。這些研究建立在少則4個月多則7年之久的田野工作基礎之上,以“經世致用”為目標,對地方社會中的各種“鄉土性”和“地方性”細節進行了描述,亦觀照了社會的各個方面和文化的整體性;研究方法上,則遵循了當時國際人類學界已經形成的田野民族志的學術規范,在中國社會人類學開創之初即形成了重視實踐的傳統,從學術規范上為學科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民族社會:中國社會人類學的地方取向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社會人類學發展邁入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鑒於學術引進時就存在“人類學”和“民族學”兩種稱謂,而開端時期未能解決的學科確名,進入新的發展語境后,以一種時代選擇的方式達成了暫時性共識,即人類學作為一門學科在1952年的全國高等學校改制過程中被取消,而民族學得以保留。這段時期,特定的歷史語境弱化了中國社會人類學開端時期的“鄉土性”,轉而聚焦於“民族性”。
1956—1964年間,學界開展了一場被稱為“中國民族學創舉”的、規模宏大的少數民族調查,參與學者達1400多人,足跡遍布全國各民族地區。此次大調查,一是完成了民族識別,形成了中國56個民族的基本格局,為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科學基礎。二是完成了對少數民族社會歷史狀況調查,搜集到大量文獻、訪談、實物(文物)和影像資料。從1958年開始,各調查組開始編撰“民族問題三種叢書”(后增加成為五種),編撰工作歷經30年,到20世紀90年代陸續出齊,總計400多本、約8000萬字。這一時期大規模的調查實踐雖然不同於以往人類學田野作業提倡的以單獨行動的方式、開展長時期的調查,但這種組隊調查的方法某種程度上也豐富了世界人類學的知識庫。
民俗社會:中國社會人類學重建
1979年,楊堃、顧頡剛、鐘敬文等人聯名提出《建立民俗學及有關研究機構的倡議書》,1980年代國內出現“民俗學熱”,中國社會人類學進入重建時期。20世紀70年代末至21世紀初,中國社會人類學以民俗為切入點重新發現和理解地方社會,研究內容涉及婚俗、禁忌、親屬稱謂、人生儀式、節日等地方族群和都市生活的諸多方面。
這一時期的中國社會人類學在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方面達成的學科共識,在整個學科發展歷程中發揮了承前啟后的作用。關於研究對象,學界通過對“民族”和“民族學”“人類學”等概念稱謂的討論,大致形成了兩類觀點。一類觀點認為人類學是以“民族”這個特定客體為研究對象,研究民族在形成、發展、變化和消亡的歷史過程中的具體特征,以及不同民族之間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相互關系及其關系發展變化的規律。另一類觀點則認為人類學的研究對象應該是“文化”,認為在不同社會及其不同發展階段中,民眾有自己的文化選擇,人類學家首先是發現和描述這些文化形態,其次是發現不同文化之間的普遍性規律。伴隨不同觀點之爭,學界關於研究對象逐漸達成一種共識,即以人類的生物屬性和社會屬性之分,明確了社會人類學是對具有不同社會屬性的人進行研究的科學。而在研究方法上也明確了田野調查是學科的方法論基礎,即通過對人類社會的具體行為與活動方式的長期直接觀察,分析行為背后的關系和結構,探索人類行為的普遍性規律,並以之科學地解釋人類行為與社會活動模式。
人類社會:中國社會人類學新時期
2002年,蔡華以《無父無夫的社會——中國的納人》一書獲得法蘭西科學院授予的年度“法語國家金獎”。該書基於兩年半的田野工作,系統調查了居住在中國滇川邊界的納人,通過精致的民族志描寫和嚴謹的理論分析,重新定義了親屬制度的基本概念和親屬關系的基本結構,解開了半個多世紀前由列維-斯特勞斯提出的婚姻家庭悖論。學界認為此次獲獎是“中國人類學的第二個春天終於出現了”,也意味著中國社會人類學邁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期。
這一時期的中國社會人類學研究以親屬、經濟、政治、宗教四個基礎議題為導向,逐步演化出多元議題;並在研究視域上逐漸超越鄉土社會、民族社會和民俗社會,走向“人類社會”相關命題的討論。不同議題類型的研究,存在兩個共性特征。首先是全部或部分地秉承了人類學田野調查的基本原則,即一年以上的田野調查時間、使用被調查對象的語言、500人以上的譜系分析。其次是產出了一些較有影響力的系列研究成果,例如以親屬制度為主題的“田野與發現”系列民族志,以區域研究為主題的“藏彝走廊”系列叢書,以及旨在“中國人類學走出去”的“海外民族志”系列成果,極大地豐富了中國社會人類學研究的全球性視野。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0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時的講話引用了《禮記》語“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作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注解;而社會人類學從社會多樣性到人類社會共同性的研究路徑,某種程度而言正是對“大道”的探索。從最初學科引入並扎根於中國田野以期理解和改造社會,到通過民族識別和調查服務於國家決策,再到以民俗研究為契機重新發現和解釋地方社會,發展到今天以多元化的議題視角闡釋國內、國外社會;研究視野上,從關注地方社會的鄉土性、民族性、民俗性的“中國人獨有的一方面”,逐漸放眼人類社會普遍性規律的“人類共同的一方面”;通過研究世界上不同的地方社會,尋找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可能路徑,這是社會人類學的學科使命,也是當今時代語境下這一學科的獨特意義所在。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