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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與精准扶貧的戰略關聯

李堯磊 余敏江2019年10月17日08:41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鄉村振興與精准扶貧的戰略關聯

在鄉村振興戰略后續深化實施階段,鄉村發展失衡問題逐步解決的同時,也是緩解鄉村相對貧困的階段。二者實質為“一體兩面”,這也是“解決相對貧困則將貫穿於現代化的全過程”這句話的含義所在。

鄉村振興與精准扶貧是黨和國家著眼於農村農業現代化的根本目標與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所推行的具有內在發展脈絡的“一攬子”系統工程。從學理層面梳理好鄉村振興與精准扶貧的內在戰略關聯,有助於兩項重點工作在地方實踐中的有序推行,不斷推動黨領導下的農村事業繁榮壯大。

從達成目標看,二者保持根本一致。國家推出精准扶貧,通過精准識別、精准幫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旨在識別出貧困對象,實現精准脫貧,確保我國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至2020年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以及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一方面,精准扶貧著眼於縮小鄉村內部區域發展差距,促使全部鄉村居民經濟生活擺脫貧困,達到國家規定保障水平以上。鄉村振興戰略則旨在通過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促的融合發展機制,以及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五個振興”策略,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目標。另一方面,鄉村振興戰略既著眼於縮小鄉村內部區域發展差距,也著眼於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在夯實精准扶貧既有成果基礎上,實現“農村美、農民富、農業強”的整體性發展目標。從目標達到階段看,精准扶貧重在保底,而鄉村振興重在進取﹔從目標達成維度看,精准扶貧重在單一經濟維度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重在經濟、生態、文化、社會多維提質增效。然而,無論是目標階段分析,還是目標維度分析,都應該認識到上述差異是對“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階段性、方向性回應。無論是精准扶貧戰略,還是鄉村振興戰略,都是黨和國家為彌補發展差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所進行的重大戰略調整。在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導向下,未來黨和國家仍將會致力於上述目標的實現,密集出台惠農支農政策,一任接著一任抓,一仗接著一仗打,一代接著一代干。

從時間節點看,二者交匯接力而行。以2020年為時間節點,大致可以將精准扶貧劃分為消除絕對貧困(2013—2020年)與緩解相對貧困(2020年以后)兩大階段。2013—2020年是消除絕對貧困階段。這一階段,國家通過劃定貧困標准,識別出貧困戶、貧困村、貧困縣以及深度貧困地區,並明確要求我國現行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至2020年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以及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達到消除絕對貧困、實現“全面小康一個都不能少”的庄嚴承諾。2020年以后,國家尚未出台后續脫貧攻堅政策文本,但並不意味著脫貧攻堅任務全部完成。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接受採訪時說:“不是說2020年中國的反貧困、減貧工作就劃句號了,隻能劃分號,到2020年,我們解決的是農村的絕對貧困,解決相對貧困則將貫穿於現代化的全過程。”也就是說,2020年以后,我國脫貧攻堅的主要任務由解決絕對貧困轉向緩解相對貧困,由解決收入貧困轉向解決多維貧困。

根據鄉村振興“三步走”戰略,可以發現,鄉村振興第一步與精准扶貧消除絕對貧困(2013—2020年)階段相照應﹔鄉村振興后兩步則與緩解相對貧困(2020年以后)階段相照應。就前者而言,精准扶貧已有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已取得的減貧成效,以及正在推進的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戰,為鄉村振興戰略治理機制形成、治理成效獲取、治理經驗積攢打下了穩定基礎﹔而鄉村振興戰略與精准扶貧的三年交匯期(2018—2020年)則鞏固了扶貧成效、豐富了幫扶資金來源、拓寬了扶貧手段、更新了扶貧理念,有力地支持了貧困地區,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的脫貧攻堅戰。就后者而言,緩解相對貧困與深化鄉村振興可以視為一個硬幣的兩面。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城鄉關系上體現最為突出,同時,鄉村區域內部發展不平衡問題也日益凸顯,鄉村振興戰略初衷顯然不是擴大而是要縮小發展失衡,實現共同富裕。因此,在鄉村振興戰略后續深化實施階段,鄉村發展失衡問題逐步解決的同時,也是緩解鄉村相對貧困的階段。二者實質為“一體兩面”,這也是“解決相對貧困則將貫穿於現代化的全過程”這句話的含義所在。

從實施內容看,二者一脈相承拓展。無論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綱領性謀劃,還是《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階段性部署,都將打好精准脫貧攻堅戰作為重要章節詳述。因此,從實施內容看,可以將二者總體關系理解為整體與部分的關系。一方面,鄉村振興與精准扶貧內容一脈相承。國家對脫貧攻堅,要求是既不降低扶貧標准,也不吊高胃口,同時限於精准扶貧運動的公益性屬性與扶貧資金的有限性特質。多數地方對貧困戶脫貧的做法是符合脫貧標准即脫貧,也就是隻要滿足“生活保障”目標就可以脫貧。為達到“生活保障”目標,地方政府的主要扶貧方式是產業扶貧,包括電商扶貧、光伏扶貧、旅游扶貧、農林產業扶貧﹔其他扶貧方式,諸如教育扶貧、職教扶貧、就業扶貧、異地搬遷扶貧等,也是直接指向 “生活保障”目標。因此,精准扶貧主要對應鄉村振興的“產業興旺、生活富裕”兩大板塊,而這兩大板塊則由於高標准、高要求成為“生產保障”與“產業發展” 的“升級版”對應物。

另一方面,鄉村振興是對精准扶貧內容的極大拓展。在鄉風文明方面,鄉村振興提出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朴民風,建設鄰裡守望、誠信重禮、勤儉節約的文明鄉村﹔在治理有效方面,鄉村振興提出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實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基層治理體系﹔在生態宜居方面,鄉村振興提出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此外,鄉村振興也對農業供給側改革、國土空間開發、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規劃、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構建等方面作出了大量闡述。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環境精細化治理的雙重邏輯與推進路徑研究”(17BZZ007)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上海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