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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路徑創新

祁文博2019年09月18日08:55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路徑創新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為新時代社會治理創新確立了實踐發展的新向度。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基層是一切工作的落腳點,社會治理的重心必須落實到城鄉、社區。”這表明基層治理是整個社會治理系統的基礎工程。在共建共治共享一體化社會治理格局中,基層社會治理承載著創新社會治理模式、維護社會穩定、激發社會活力的重要功能。而如何處理基層治理結構的新變化、如何解決基層黨建與基層治理之間互融、互促的問題等,是我們需要回答的時代課題。

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的復合效應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黨建在基層治理中扮演著火車頭的角色。實踐表明,二者在治理對象、資源整合以及民主政治完善方面具有內在邏輯與機理互通關系,二者互融、互促,致力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在於將基層黨組織建設同基層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釋放“基層黨建+社會治理”的復合功能效應,不斷為基層社會創新實踐提供新的理論指引。

第一,基層黨組織的普遍性覆蓋能夠保障民眾具有暢通完備的利益表達與訴求渠道。我國基層黨組織處在一線,廣泛分布在黨員、群眾以及組織之間。而基層治理的對象是具有共性的群體性單元和個性的自然人單元,因此,將基層黨建嵌入社會治理能夠有效實現基層黨組織設置與基層治理單元的高度契合。這既有效拓寬了黨組織服務社會的渠道,也有序強化了黨對社會領域的領導,保障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模式覆蓋面的廣泛性。

第二,基層黨組織能夠通過橫向聯動組織載體與縱向扁平治理格局實現資源整合。這既打破了組織內體制區隔,也破除了體制內組織區隔。前者在於以區域化大黨建模式解決不同黨組織由於沒有隸屬關系而引致的分工合作問題﹔后者在於既要整合體制內力量,以黨建帶群建,也要轉變黨建思維,把社會力量轉化為助力黨組織整合社會的力量,增強該模式的向心力、輻射力、統合力。

第三,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能夠助力基層民主政治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獨有的政治優勢就在於將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結合起來,在創新實踐中形成的“基層黨建+社會治理”的復合治理結構,為建立在民主協商和基層自治基礎上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不斷完善提供了新的實驗形式。

黨建嵌入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舉措

在新時代,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的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需要全面激活“基層黨建+社會治理”的功能效應,通過組織建設、體制建設、社會建設、平台建設,全面創新和升級基層社會治理,從而更好地服務於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民生持續改善的大局。

第一,厚植根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健全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為此,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一體化社會治理格局過程中要不斷創新基層黨建,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其一,實現“直接領導”向“維護權利”的治理觀念轉變。維護人民權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是新時代黨的執政初心和使命。基層黨組織應該逐步轉變“權力領導”的理念,明確“代表群眾切身利益”的理念,致力於維護民眾的參與權、知情權、表達權、勞動權等具體權利,傾聽民聲、洞察民意、回應民心,使基層黨組織成為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忠實代表。其二,厚植黨的執政根基,提升黨的組織力與動員力。以居民區“團隊黨支部建設”拓展新的基層治理模式,按照“支部領導團隊、黨員融入團隊、團隊凝聚群眾”的理念,有序推進團隊黨支部對社團、對社區群眾的“組織再造”,不斷提高黨領導基層治理的能力,克服居民無組織化的局面。

第二,創新體制,發揮黨組織的核心作用。其一,系統優化基層黨組織設置,構建分級負責的黨組織結構,保証基層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與支持條件。基層黨建管理體制應在突破原有的體制區隔、行政壁壘、條塊分割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更加靈活多樣的黨組織設置方式。譬如,以社區為單位設立黨員為網格長的社會治理網格,在居民聚居區設立基層黨支部,在黨員相對比較聚集的樓棟設立黨小組,不斷完善優化基層黨建的多級組織網絡。其二,實現黨建工作精細化,實現“分類管理”。伴隨著快速城市化的推進與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趨勢,在傳統的“基層黨建+社會治理”模式基礎上,應根據不同社區發展的情況,採取單建、聯建、共建的方式,形成具有不同社會功能的基層黨支部,以應對社會治理的復雜情景,形成“分類治理”新格局。

第三,三社聯動,有效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在社區平台、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的“三社互動”中,基層黨組織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領導核心作用。其一,引領社區回歸公共屬性。在社會治理體制機制改革中,基層黨組織應圍繞社區的本質內涵以及在社會治理結構中的功能定位,實現社區屬性重構。以社區“去行政化”為突破,實現社區在居民自治意義上的再聯結、再組織與再整合。其二,既要盤活原有社會組織,又要積極導入專業社會組織,這既能有效整合社區外的專業社會服務資源,又能激發社區內社會組織的活力,增強基層治理的專業能力。其三,雙向整合原有社區工作人員和專業社工隊伍。專業的社工團隊和社區工作人員是有序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提供社區服務的主體。專業社工隊伍能夠為社區建設帶來新的理念與工作方法﹔社區工作人員立足社區,能夠有效整合社區內資源。雙向整合原有社區工作人員和專業社工隊伍在於通過制度創新,打造“專業性+本土性”的特色社區團隊,發揮人才整合效應。

第四,搭建平台,以區域化黨建為運行方向。基層治理中面臨的重要問題在於“自治”與“共治”的有效結合與有序實現,二者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一直存在“自由”和“秩序”的張力。在多元主體治理中,必然涉及如何有序實現公共權力、資源向社會領域轉移,特別是對社會組織的賦權與增能。在這其中,更深層次的問題是在有效引導社會活力釋放的同時密切關注秩序的可控性。而區域化黨建能夠很好地彌合“自由”與“秩序”的張力,既能激發公共參與的活力,也能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有力的資源保障,構建活力釋放與秩序穩定並舉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其一,搭建與完善“區(縣)—街道—社區—居民”四級聯動的區域化黨建格局,以橫向聯動治理與縱向扁平化治理為運行機制,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景式覆蓋為基本要求,不斷聚合區域化黨建的向心力。既要有序將社會力量轉化為黨建的力量,又要激發群眾有效參與基層治理的積極性。其二,構建以網格化治理為主要形式的區域黨建平台。將基層組織建設、黨建網格化服務管理、黨員干部“大走訪”常態化制度化地整合到社會治理網格化聯動機制之中,有效實現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著力解決一些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異化、邊緣化問題。在理順我國特有基層黨組織資源的基礎上,在激發基層黨員積極性的同時,不斷創新社區網格治理機制,以公共價值創造為引領,以信息化數據化為發展方向,以落實黨員網格責任制為具體形式,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做實黨建引領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網格化社會治理運作機制。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研究”(18VSJ032)、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項目“共建共治共享:新時代中國社會治理的公共性研究”(KYCX18_2439)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