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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心性的融合

陳蘇珍2019年08月13日09:1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自然與心性的融合

  善惡是中國哲學的重要議題之一,先秦以來孔子、孟子、荀子、楊雄、韓愈等均從觀察、歸納和解釋經驗現象出發,聚焦人性善惡的討論。及至宋儒,始從理氣、陰陽等超經驗范疇討論善惡。朱熹善惡思想集理學之大成,結合了宇宙本體論和心性論,從自然和心性雙重視角闡釋善惡,突破社會倫理層面,實現了善惡本體意蘊的哲學建構。

  理氣與善惡的生成

  朱熹繼承二程“善惡皆天理”的觀點,以“氣稟說”解釋現象世界的善惡差異。他的宇宙生成論贊同周敦頤的太極生陰陽、陰陽生萬物之說,又將宇宙的最高本體表述為理,其中產生陰陽二氣而化生天地萬物。首先,朱熹論善的視角有“純粹至善”的本源之善與“繼之者善”的末流之善。《朱子論太極圖》中闡釋了周敦頤提出的“五性感動而善惡分”的觀點,“天地之性,是理也。才到有陰陽五行處,便有氣質之性。於是便有昏明厚薄之殊”。萬物在形成過程中所稟之氣的不同,導致從本體到現象發顯中的善惡差異。其次,惡非生而有之,乃善之虧欠處。造化天理中直接稟得皆為善,有過差不能善的則為惡。朱熹說:“但善是那順底,惡是反轉來底。然以其反而不善,則知那善底自在,故善惡皆理也,然卻不可道有惡底理。”稟天理而生本當皆為善,只是出於種種原因不能為善而成了惡。比如淫溺貪欲這些惡,最初也是從惻隱上發出的。天理發於萬物之中,若善為主導則可以為善,若發而有差,被惡主導了去,或用之不善而為惡。道理、物事本是一樣的,但由於人加之的影響不同,事物顯現的善惡結果亦不相同。最后,朱熹以“氣稟說”解釋現象世界的善惡差異。朱熹說:“性是天賦與人,隻一同﹔氣質所稟,卻有厚薄。”人性本源是相同的,有人仁厚知禮,有人薄情寡義﹔有人聰慧,有人愚鈍,是各人的氣稟不同在起作用。氣稟是造成異類差別、同類差異的最主要原因。

  善惡同源

  善與惡同源是朱熹處理二者關系的大前提。首先,在善惡生成的時間順序上,朱熹主張善先惡后。《朱子論太極圖》中說:“豎起看,皆善,橫看,后一截方有惡。”天理之中渾然至善,未嘗有惡,惡必是后於善而產生,乃萬化流行之時,或有安頓不著,有所偏差或不能成善都成了惡。朱熹在《孟子集注》中說:“發而中節,即無往而不善﹔發不中節,然后為不善。”其次,在善惡賓主問題上,惡生出后具有獨立性,不受善的管制。善惡各自生成后存在於事物中,勢均力敵,由此事物得以保持自身相對穩定的狀態。理為宇宙本源,但直接生物的卻是氣。一方面氣為理限,氣不違理,氣之醞釀凝聚受到理的規范和限制﹔另一方面氣強理弱,惡既生出,便由氣來主宰。當萬物經由氣聚而成,理雖寓於其中,但已無法左右事物的善惡。朱熹將理氣關系比作父子、君臣之關系:“如父子本是一氣,子乃父所生﹔父賢而子不肖,父也管他不得。又如君臣同心一體,臣乃君所命﹔上欲行而下沮格,上之人亦不能一一去督責得他。”再次,善惡並非天然的矛盾。朱熹注重物與物之間的相對關系,認為物必有對,如陰陽、動靜等,然而在善惡相對問題上卻有獨到的看法。朱熹說:“本然之性,固渾然至善不與惡對。”在惡產生之后,善與惡自然構成一對矛盾。然而窮至宇宙之本源乃純然至善,何其有惡?所謂至善無對。錢穆在《朱子新學案》中說道:“謂善無對,指其原始言。有惡與善相對,此善則仍是原始之善,非又別有一善來與惡相對也。”可見,無論窮極本源之善還是末流之善,宇宙之間隻有一善,亦如宇宙之間隻有一理。朱熹將天道之善與人道之善視作同源一體,則在善之本體意蘊上實現了自然與心性的融合。

  天命與氣質之性

  心性論是朱熹善惡本體思想在社會倫理中的重要體現。天命與氣質、道心與人心、天理與人欲等密切相連的辯証關系是心性論的重要論題。第一,朱熹堅定地沿襲二程性氣兼論的思想。若隻論本然之性是至善的,而不論及氣質之性,就無法說明事物的差異性﹔若隻論氣質之性,而不圍繞事物本原探討,則雖知氣質不齊備是萬物各異的原因,但對萬物本質同源同善問題上的思考就不能真正深入且透徹。孟子已見得性的本質是善,卻沒有論及善惡在現象世界不同的原因。自孟子以后,沒有人能再如此真切地看到性的本質,直到二程受到周敦頤《太極圖說》的啟發,提出:“性即理也。理則自堯舜至於涂人一也。”性和理都是對本質的指稱,理是泛指人與物所共有的本源,屬於人的本質則稱為性。第二,心有道心和人心之分,發於義理之公謂之道心,生於形氣之私則謂之人心。心是人知覺體驗的載體,人依賴心來調節自身的行為,以此應對外界事物。知覺從理上發來,便是仁義禮智之心,顯現出來便是道心﹔若知覺從形氣上發來,便易與理相違背,顯現出來便是人心。第三,道心和人心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自人心而收之,則是道心。自道心而放之,便是人心。”聖人也有人心,就如飲食飢渴,凡人也有道心,就如惻隱之心,關鍵是何者為主宰決定了此心的善惡。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說:“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乃善也。”人心在道心的節制范圍內能夠通達性命之理,雖還是人心的功用,實際上也是道心的體現。本體的心是天理的顯現,流於不善即是人欲。天理人欲在幾微之間,朱熹所提倡的“存天理、滅人欲”並非反對人的正常需求,而是主張將欲望節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使人心更多地為道心所主宰。

  人與自然同善

  朱熹強調仁在萬物生成過程中的重要地位,將仁的涵義提高到宇宙本體論高度,以探究善惡的本源,達到“性善論”的高峰﹔此外,又將仁的自然涵義引入社會道德意涵中,體現出儒家傳統天人合一的觀念。朱熹認為,不論是從社會道德角度,還是從宇宙運行規律角度,善惡都具有共同性。朱熹著《仁說》,通過仁架設起溝通宇宙自然和倫理道德的橋梁,尋求人性同宇宙自然之精神本質上的聯結點。錢穆曾說朱熹使得“天與人、心與理,皆從此仁字上合一”。一方面,朱熹把北宋儒者注重天地生物的思想加以闡發,吸收並發展了二程“善由生生”的觀點,“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也”。因元能滋生,故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仁有生生之效,故有仁義禮智在社會倫理德行上的發用。朱熹說得明白:“仁是個生底意思,如四時之有春。彼其長於夏,逐於秋,成於冬,雖各具氣候,然春生之氣皆通貫於其中。仁便有個動而善之意。”尊仁為德行之首,就好像春之為春夏秋冬四時之首一般。天地之德透過仁而衍生到各種德行之中,萬化之善、萬般美德皆由仁之生生而出。另一方面,朱熹從本體論角度來詮釋善惡的來源,又將仁的自然涵義引入到社會道德內涵中,認為天是道德觀念和原則的來源,人心中具有的善念和道德原則皆是天賦而來的。朱熹闡釋了人性之善惡同節氣等自然界現象所具有的融通之處:“日月清明氣候和正之時,人生而稟此氣,則為清明渾厚之氣,須做個好人﹔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常,皆是天地之戾氣,人若稟此氣,則為不好底人。”

  朱熹對善惡本體難題的回答,雖然存在“本體一元,現象世界二元”的矛盾,但是他力圖建構起自然與心性相融合的完備善惡思想體系則是前人所未發的。從哲學角度闡釋惡的來源,較好地解決了前人關於善惡的理論沒能解決惡之來源的問題。“氣稟說”為儒家教化思想與為學工夫找到了哲學上的有力依據,社會教化與人為學的目的,就是要變化氣質,不斷恢復善性,追求純然至善的聖賢之道,以求達到一種自覺地履行道德原則,使人心服從道心,實現人與自然同善的境界。

   (作者單位:福建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