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透視】
職業教育是一種不同於普通教育的教育類型,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以體現職業教育所具有的教育需求與產業需求結合、學校育人與企業育人協同、個體個性化發展與職業化發展統一的“跨界性”特征。這一“跨界性”特征決定了職業教育需要將體現人的個性化、社會化水平的學歷証書與體現產業、企業與職業崗位綜合職業能力水平程度的若干種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相互銜接和融通,大家所關注的這一“1+X証書制度”,正是現代職業教育制度框架關於人才培養模式、評價模式的一種制度設計。
“1+X”:書証銜接和融通是精髓所在
簡單而言,“1”是學歷証書,是指學習者在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中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學習任務后獲得的文憑﹔“X”為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証書。“1+X証書制度”,就是學生在獲得學歷証書的同時,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証書。職教界內外最為關注的,實際就是這個“X”。在實施“1+X証書制度”時,無疑須處理好學歷証書“1”與職業技能等級証書“X”的關系。“1”是基礎,“X”是“1”的補充、強化和拓展。學歷証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証書不是兩個並行的証書體系,而是兩種証書的相互銜接和相互融通。書証相互銜接融通是“1+X証書制度”的精髓所在,這種銜接融通主要體現在:
職業技能等級標准與各個層次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學標准相互對接。這種對接是由學歷証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關系決定的。不同等級的職業技能標准應與不同教育階段學歷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和專業核心課程的學習目標相對應,保持培養目標和教學要求的一致性。
“X”証書的培訓內容與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內容相互融合。X証書的職業技能培訓不是要獨立於專業教學之外再設計一套培養培訓體系和課程體系,而是要將其培訓內容有機融入學歷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專業課程能涵蓋X証書職業技能培訓內容的,就不再單獨另設X証書培訓﹔專業課程未涵蓋的培訓內容,則通過職業技能培訓模塊加以補充、強化和拓展。
“X”証書培訓過程與學歷教育專業教學過程統籌組織、同步實施。由於X証書培訓內容與學歷教育的專業課程有機融合,因此,“X”証書培訓和專業教學可以統籌安排教學內容、實踐場所、組織形式、教學時間、安排師資,從而實現X証書培訓與專業教學過程的一體化。
“X”証書的職業技能考核與學歷教育專業課程考試統籌安排,同步考試與評價。職業技能等級標准與專業教學標准的對應、X証書培訓內容與學歷教育專業課程的融合、培訓過程與專業教學過程的統籌安排,為實現X証書職業技能考核與學歷教育專業課程考試的統籌安排、同步考試評價奠定了基礎。
學歷証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証書體現的學習成果相互轉換。獲得學歷証書的學生在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証書考試時,可免試部分內容,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學生,可按規定兌換學歷教育的學分,免修相應課程或模塊。學歷証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的互通互換,為構建國家資歷框架奠定了基礎。
由於在院校內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証書,包括了在學制系統中的中等職業學校、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和本科院校實施的職業技能等級証書。因此,職業技能等級需要從教育層次、崗位層級、能力成熟度等多維度來劃分。而職業技能等級証書最終是要滿足企業需求和個體就業需求,有利於用人單位對從業者工作任務完成質量的評價,也就有利於就業者個體的成長。
“1+X”:推動職業院校深化改革
“1+X証書制度”是國家職業教育制度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構建中國特色職教發展模式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1+X証書制度”的實施,必將助推職業院校改革走向深入。
第一,“1+X証書制度”的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與培訓體系,將有力促進職業院校堅持學歷教育與培訓並舉,深化人才培養模式和評價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更會激發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的內生動力,充分調動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的積極性,有利於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機制的不斷豐富和完善,形成職業教育的多元辦學格局。
第二,“1+X証書制度”將學歷証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証書、職業技能等級標准與專業教學標准、培訓內容與專業教學內容、技能考核與課程考試統籌評價,這有利於院校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新要求融入人才培養過程,更將倒逼院校主動適應科技發展新趨勢和就業市場新需求,不斷深化“三教”改革,提高職業教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能力。
第三,“1+X証書制度”實現了職業技能等級標准、教材和學習資源開發、考核發証由第三方機構實施,教考分離,有利於對人才客觀評價,更有利於科學評價職業院校的辦學質量。
第四,“1+X証書制度”必將帶來教育教學管理模式的變革,模塊化教學、學分制、彈性學制這些靈活的學習制度等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管理制度必將在試點工作中涌現出來,這些新的變化必將對職業教育現行辦學模式和教育教學管理模式產生重大挑戰和嚴重沖擊。如何應對“1+X証書制度”帶來的影響,是擺在職教院校面前的重大課題。
“1+X”:社會化機制如何落實
根據“職教20條”的相關要求,培訓評價組織是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遴選,而不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其下屬機構或委托特定機構來承擔相應職能。培訓評價組織應該是社會化的、能對証書質量和聲譽負總責、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機構。
因此,培訓評價組織應該是一種集行業組織、教育機構、評價機構的屬性為一體的多功能組織。通過向社會發布招募公告,由社會評價組織自主申報,擇優遴選出能夠開發職業技能等級標准、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考核站點並實施考核發証的培訓評價組織,建立培訓評價組織、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等目錄清單,這是一種全新的職業技能証書管理體系的運行機制,具有以下特點:
開放性。向社會公開招募遴選培訓評價組織,隻要符合相關條件,社會評價組織均可以自主申報﹔隻要培訓評價組織有充分理由証明開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証書有設立的必要性並且可行、社會廣泛認可,培訓評價組織均可申請經過遴選程序進入目錄清單並自主開展考核發証。
競爭性。培訓評價組織招募遴選遵循非排他性原則和競爭性原則,一個機構可以開發多個職業技能等級証書,一個職業技能等級証書也可由多家機構開發或者聯合開發,培訓評價組織和証書不具排他性,多家機構在公平環境下開展競爭,優勝劣汰。競爭性的機制也決定了培訓評價組織必須是具有法人地位、能自由競爭的市場主體。
自主性。培訓評價組織開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証書是否為社會認可,由用人單位、學生、學校說了算,職業技能等級証書不能作為學生畢業的條件,也不能作為就業的資格准入條件。對培訓評價組織及其開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由用人單位、學生和院校自主選擇。
動態性。科技、產業、生產不斷變化,職業技能等級標准也必須不斷更新,職業技能等級証書必須不斷調整,培訓評價組織必然會不斷更替。因此,必須建立培訓評價組織及其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目錄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退出的形式包括主動退出、自然退出和強制退出。主動退出即由培訓評價組織主動提出退出﹔自然退出是指培訓評價組織証書含金量不高,經過評估之后需要退出的﹔強制退出是針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弄虛作假產生不良影響的組織,被強制退出的培訓評價組織將被列入黑名單。
建立社會化機制,發揮市場主體作用的同時,還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包括提供良好制度環境,還體現在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從而讓“1+X証書制度”成熟支撐職教改革,進而支撐產業創新發展。
(作者:唐以志,系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副研究員,該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規劃2014年度教育學課題“以效果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質量標准研究”階段成果,課題編號BJ14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