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聯合發布《關於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中央單位出差人員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進行專項治理,這是新時代我國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的又一重大舉措,對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作風就是黨的形象,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我們黨作為一個在中國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對作風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作風建設涉及方方面面,公務接待是一個觀察黨風政風的重要窗口,反映著黨群干群關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集體深刻洞察新時代黨的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八項規定”,開展了集中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相繼出台,對公務接待中的鋪張浪費等不合理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黨風政風明顯好轉。作風建設是項永恆課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場持久戰,完善公務接待制度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目前,在出差人員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上還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在此背景下,《通知》應運而生,進一步細化了差旅伙食費、市內交通費收交的具體規定,操作性和約束力大大增強,為不斷鞏固和擴大作風建設已經取得的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
根據現有相關規定,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規定標准包干使用,市內交通費為每天80元,伙食補助費一般為每天100元。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和交通費。出差人員在報銷時通常按照上述標准,但實際消費情況與規定有較大不同,出差人員普遍沒有向接待單位繳納伙食費和交通費。造成這種結果主要有兩大原因:
一是傳統習慣影響。按照我國傳統習慣,請客人吃飯是理所當然。黨政部門工作人員出差一地,如同朋友來訪,礙於情面,“主人”不願意收費,對上級領導干部來訪也存在不敢收費的情況,“客人”也不習慣交費。《通知》有助於消除這一心理障礙,因公出差不同於親戚朋友來訪,工作不是請客吃飯,不能按朋友私情來對待。出差人員和接待單位在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上應秉公辦事,不存在傷害彼此感情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從根源上解決接待單位不願收、不敢收的問題。
二是原有規定缺乏明確的交收標准。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數額較小,原有規定缺乏具體操作標准,可行性不足。《通知》針對此問題,區分多種情況,分類制定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標准,增強了操作性和可行性。如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准的,出差人員按標准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准的20%交納,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准的40%交納。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准的,出差人員按標准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准﹔沒有收費標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內交通費標准的50%交納。《通知》明確要求出差人員必須主動繳納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接待單位不得拒收,彼此形成雙向約束機制,有效解決了此前出差人員和接待單位不知如何交收的問題。
當前,在全黨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就是要把理論學習與解決實際問題有機結合,以刀刃向內的勇氣,查找和解決各種違背初心和使命的問題﹔就是要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奔著問題去,以刮骨療傷的勇氣、堅忍不拔的韌勁,同一切影響黨的先進性、弱化黨的純潔性的問題作堅決斗爭,努力把我們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出差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經常性工作,每天的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金額不大,卻是對其馬克思主義信仰是否堅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是否到位的直接檢驗。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不佔公家便宜是每一名黨員的應有覺悟。對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進行專項整治,是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抓手,各級黨政干部要准確領會和嚴格執行《通知》精神,不斷增強黨性和宗旨意識,真刀真槍解決實際問題。
(作者系暨南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