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要
●進入2010年以來,流動人口增速步入相對調整期,年均增速降為2%。
●城-城流動人口的佔比則從2000年的20.8%持續增加到2015年的37.9%。
●相較於2005年,2010年跨省流動人口佔比下降了3.5個百分點,隨后5年間又下降了3.2個百分點。
●隨著時間的推移,流動人口也由東部集聚轉變為逐漸向中西部分散。2015年,西部和中部流動人口的佔比大體相似,約為20%。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歷史上最快的經濟發展以及最為深刻的變遷,人口和勞動力的大規模流動是其中最主要的變化之一。中國的人口流動正在經歷著深刻的轉變過程,這一轉變過程不僅涉及結構轉變、流動原因轉變等,同時也包括了教育結構和民族結構等更為豐富的內涵,是全方位的轉變。中國的人口流動轉變具體表現為以下若干趨勢:
■流動人口規模經歷長期增長后近年步入調整期
中國流動人口的規模經歷了從快速增長到基本穩定的轉變。20世紀80年代末以前,伴隨著鄉鎮企業的快速發展以及農業制度的變革,大批剩余勞動力從農村流向中小城市和鎮中心。在此期間,中國流動人口的年均增長率約為7%。
20世紀90年代以后至21世紀初期,隨著沿海城市的發展以及對勞動力需求的日益增加,中國流動人口的數量急劇上漲。2000年,流動人口總量超過1億。此后,一系列有利於人口遷移流動的政策文件的出台進一步促進了流動人口規模的繼續擴大。2010年,中國流動人口總量高達2.21億。
進入2010年以來,流動人口增速步入相對調整期,年均增速降為2%,並且從2015年開始,流動人口在增速下降的同時規模也開始減少。2015年全國流動人口總量(2.47億)比2014年下降了約600萬,2016和2017年全國流動人口規模也在前一個年份的基礎上分別下降了約100萬人。
由此可見,流動人口的規模發展結束了此前一路增長的時代,近幾年在波動和調整中保持基本穩定。
■流動人口中老年化趨勢明顯
人口遷移流動對年齡有高度選擇性,總體來講,中國流動人口始終以勞動年齡人口(尤其是青壯年)為主,兒童人口和老年人口佔比相對較小。1982年以來,流動人口中勞動年齡人口不斷增加,16-59歲人口比重從1982年的53.3%增加至2015年的84.1%。
與人口紅利的來臨和逐步消失基本同步,16-44歲青壯年流動勞動力佔流動人口比例先升后降:1982-1990年青壯年流動勞動力佔比增加了24.1個百分點﹔1990-2010年青壯年流動勞動力基本穩定在70%左右﹔2010-2015年青壯年流動勞動力佔比開始出現下降,5年間下降了2.6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流動人口中年化趨勢明顯,45-59歲人口佔比在2000年以來快速上升,從9.6%增加至2015年的15.6%,2010-2015年5年間增加了3.1個百分點。
伴隨著中國人口整體年齡結構的老化以及生育率下降所帶來的少子化,流動人口的老化趨勢日益明顯。
■老年人口流動規模快速增加
與老齡化的宏觀背景相對應的是,老年流動人口規模也在快速增加。老年人口中廣義的人戶分離人口所佔比例從2000年的6.30%增加到2010年的8.93%,而2015年增加到9.38%。人戶分離規模也從2000年的818.87萬增至2015年的2080.67萬,15年間規模增加了1.5倍,年均增長6.4%。
老年人口中市內人戶分離人口規模較大,從2000年的315.85萬增加到2015年的776.37萬,佔全部老年人口的比例由最初的2.43%上升到3.50%。
■流動兒童規模快速增長,2010年以來穩中有降
與流動人口規模的增速相似,中國流動兒童規模也經歷了從快速增長到穩中下降的轉變。從總體規模上來看,流動兒童的總量從1982年的254萬增加至2010年的3581萬,而后有所下降。2015年,流動兒童的總量為3426萬,較2010年下降了155萬,降幅約為4%。這與全國流動人口規模的變動方向形成對比,全國流動人口在2010-2015年間從2.21億人增加至2.47億人,增長了近12%。從年齡構成來看,流動兒童的年齡構成主體由小學教育階段(6-11歲)轉變為義務教育后階段(15-17歲)。
2010-2015年流動兒童規模的下降主要源自整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動,全國兒童人口的總規模在2010-2015年有所下降,從期初的2.79億降至2.71億,減少了800多萬。若將這減少的800多萬兒童數量乘以2015年流動兒童佔全體兒童的比例(12.7%)所得的規模約為105萬,這大約可以解釋2010-2015年流動兒童規模下降的2/3,剩余1/3可由兒童流動參與的變化來解釋。
■城-城流動顯著增加,並將繼續增加
2000年以來,鄉-城流動人口呈現出先增加后減少的趨勢,而城-城流動人口則持續增加,尤其是在2010年前后加速增長。具體來說,鄉-城流動人口佔比從2000年的52.2%增加到2005年的61.4%,進一步增加到2010年的63.2%,而后下降到2015年的48.9%。城-城流動人口的佔比則從2000年的20.8%持續增加到2015年的37.9%。
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來自小城鎮和中小城市的人口為尋求就業和發展機會參與到城-城流動的進程中。除此之外,國家層面的相關政策法規也會進一步助推城-城流動人口的迅速增加。
■跨省流動快速增長后回調
1990年至今,流動人口的遷移以省內流動為主,但佔比有所下降。跨省流動所佔比例自1990年以來快速增長,在2005年達到頂峰以后開始回調。具體來說,1990年流動人口中接近3/4為省內流動,跨省流動的佔比僅為26.1%。1990-2005年,跨省流動人口的比例迅速增加,2005年跨省流動人口佔比達到峰值,為46.1%。此后,跨省流動比例逐漸下降,相較於2005年,2010年跨省流動人口佔比下降了3.5個百分點,隨后5年間又下降了3.2個百分點。
■流動人口東部集中趨勢不變,同時往中西部擴散
流動人口在東中西部的區域分布經歷了先集中后擴散的過程和轉變。流動人口在東部的佔比經歷了從快速增長到穩步下降的過程,但在東部集中的趨勢並未改變。
2005年,流動人口在東部的佔比為64.5%,隨后10年,東部地區流動人口下降到54.8%,下降了近10個百分點。隨著時間的推移,流動人口也由東部集聚轉變為逐漸向中西部分散。2015年,西部和中部流動人口的佔比大體相似,約為20%。
■流動原因趨於多元化,社會型、發展型和宜居型流動增加
中國人口流動以務工經商為主,佔據流動原因的一半以上,不過隨著流動原因多元化的發展趨勢,務工經商流動人口的佔比從2000年的55.1%下降到2015年的51.9%,下降了3.2個百分點。
與此同時,社會型流動(以隨遷家屬為代表)的佔比一直在上升,2000-2015年上升了2.5個百分點﹔發展型流動(以學習培訓為代表)的佔比增加尤為迅速,2000-2015年從6.9%上升至14.8%。2015年小普查在流動原因中增加了“改善住房”選項,該類流動原因佔流動人口的4.5%,與“婚姻嫁娶”原因佔比接近,並超過“為子女就學”和“拆遷搬家”等原因的佔比,這意味著以追求宜居環境為原因的流動也越來越不可忽視。
■流動人口人力資本稟賦持續升級
流動人口的人力資本稟賦持續提高。1982-2015年,流動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了5年。根據遷移規律,流動人口的人力資本稟賦優於沒有流動的人口,我國流動人口與全國人口受教育年限的差別在增加,從1982年相差0.1年,增加到2015年相差1.5年。
具體來看:1、流動人口中文盲人口比例持續下降,從1982年的28.6%下降至2015年的2.1%,小學受教育程度的流動人口比例也持續下降﹔2、隨著流動人口受教育結構的升級,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流動人口比例不斷提升,2015年,高中及以上流動人口的佔比超過45%﹔3、流動人口中最高受教育程度(大專及以上)的佔比也從1982年的1%增加到2015年的23.2%(約佔流動人口總量的1/4)。
■少數民族人口的流動參與率提升
在流動人口整體保持高度活躍和持續增長的同時,少數民族人口的流動參與率也越來越高,這主要表現在其規模和增速上。
首先,規模上,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規模快速增長,從1982年的31萬增加到2015年的1936萬,增幅明顯高於漢族流動人口。其次,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參與率快速提升,1982-2015年從0.7%增長至16.5%,流動人口中少數民族佔比也從4.7%增加至7.9%。
我們考察了人口規模較大的少數民族近年來參與流動的變化趨勢,可以發現:2000年,隻有壯族流動人口規模超過100萬,到2015年壯、滿、回、苗、維吾爾、土家、彝和蒙古族的流動人口規模均超過100萬,壯族流動人口規模更是高達352萬。
在此期間,彝、藏、苗、蒙古和維吾爾族的流動人口規模增長趨勢尤為強勁,遠遠超過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規模的平均增速,2000年以來年均增長率分別達到10.6%、9.3%、8.7%、8.1%和7.1%。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口流動的特征發生了顯著轉變,從單一流動轉變為全方位、多層次以及多元化的流動。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