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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緣情而綺靡

吳相洲2019年07月15日08:32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詩緣情而綺靡

  陸機《文賦》“詩緣情而綺靡”一句因准確揭示出詩歌特征而備受后人關注。然而對該句含義,學人理解各異,且古今不同。盛唐以前,“綺靡”普遍被當作正面評價,盛唐以后轉為負面,甚者被認為壞了詩教。到現代又轉向正面,“緣情”被看作突破儒家“詩言志”傳統,“綺靡”高揚了詩歌藝術價值,是詩學革命,是文學自覺。雖有學人指出明清詩評家鄙薄“綺靡”實為誤解,今人高揚“緣情綺靡”是過分闡釋,但剖斷不清,語焉不詳,未能清楚揭示誤解原因及過程,未能舉出過分闡釋之重要理據。至於“緣情”和“綺靡”有何關聯,更無清晰揭示,因此也未能指出陸機這句話在詩學理論上的真正貢獻。

  其實,“詩緣情而綺靡”就來自《毛詩序》有關詩樂的兩段表述,沒有任何突破,隻因表述簡潔,使人耳目一新,以至於忘記了這句話從何而來。《毛詩序》雲:“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這段話耳熟能詳,為何學人讀不出和“緣情綺靡”存在關聯呢?因為他們沒有打開一個視角,沒有把詩看作音樂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個環節,在“志”“情”“言”“聲”“歌”“音”“樂”“舞”體系中去看“詩”。在《毛傳》看來,“詩”是內在意志的外現,即所謂“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志”怎樣“之”,怎樣“發言”呢?那就要靠“情”來實現,“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所以“詩緣情”,就是“志”因“情”“發言為詩”的意思。“言”寫在紙上為“詩”,長聲去讀(詠)為“歌”。“歌”仍不足以充分表達情感,就會手舞足蹈,情感活動自然升級,即所謂“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這個活動過程中,意志和情感,一體兩面,“詩言志”就詩發生根源而言,“詩緣情”就詩發生過程而言,兩個角度說的是一件事。李善注解就很簡單明了:“詩以言志,故曰緣情。”總之,陸機“詩緣情”不過是將《毛詩序》有關詩歌發生的表述凝練成三個字而已,看不出有什麼抑“志”揚“情”意思在裡面。可惜現代人望文生義,強作分別,平添障礙。

  “綺靡”同樣來自《毛詩序》。序雲:“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這句話出自《禮記·樂記》:“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所謂“聲成文”,就是比“聲”成“律”,使原初之“聲”變成合律之“音”。因為合律之音便於配器配舞,情感能得到充分抒發,進而收到溝通人神之效。就像《尚書·舜典》所說:“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樂記》這樣描述由“聲”到“音”再到“樂”的過程:“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關於“聲成文,謂之音”,孔穎達解釋說:“清濁雜比成文謂之音,則上文雲‘變成方,謂之音’是也。”又說:“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音樂作品中“志”“詩”“聲”“歌”“器”“舞”“樂”各個環節。而律“聲”成“音”正是“綺靡”的本義。織素為文曰“綺”,“靡”,細密、柔美之義,常被用來形容比“聲”成“音”。如阮瑀《箏賦》所雲:“惟夫箏之奇妙,極五音之幽微……浮沉抑揚,升降綺靡。”也是以“綺靡”形容聲音組合。《樂記》中有“省其文採”一語,孔穎達釋雲:“文採,謂樂之宮商相應,若五色文採,省其音曲文採也。”可見“綺靡”只是根據《毛詩序》相關表述說明詩入樂需對歌唱進行適當加工,談不上是在高揚詩歌形式的價值。

  既然“詩緣情而綺靡”完全是提煉《毛詩序》相關表述而成,那麼陸機有沒有創新呢?平心而論,陸機還是有創新的。他的創新在於揭示了比“聲”“成音”與遣“言”“成文”的同構關系。這層意思不僅《毛詩序》中沒有,其他儒家經典中也沒有。“綺靡”李善釋為“精妙之言”。因為《文賦》后文有言:“其會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貴妍,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李善注雲:“言音聲迭代而成文章,若五色相宣而為繡也。”所以《文賦》中的“綺靡”,既可看作比“聲”成“音”,又可視為遣“言”成文。遣“言”成文以便合樂是詩歌聲律化之大要,陸機在這個時候將其揭示出來,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貢獻。后來沈約創立永明體,就將這層關系表述為“以文章之音韻,同弦管之聲曲”。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雲:“夫五色相宣,八音協暢,由乎玄黃律呂,各適物宜。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后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顯然是在演繹陸機“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兩句話。獨孤及《唐故左補闕安定皇甫公集序》更將整個詩歌聲律化過程看作“詩緣情而綺靡”的過程:“五言詩……至沈詹事、宋考功,始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倫,歌之而成聲,緣情綺靡之功,至是乃備。”

  陸機以后“緣情綺靡”一直被當作正面評價。如《文心雕龍·時序》雲:“應傅三張之徒,孫摯成公之屬,並結藻清英,流韻綺靡。”盛唐芮挺章《國秀集序》雲:“昔陸平原之論文曰:‘詩緣情而綺靡。’是彩色相宣,煙霞交映,風流婉麗之謂也。仲尼定禮樂,正《雅》《頌》,採古詩三千余什,得三百五篇。皆舞而蹈之,弦而歌之,亦取其順澤者也。”

  但到盛唐以后,“綺靡”忽然成了負面評價(少數例証除外)。如盧仝《寄贈含曦上人》:“忽忽造古格,削盡俗綺靡。”杜牧《感懷詩一首》:“至於貞元末,風流恣綺靡。”宋葛立方《韻語陽秋》雲:“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嘆,豈若后世務為哇淫綺靡之音哉?”明徐禎卿《談藝錄》雲:“陸生之論文曰:‘詩緣情而綺靡。’則陸生之所知,固魏詩之渣穢耳。”清沈德潛《說詩晬語》用語更為激烈:“‘詩緣情而綺靡。’言志章教,惟資涂澤,先失詩人之旨。”脫胎於儒家詩教的“緣情綺靡”卻成了詩教罪人確實讓人費解。個中原因,近人王運的解釋很有見地:“近代儒生,深諱綺靡,乃區分奇偶,輕詆六朝,不解緣情之言,疑為哇淫之語。其原出於毛鄭,其后成於裡巷,故風雅之道息焉。”指出清人批評“綺靡”,殊不知“綺靡”就來自《毛傳》《鄭箋》。他認為問題出在聲律“成於裡巷”上。

  講究聲律之詞便於歌唱,所謂“文華者宜於詠歌”,而歌唱以娛樂為主,遍及流俗,盛唐人倡導雅正,抨擊流俗,連同流俗歌詩的形式(聲律)一概否定,真可謂李代桃僵。開元年間,玄宗賜宴百官,賦《詩經》篇名作詩,孫逖作序,中有“微言浸遠,大義將缺,乃命革刬浮靡,導揚《雅》《頌》,斫雕為朴,取實棄華”之語。杜確《岑嘉州集序》也印証了這種批評話語的變化:“梁簡文帝……始為輕浮綺靡之詞……開元之際,王綱復舉,淺博之風,茲焉漸革。”李白提倡大雅,也反對聲律,曾說過“梁陳以來,艷薄斯極。沈休文又尚以聲律,將復古道,非我而誰與”(《本事詩·高逸》)的話。元結言辭更加激烈。其《篋中集序》雲:“近世作者,更相沿襲,拘限聲病,喜尚形似,且以流易為辭,不知喪於雅正。”《劉侍御月夜宴會詩序》又說:“文章道喪蓋久矣。時之作者,煩雜過多。歌兒舞女,且相喜愛,系之風雅,誰道是邪?諸公嘗欲變時俗之淫靡,為后生之規范。”他認為,深受歌兒舞女喜愛的近體歌詩就是“淫靡”之作。因不見學界揭示“綺靡”評價轉為負面具體過程,所以在此申論一二。

  (作者:吳相洲,系廣州大學人文學院教授)

(責編:孫爽、艾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