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准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是三大攻堅戰之首。今年年初,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在中央黨校開班,習近平總書記深入地分析了全面推進偉大事業進程中,所面臨的七大領域的重大風險,並要求領導干部要運用法治思維提高風險防范和化解能力。法治思維作為重大理論和實踐命題,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進行了完整的表述,中國話語中的法治思維是指“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觀念為指引,運用法律規范、法律理念,對治國理政中面臨的問題,進行認識、分析、決策的思維方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思維作為治國理政的重要方法論,已經成為領導干部在推進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過程中必須具備和運用的思維能力。2019年伊始,習近平總書記吹響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的號角,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行動起來,運用法治思維努力做到理性分析沉穩應對,做足先手打有備之戰,依規而為游刃有余,投身到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斗爭中去。
理性分析沉穩應對
法治思維是理性思維,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防范化解風險,就要未雨綢繆,善於理性地分析風險的形成機制,查找法律不完善因素,密切關注風險因素和風險點,並及時對風險因素和風險點進行分析研判,理性思考,積極制定應對舉措。
當前我國面臨的重大風險涉及“政治、意識形態、經濟、科技、社會、外部環境、黨的建設”等領域,研究這些領域風險的發生機制,都可以找到法律因素,突出表現為相關立法的欠缺、法律規定的不周密、滯后等問題。運用法治思維進行理性分析,就要對風險形成的法律因素和風險點進行分析判斷,查找法律漏洞,為完善相關立法、扎緊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籬笆牆,做好准備工作。運用法治思維理性分析,還要求領導干部保持戰略定力,在熟練掌握相關法律規定和宏觀政策的基礎上,保持高度警惕,密切關注各個領域的風險動態,隨時警惕小概率的難以預測的“黑天鵝”事件和大概率的可以預測的“灰犀牛”事件,並進行科學研判,做到心中有數,避免風險爆發時出現“手忙腳亂”甚至“一無所知”的情況。運用法治思維沉穩應對,要求領導干部面對風險不能手足無措毫無章法,做出應對決策時要理性思考,在查清風險情況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相關因素,恪守職權邊界,以法律規定為准繩,遵守法定程序,大膽運用法律手段,積極作為,切忌感情用事,更不能隨意拍腦門做決策。
做足先手打有備之戰
習近平總書記曾經強調過“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在法治社會中,法律是不同利益群體在共同價值目標之下的一種正和博弈,每一個法律制度都是一個經過充分博弈的均衡解,是一定時期和一定條件下社會矛盾的最優解決方案。這些個最優解決方案能夠迅速穩定化和普遍適用,從而節約社會無數次重復博弈的成本。法治思維是強調制定法律規則的思維,運用法治思維防范化解風險,要在找准法律漏洞的基礎上,善於制定好的法律規則、完善原有法律規則體系,為實現應對上的游刃有余,做足先手工作,打法律制度的有准備之戰。2010年,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近十年來法律體系日益完善,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面臨波譎雲詭的國際形勢、復雜敏感的周邊環境、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也暴露出防范化解風險的相關法律亟待完善的問題,完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相關領域。
國家安全領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已經頒布實施,但是涉及總體國家安全的有關立法還有待完善﹔經濟安全領域中涉及經濟運行的相關制度、機制還有待完善,尤其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和相關政策風險評估制度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制定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從根本上來說也是應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領域立法,針對金融市場的新形勢及時制定完善相關監管規章制度﹔在科技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之下,我國要加強自主創新的制度供給,要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快人工智能、基因編輯、醫療診斷、無人駕駛、無人機、服務機器人等相關領域的立法﹔改革開放四十年,我國在創造經濟發展奇跡的同時,也創造了社會安全穩定的奇跡,改革發展穩定密切關聯,改革和發展都需要穩定的社會環境,維護穩定的社會環境需要進一步完善權利保護法律制度和利益訴求表達法律機制,推進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前中國處於近代以來最好的發展時期,世界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兩者同步交織、相互激蕩”。這無疑是對當今時代形勢作出的一個重大戰略判斷。在大變局推進過程中,要善於完善相關國內立法,積極引領參與國際規則制定﹔“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發揮黨的領導作用,就要做到“打鐵還要自身硬”,反腐敗斗爭已經取得壓倒性勝利的戰果下,還要看到反腐敗還沒有取得徹底勝利,還要進一步加強監督體系內法律制度建設和黨內法規建設,以法治思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依規而為游刃有余
法治思維是強調守規則、用規則的思維,防范化解風險要依規則而為。防范應對內部風險,尤其是社會穩定風險,要通過依規則維護群眾權利來實現,達到維護穩定和社會秩序的治理目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人民內部和社會一般意義上說,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人心安定,社會才能穩定。對涉及維權的維穩問題,首先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單純維穩,不解決利益問題,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難以穩定下來。”習近平總書記上述表述是治國理政過程中,維權與維穩辯証關系的理論創新,既揭示了社會矛盾的復雜性,明確了法律在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中的權威地位,又突出了法治在處理維權與維穩關系中的價值導向和基本功能,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駕馭復雜局面、實現維權維穩辯証統一,提供了理論武器。該理論武器的具體運用就是通過規范嚴格文明執法、公正司法來滿足群眾利益訴求,維護社會秩序。各相關部門要發揮制度體系內維權和糾紛化解機制、利益表達機制、救濟救助機制的作用,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保障群眾權益。通過制度發揮作用,來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路徑來解決,控制“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現象”的蔓延。通過依法打擊維權中的違法行為,改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隨著世界大調整大變革加速展開,國際環境將更趨復雜多變,國際關系中的不確定性與不穩定性明顯增大。美國新版國家安全戰略和“2019年國防授權法”,均將中國看成美國面臨的“首要挑戰”。在這樣的國際形勢之下,大國之間的競爭和博弈必然會持續加劇,包括貿易摩擦在內的各種摩擦沖突會不斷增多,熱點領域的斗爭會持續推進。防范應對外部風險,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在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框架內,拿起國際法、國內法的法律武器,佔領法治制高點,向破壞者、攪局者說不,勇於維護主權和國家權益。
不畏浮雲遮望眼,風物長宜放眼量。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絕對不是輕輕鬆鬆就能實現的,在嚴峻復雜的形勢之下,各級領導干部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歷史擔當,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作為,有所作為,運用法治思維切實做好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各項工作。
(作者為中共天津市委黨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