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議是中國傳統君主政治的重要內容之一,對統治者具有特殊的現實影響,往往關系到王朝政治能否實現穩定發展。因此,在傳統政治文化中,“納諫”也就成為思想家們積極關注與思考的重要議題。作為秦漢時期集道家黃老學之大成的理論巨著,《淮南子》對傳統君主政治發展中“納諫之道”的特殊性、重要性,有著極為深刻獨到的認識。
治國重諫
《淮南子》在思想上將能否重諫、納諫視為衡量統治者政治素養及王朝治亂的重要標志,試圖從王朝興亡的政治高度出發,總結與反思先秦以來的歷史經驗,促使西漢統治者理性重諫、聽諫以明,形成較為和諧的君臣關系,實現西漢王朝的穩定發展。
《淮南子》認為,對待諫議的實際態度能夠反映出統治者政治品格之賢愚。“明主之聽於群臣,其計乃可用,不羞其位﹔其言可行而不責其辯”,當統治者賢明之時,能廣開言路,容納各種政治意見,甚至能不因“位”而廢言,更不會因言責人﹔反之,“暗主則不然,所愛習親近者,雖邪枉不正,不能見也﹔疏遠卑賤者,竭力盡忠,不能知也。有言者窮之以辭,有諫者誅之以罪”。《淮南子》在政治上強調,能否理性重諫、積極納言,構成區別統治者賢明或昏愚的重要依據。
《淮南子》認為,對待諫言的具體方式能夠體現出統治者政治素養之高下。《淮南子》主張統治者在政治上應執“術”以馭臣,認為 “執術而御之,則管、晏之智盡也矣”。而對於所謂“君人南面之術”,統治者採用何種方式來聽諫、納諫,成為其中的重要內容。“聽而精之,莫聰於耳”,統治者在實踐中不僅應該“耳能聽而執正進諫”,而且應該善於“聽治”,“夫人主之聽治也,虛心而弱志,清明而不暗。是故群臣輻湊並進,無愚智賢不肖,莫不盡其能者”。《淮南子》認為,隻要統治者能夠善用君人之術,廣納諫言,那麼即可“乘眾勢以為車,御眾智以為馬,雖幽野險途,則無由惑矣”,最終達到“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治國之道明矣”的根本目的。
《淮南子》認為,對待諫者的不同實踐能夠顯示出王朝政治趨向之善暴。“逮至夏桀、殷紂,燔生人,辜諫者,為炮烙,鑄金柱,剖賢人之心,析才士之脛……”,“晚世之時,帝有桀、紂……刳諫者,剔孕婦,攘天下,虐百姓”,《淮南子》指出,凡是如桀、紂一樣的昏暴之君,在政治上都以忠諫為逆耳,視諍臣為草芥,隻知剛愎自用、縱欲妄為,將王朝政治推向虐民之暴政。與此不同,“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過若豪厘,而既已備之也……”,那些在政治上頗有見識的賢明之君,不但不會罪人以言,反而會主動求諫,試圖讓臣民對自身的政治舉措有所批評和建議,達到“周觀得失”、避過糾錯的目的,而這正是“堯、舜所以昌,桀、紂所以亡”的內在根由。
聖王納諫
《淮南子》認為,統治者隻有虛心聽諫、善用臣諫,主動對自身的政治行為有所約束和調控,才能構建出良性的君臣關系,得到廣大臣民的擁護和支持,夯實王朝穩定發展的政治基礎,促進王朝走向“通治之至”。
《淮南子》主張理性求諫,認為統治者在政治上隻有充分借助臣下的智慧和力量,能夠“乘眾勢以為車,御眾智以為馬”,才能鞏固自身的統治地位,實現自身對王朝的有效治理。由此,《淮南子》強調統治者必須重視“諫議”在現實政治中的特殊影響,認識到“眾智”“眾勢”的作用發揮都無法脫離“求諫”“聽諫”“納諫”“用諫”的政治過程。所以,《淮南子》堅決主張“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眾智之所為則無不成也”,要求“明主之聽於群臣,其計乃可用,不羞其位,其言可行而不責其辯”,“使言之而是,雖在褐夫芻蕘,猶不可棄也﹔使言之而非也,雖在卿相人君,揄策於廟堂之上,未必可用。是非之所在,不可以貴賤尊卑論也”。
《淮南子》主張善於聽諫,強調統治者既要有虛懷求諫的政治氣量,也應聽諫有“術”,能夠佔據納諫過程的主導權,從中有效獲取利於自身治國實踐的政治建議。“任一人之能,不足以治三畝之宅也”,在《淮南子》看來,由於自身條件的局限性,雖然統治者“履天子之籍,聽天下之政”,但都無法在政治上獨治天下。因此若想權位鞏固,實現王朝發展,隻有“乘眾人之智”,“覆之以德,不行其智,而因萬人之所利”,如此才能“以天下之耳聽”,使“臣情得上聞”,達到“威立而不廢,聰明光而不蔽,法令察而不苛,耳目達而不暗,善否之情,日陳於前而無所逆”的現實目的。反之,“獨任其智,失必多矣”。
黃老論諫
作為其書當道家之正統,其宗旨則治世之黃老的漢代論著,《淮南子》論“諫”,總體上反映出以黃老為本位,兼採儒、法的思想特點,其對諫議的理論反思既蘊含著道家形而上的政治哲學,也體現出道家形而下的政治權術。
從政治哲學看,《淮南子》對納諫的理論反思,根源於黃老之“道”。一方面,《淮南子》主張“道者,一立而萬物生矣”,將“道”視為萬物生成變化的根源﹔另一方面,又將“道”的存在和體現延伸至世俗政治中,主張“存在得道而不在於大也,亡在失道而不在於小也”,“本立而道行,本傷而道廢”。《淮南子》不僅將納諫與“君人之道”密切結合,而且也將其視為“治國之道”的重要內容。《淮南子》主張臣應忠諫,君須納諫,二者在王朝政治中都必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隻有當統治者善於“聽治”,而“群臣輻湊並進,無愚智賢不肖,莫不盡其能者”時,才能“君得所以制臣,臣得所以事君,治國之道明矣”。
從政治權術看,《淮南子》對黃老道家“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卑約主柔,常后而不先”的主張,有著深入的繼承和發揮,意圖為統治者提供一種應對臣下諫議的政治權術。在《淮南子》看來,隻要統治者在政治上“秉數持要,不妄喜怒”,便能掌握諫議過程的主動權,做到“清靜而不動,一度而不搖,因循而任下,責成而不勞”,獲得“上操約省之分,下效易為之功,是以君臣彌久而不相厭”的理想效果,使政治諫議在最大程度上為己所用,發揮出有利於王朝長治久安的積極功效。
要論之,對“諫議”問題在傳統君主政治中特殊的重要性,《淮南子》有著深刻的歷史反思,並立足於黃老道家,體現出鮮明的秦漢時代特色。在秦漢道家著作中,《淮南子》對“納諫之道”的理論思考最為深入,其思想內容不僅是對先秦道家諫議思想的重要發展,也是對秦漢諫議文化的歷史豐富,具有十分可貴的啟示價值和借鑒意義。
(作者單位:安徽理工大學楚淮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