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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進京趕考前夕的自我革命

宋玉忠2019年05月29日08:24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中國共產黨進京趕考前夕的自我革命

【黨史隨筆】

中國共產黨自建黨以來始終秉承馬克思主義政黨“經常自己批判自己”的自我革命基因,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在領導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偉大實踐中,我們黨鍛造了矢志不渝的自我革命品格、自我革命精神、自我革命優勢,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勇於自我革命,是我們黨最鮮明的品格,也是我們黨最大的優勢。”1949年3月23日上午,黨中央從西柏坡動身前往北京時,毛澤東同志庄嚴地宣告:“今天是進京趕考的日子。”而在此之前召開的黨的七屆二中全會,鮮明地展現了黨的自我革命品格與精神,並在黨的工作重心轉移、黨的歷史方位轉變和黨委會制度建設等方面實現了自我躍升,為黨進京趕考取得中國革命勝利做了充分准備。

黨的工作重心從農村到城市轉移的自我革命躍升。黨的工作重心的選擇確立是黨領導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取得成功的戰略保証,其正確與否直接決定著革命事業的成敗。在黨的工作重心問題上,黨在領導中國革命過程中,走了一條從城市到農村,再由農村到城市的自我革命之路。革命伊始,根據俄國十月革命“城市暴動”經驗和馬克思主義政黨是無產階級先鋒隊的性質,黨從一大開始選擇和確立了工作重心在城市的定位,並為此不遺余力地開展工人運動等革命活動。然而經歷了國民大革命失敗和堅持“城市中心論”遭受嚴重挫折的慘痛教訓,使黨深刻認識到中國的世情國情黨情與俄國十月革命不同,必須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探索中國革命道路。正如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指出:離開中國特點來談馬克思主義,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馬克思主義。因此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現中帶有中國的特性,即是說,按照中國的特點去應用它,成為全黨亟待了解並亟待解決的問題。對於黨的工作重心是放在農村還是城市,毛澤東指出:“正確路線是要先搞鄉村,要研究農村情況。大家說這是正確的路線,是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者走路,走到哪個地方走不通就要轉彎,因為那個地方走不過去。當然在鄉村盡走盡走,走他幾百萬年,這也不叫馬克思主義,而叫反馬克思主義。真正的馬克思主義是:當需要在鄉村時,就在鄉村﹔當需要轉到城市時,就轉到城市。”所以,自黨的八七會議確立“土地革命和武裝斗爭”總方針后,伴隨著黨“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中國革命新道路,黨的工作重心自然而然地轉入農村,開展土地革命、實施武裝斗爭、建立革命根據地,“工農武裝割據”,把一個個落后的農村變成革命的前沿,不斷積蓄和壯大革命力量。經過20多年的艱辛奮斗至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召開前,黨領導的革命力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經過“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以后,國民黨軍隊的主力已被消滅”,國民黨反動政府敗局已定,建立新中國指日可待。在這一重大歷史節點上,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指出:“從一九二七年到現在,我們的工作重點是在鄉村,在鄉村聚集力量,用鄉村包圍城市,然后取得城市。採取這樣一種工作方式的時期現在已經完結。從現在起,開始了由城市到鄉村並由城市領導鄉村的時期。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移到了城市。”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完成了黨的工作重心從農村到城市的自我革命躍升,進京趕考開啟了城市領導農村的嶄新發展階段。

黨從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自我革命躍升。中國共產黨誕生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國,順應近代中國革命發展要求、中華民族與中國人民得解放求發展的夙願期盼,毅然決然肩負起近代中國革命的時代重任。“既要革命,就要有一個革命黨。沒有一個革命的黨,沒有一個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革命理論和革命風格建立起來的革命黨,就不可能領導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戰勝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由此可見,在民主革命時期黨是處於革命黨的歷史方位。但這並不是說,在民主革命時期黨就沒有考慮過未來成為執政黨的問題。事實上早在1945年7月,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向毛澤東提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律時,毛澤東就回答:“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律。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特別是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面對“我們很快就要在全國勝利了”、黨即將成為執政黨的大好形勢,毛澤東深刻總結李自成農民起義失敗的教訓,科學分析黨外帝國主義和資產階級立場,精准對標黨內存在的“驕傲情緒,以功臣自居的情緒,停頓起來不求進步的情緒,貪圖享樂不願再過艱苦生活的情緒”,嚴正指出“奪取全國勝利,這只是萬裡長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國的革命是偉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長,工作更偉大,更艱苦。這一點現在就必須向黨內講明白,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為此大會還作出了6條規定。毛澤東提出的“兩個務必”,集中回答了黨如何正確對待勝利和執政考驗、如何防驕戒奢與居安思危、如何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等重大歷史性課題,對於黨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加強黨的執政黨建設產生了歷久彌新的深刻影響。

黨委會制度由分散到集中的自我革命躍升。我們黨的黨委會制度建設經歷了一個漫長過程,並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最終實現黨委會制度建設的自我革命躍升。早在建黨之初,黨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建黨原則,在各級領導機構中推行黨委會制。中共一大規定“凡是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二大黨章第一次對中央執行委員會、區及地方委員會的任期職權等作了明確規定。三大黨章規定各委員會須推選一名委員長總理黨務,其余委員協同委員長分掌職務。四大黨章修正案第一次明確黨員三人以上可以成立支部,三個支部以上可以組織成立地方執行委員會。中共五大正式提出黨委會應確立集體領導制度。為了使集體領導制度能夠真正貫徹落實並充分發揮黨委會作用,1937年5月,黨在延安召開的蘇區代表會議規定:黨的委員會必須按期開會,一切重要問題必須經過全會討論與決定﹔常委會應該是集體工作,在嚴密分工、個人負責基礎上,一切工作應經常委會集體討論與決定﹔會議上應該保証討論的自由﹔要用民主與集體的領導取代命令主義與包辦的領導,等等。但由於中國革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使黨長期處於分散的、戰爭的環境之中,在各地黨委會開展黨內政治生活上形成了一些不好的做法,如向中央和上級組織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級黨委的政策和策略,還存在地方主義和游擊主義。這些做法嚴重制約了黨委會制度建設,毛澤東指出:“黨委制是保証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當然不是一切)領導機關,個人包辦和個人解決重要問題的習氣甚為濃厚。重要問題的解決,不是由黨委會議做決定,而是由個人做決定,黨委委員等於虛設。委員間意見分歧的事亦無由解決,並且聽任這些分歧長期地不加解決。黨委委員間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實質上的一致。此種情形必須加以改變。”為此,1948年9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九月會議”)。會議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關於健全黨委制》,並著重強調:黨委必須建立開會制度、必須建立黨委會決策制度、集體領導必須形成制度。時隔不到半年,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圍繞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和加強執政黨建設,提出了《黨委會的工作方法》,與之前的《關於健全黨委制》相銜接,從黨委書記要善於當“班長”,要把問題擺到桌面上來,互通情報,不懂得和不了解的東西要問下級、不要輕易表示贊成或反對,學會“彈鋼琴”,要“抓緊”,胸中有“數”,“安民告示”,“精兵簡政”,注意團結那些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力戒驕傲,劃清兩種界限等十二個方面,進一步回答了黨委會怎樣開、黨委會怎樣決策、黨委會怎樣實現集體領導等具體問題,從而系統化制度化地完成了黨委會工作制度建設上的自我革命躍升,並對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產生了深刻影響。

(作者:宋玉忠,系廣東海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本文為黨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專項課題〔C18053〕階段性成果)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