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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丑:祛弱權視閾下的生命倫理探究

任丑2019年05月23日08:39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問題研究”負責人、西南大學教授

生命倫理學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新興前沿學科。生命倫理學直面的各種價值沖突均體現為權利之間的頡頏。在當下生命倫理學領域,應以何種權利作為其價值基准並未達成共識,甚至引發了激烈的學術論爭。結果,生命倫理相對主義幾乎成為制約生命倫理學發展的瓶頸。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問題研究正是生命倫理學突破自身瓶頸的學術嘗試。祛弱權是人人享有其脆弱性不受侵害並得到尊重、幫助和扶持的正當訴求。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問題就是以祛弱權為價值基准所考量的各種生命倫理問題。總體看,生命倫理的基本范圍涵納自然生命、人造生命以及基本原則問題。因此,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原則、自然生命倫理以及人造生命倫理構成祛弱權視閾生命倫理問題研究的三大基本層面。

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原則

在歐美生命倫理學領域,雖然有關生命倫理原則的問題爭論不休,但是自律原則卻得到共同認可。自律原則在醫療實踐中具體化為病人的知情同意。遺憾的是,病人的知情同意常常成為醫務人員推卸責任、剝奪病人權利的“正當”借口。祛弱權視閾的自律原則主張病人是脆弱性存在者,醫生則是堅韌性存在者。個體自律應包括醫生的知情同意。如果說個體自律的基礎是堅韌性,那麼程序自律的基礎則是脆弱性。程序自律在正義原則的價值基礎上,構建民主管理和責任追究相結合的自律運行機制。融個體自律和程序自律為一體的自律原則開啟平等對話的民主商談路徑,彰顯生命倫理學的實踐特質。這就把自律原則奠定在祛弱權的價值基礎之上。

祛弱權視閾的自然生命倫理

祛弱權視閾的自然生命倫理問題依然是雜多的。大致來說,在人類自然生命延續和終止的進程中,生育、食物、身體與倫理的關系是人類自然生命延續的基本倫理關系,死亡與倫理的關系則是人類自然生命終止的基本倫理關系。祛弱權視閾的自然生命倫理問題集中在以下四個基本層面。

一是祛弱權視閾的生殖倫理。在自然生殖的范疇內,對於沒有生育能力的人來說,其生育權利和相應的生育責任失去了真正的道德價值和實在意義。生殖技術的發展突破了自然生殖方式的傳統藩籬,給生育權利和生育責任帶來前所未有的道德沖擊和倫理挑戰。生育責任源自行動者完成事件的因果屬性,意味著生育技術主體須對其行為后果做出回應,包括人類實存律令賦予生殖技術的責任、生育技術自身蘊含的責任以及生殖技術應用的責任。

二是祛弱權視閾的食物倫理。一般而論,生命倫理學並不研究食物倫理問題。其實,食物這個至關重要的生命要素的倫理問題是生命倫理學不可或缺的基本內容。不過,生命倫理學僅限於探究祛弱權視閾的食物倫理律令以及當下食物倫理沖突與和解問題,或者說,主要反思作為生命要素的食物或食品的基本倫理問題。這與食品倫理學致力於全面系統地研究食品倫理的規則體系不同。食物不僅是人類食用的自然之物,更是人類在其能力范圍內超越自然的必然限制並自由創造美好生活的精神之物。食物以其特有的方式彰顯著飢餓驅使下所產生的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對抗頡頏與重疊共生的密切聯系。在此聯系中,食物自身蘊含著深刻的倫理關系。針對食品倫理沖突問題,必須秉持生命權之絕對命令,保障免於飢餓的權利,基此提升生活質量、實踐善的生命目的。食物倫理的根本法則就是食物倫理的自由法則。

三是祛弱權視閾的身體倫理。健康、疾病和倫理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古老而又全新的身體倫理的基本問題。圍繞“健康、疾病是否和倫理有關”的問題,當代哲學在相互辯論中形成三種基本理論范式:規范主義、自然主義和功能主義。身體各種功能的健全完美就是身體的德性,即健康。健康既是醫學邏各斯的倫理法則,又是正價值的歸約性概念,而疾病則與之相反。如果說健康是身體脆弱性和堅韌性的諧和常態,那麼疾病則是身體脆弱性對堅韌性具有相對優勢的非常態的脆弱狀態。因此,健康關愛權也就可能成為祛弱權的另一具體形式。作為人人享有的形式層面的健康關愛權,不但具有其存在的歷史根據,而且源自社會公正的本質規定、植根於人性尊嚴的正當訴求。質料層面的健康關愛權包括消極健康關愛權和積極健康關愛權。人類應當且必須確立健康關愛權的價值基礎地位,保障人人享有健康關愛權的正當訴求。

四是祛弱權視閾的死亡倫理。正常的自然死亡幾乎與死亡權即對死亡的正當訴求沒有太大關系,與死亡權的訴求相關的實踐路徑是爭論紛紜的安樂死立法問題。我們主要研究的死亡倫理就是祛弱權視閾的安樂死立法相關的死亡權及其論証問題。質疑安樂死立法的滑坡論証主要有邏輯滑坡論証、實証滑坡論証和價值滑坡論証三種基本類型。安樂死立法舉步維艱的根基性問題是“死亡權”的倫理確証。隻有死亡權得到確証,安樂死立法才有可能。其實,死亡是生命的內在本質,死亡權是生命權的應有之義。因此,死亡權是安樂死立法的價值基礎。值得注意的是,隻有生命面臨無法挽回的臨終狀態時,死亡權才具有真正的實踐價值。在死亡權的前提下,安樂死立法的磐路論証試圖通過苦難、自律、倫理委員會、臨終關懷等要素構成安樂死立法目的的磐石之路。這就在價值根據和理論論証兩個層面反駁了邏輯滑坡論証。

如果說生育權、食物權、健康關愛權是祛弱權在人類生存境遇中的具體化,那麼死亡權就是人類死亡境遇中祛弱權的終極形式或終極訴求。

不過,生而脆弱卻又孜孜追求祛弱權的人類同時也是堅韌性的自由存在,人類的堅韌性總是試圖不斷超越否定自己的脆弱性。一旦人類試圖運用生物科學技術干預或謀劃自然生命的孕育和生產過程,甚至不能遏制自己充當造物主的內在沖動,就可能出現祛弱權的極端危機——人造生命的倫理困境。

祛弱權視閾的人造生命倫理

自然生命與人造生命的差異和聯系決定著當下倫理問題與人造生命倫理問題的表面對立與內在關聯。人類自己設計並合成生命的理念肇始了一種全新的生命概念和革命化的生物技術,同時也提出了全新的倫理問題。人造生命可能引發的主要問題包括身體倫理問題、優生倫理問題、自然生態倫理問題、國際正義問題、人權尊嚴和倫理責任等六大層面。這些問題強勁地撼動著當下生命倫理學乃至倫理學的藩籬,正是這些倫理問題有望使人造生命成為后生命倫理學發端的可能契機。

當下生命倫理學和倫理學都以自然物或自然人為研究對象,人造生命引發的倫理問題則渴求把人造生命也作為生命倫理學和倫理學的研究對象。如果說當下生命倫理學與當下倫理學是奠定在自然生成的研究對象基礎上的“自然”倫理學,那麼奠定在人造生命基礎上的“人工”倫理學則可以暫時命名為后生命倫理學或后倫理學。祛弱權視閾下,后生命倫理學或后倫理學可能有望在突破有機和無機、人工和自然、必然和自由等界限的基礎上,突破生命倫理學和倫理學的藩籬,為倫理學注入全新的要素和價值觀念,擔負起催生新型生命倫理學或新型倫理學的歷史使命。

綜上,祛弱權視閾的生命倫理是涵納自律原則、生育倫理、食品倫理、身體倫理、死亡倫理、人造生命倫理於一體的生命倫理學,也是試圖超越既有倫理視閾、接受批判且無限敞開的生命倫理學。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