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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農村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提高農民獲得感

邵彥敏 丁 寧2019年03月18日08:40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以農村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提高農民獲得感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過去的一年,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如大力推動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政策落實,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推進文化惠民工程,持續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等。然而,還應該看到,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村居民還有很多不滿意的地方,獲得感、幸福感有待提高。對此,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加快補齊農村公共服務短板,提高廣大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在公共教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等三個方面重點發力。

  優質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農村教育作為公共教育的薄弱環節,需要通過資源配置、政策扶持和制度建設推進城鄉公共基本教育服務均等化。首先,統籌規劃農村基礎教育學校布局,保障學生就近享有優質的教育。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提升鄉村教育質量,實現縣域校際資源均衡配置。加強農村兒童早期教育、學前教育,建議以每個鄉鎮的中心幼兒園為基本標准,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教育信息化行動,讓更多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其次,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師管理體制,使城鄉教師具有相同的教師編制,並對偏遠地區農村貧困教師編制指標傾斜配置。實行城鄉教師流動管理,建立教師資源共享機制,促進教師合理、有序流動,充分發揮優質教師資源的輻射、引領和帶動作用。除保障城鄉教師基本待遇相同以外,還應適當地為農村教師提供額外的薪資增長、職稱評聘機會。再次,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加快推進農村職業院校布局結構調整,加強縣級職業教育院校建設,並有針對性地設置相關專業和課程,充分滿足鄉村產業發展和全面振興需要,尤其是應重點支持中西部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專業建設,從而提升農村貧困地區人口素質和創新能力。

  公共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擴散。公共醫療衛生資源主要集中於城市。2018年大數據研究報告顯示,約80%的優質公共醫療衛生資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城市醫療機構和醫療資源配置相對齊全,擁有雄厚的醫療實力,而農村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卻相對不足,存在醫療資源短缺、醫護人才匱乏、醫療設施落后等狀況。改變這種狀況的關鍵就是要做到公共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全面擴散。首先,加強立法工作,將城鄉醫療資源的融合納入法治化軌道。建議制定《農村基本醫療保障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城鄉融合的醫療衛生保障體系,使農民享受與城市居民同樣的醫療標准和同樣的醫療報銷政策,構建覆蓋全面、一體化的城鄉醫療保障體系。其次,發展農村社區衛生院,使農村社區衛生院也能夠擁有先進的醫療設備和高素質的醫護人員,同時加快標准化村衛生室建設。雖然我國每年有數以萬計的醫學畢業生,但是流向農村地區的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明顯不足,建議通過對醫學畢業生提供更多優惠政策和適當補貼等方法吸引高層次醫護人才去農村從事醫療工作,並貫徹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再次,加強城鄉醫院之間的人員和信息交流。通過開展對口支援等形式,提倡城市醫院知名專家、醫生定期或不定期與農村醫院進行交流指導,使城市優質醫療資源向農村貧困地區擴散,農民不出鄉村就能享受到城市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同時,也盡量為鄉村醫生創造更多學習進修機會,並鼓勵有條件的鄉村醫生接受醫學學歷的再教育,從而提高在職鄉村醫生的能力與水平。

  社會保障向農村全覆蓋。近年來,我國新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也不斷提升,然而與廣大農民對社會保障的現實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河南代表團審議時指出,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對此,應著力提升:首先,探索建立並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通過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地方政府應當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本著多交多得的相關激勵機制來保証農村參保人的權益。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制定專門針對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基金,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從征地補償費中一次性注入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資金,有效改善其保障缺位的問題。其次,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農村低保水平,構建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拓展農村低保覆蓋面,完善低保標准動態調整機制,使農村低保標准隨當地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生活水平提高適時進行調整。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以及老年人的關愛,完善相關服務體系,積極推動多層次農村養老事業發展。再次,建立健全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其他農村社會保險配套體系,統籌考慮教育、住房等政府補貼政策,不同政策之間相互協調、配套,讓惠農政策形成合力。

  (作者:邵彥敏,系吉林大學教授﹔丁寧,系吉林大學農村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責編:孫爽、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