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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和人才高地

2019年03月11日08:45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和人才高地

  編者按: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對粵港澳大灣區的定位、目標、發展路徑等做出全面規劃。如何抓住這一重要歷史機遇,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教育和人才高地,積極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推動新時代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光明智庫特邀四位專家深度解析,建言獻策。

  ● 抓住教育和人才就是抓住了粵港澳大灣區的未來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共建“一帶一路”正在向落地生根、持久發展的階段邁進,為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競爭力、更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拓展了新空間。在新發展理念引領下,我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為大灣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注入了新活力。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為創新大灣區合作發展體制機制、破解合作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提供了新契機。

  人才是第一資源。當前,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發展既面臨重大機遇,也面臨諸多現實挑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強調,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其提出的目標和擘畫的願景,都離不開教育和人才的支撐與保障。

  《規劃綱要》提出“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對教育、人才工作的部署既有目標任務,也有重大舉措,理念先進、重點突出、責任明確,對加快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和人才工作做出頂層設計,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大灣區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視和殷切期望,對於深入推進大灣區教育發展和人才建設,著力提升教育科技水平,建設人才強國、教育強國,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 深化全方位戰略合作,打造世界級教育高地

  在推動教育合作發展方面,《規劃綱要》提出11條具體措施,主要涉及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基礎教育等方面。

  在高等教育方面,《規劃綱要》主要提出了4條主要措施: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充分發揮粵港澳高校聯盟的作用,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大灣區建設國際教育示范區,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鼓勵港澳青年到內地學校就讀,對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在內地就讀的學生,實行與內地學生相同的交通、旅游門票等優惠政策。

  上述措施,從不同角度對推進粵港澳三地教育合作與人才交流做出了制度安排,釋放了利好消息。第一條旨在推動三地優勢互補,共同加強學科建設、提升研究能力尤其是自主創新能力﹔第二條著眼於發揮“強強聯合”的粵港澳高校聯盟作用,發揮“1+1>2”的共同體效應,通過聯盟成員互相認可的制度設計、方式途徑,密切開展實質性的交流合作,使三地高校互利共贏,有能力,更有底氣共同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的一流大學競爭﹔第三條以大灣區鮮明的教育現代化優勢為前提,鼓勵吸納國際優質教育資源、開展面向世界的高水平教育合作,做中國高等教育向世界一流邁進的先行軍﹔第四條直接面向粵港澳青年學生做出安排,旨在通過細化、切實的制度設計,為港澳學生來內地就讀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和更為周到的待遇,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內地求學生活。

  珠三角地區與港澳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合作並非始於近日,但多停留在地方政府和民間層面,缺乏國家層面的制度設計。《規劃綱要》提出的這些措施,有望大幅提升三地高等教育的合作水平。目前,這四方面的工作有些已經破題,且亮點頗多,值得期待。例如:粵港澳大灣區內深圳等地採取中外合作辦學方式,建設了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中山大學—卡內基梅隆大學聯合工程學院等一批高水平高校。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校也於近期分別與廣州和惠州政府達成合作,將在當地開設校區。再如,由中山大學率先倡議,並與香港中文大學和澳門大學共同發起的粵港澳高校聯盟,自2016年成立以來,已經匯聚了粵港澳三地眾多高等院校,開展了“粵港澳高校聯盟2018年大學校長高峰論壇”等多樣性活動,在深化三地學生交流和科研合作、協同創新,提升區域合作層次和水平,攜手打造“粵港澳一小時學術圈”等方面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在職業教育方面,《規劃綱要》提出2條措施: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方面的合作,創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支持澳門建設中葡雙語人才培訓基地,發揮澳門旅游教育培訓和旅游發展經驗優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旅游教育培訓基地。

  在中國經濟走向高質量發展、亟須壯大實體經濟的情況下,迫切需要發展高水平職業教育,培養數量充足、能力過硬的技術技能人才作為支撐與保障。三地職業教育各有特色、優勢突出,加快粵港澳大灣區職業教育合作,有利於實現三地職業教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合作共贏,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應用型人才支撐。

  在基礎教育方面,《規劃綱要》提出5條措施:加強基礎教育交流合作,鼓勵粵港澳三地中小學校結為“姊妹學校”,在廣東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並提供寄宿服務。研究探索三地幼兒園締結“姊妹園”﹔研究開放港澳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並任教﹔加強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研究賦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權利﹔支持各級各類教育人才培訓交流。

  以上5條措施涉及基礎教育的辦學主體、師資人才、就學條件、考試政策等主要方面,涵蓋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各個階段,考慮了粵港澳三地師生、家長等相關群體在生活、學習、工作各個方面所需要的條件與支持,傳遞出公平公正、互利共贏、開放合作的價值理念,也體現了三地通過協同發展共同提升教育質量的心聲。這些措施中,相當一部分已經有了前期行動和很好的基礎,應抓緊推進,力求盡快取得實質性成效﹔有的還處於規劃階段,期待著早日展開探索,畫出更加清晰的“時間表”與“路線圖”。

  ● 培育和引進人才,打造國際人才高地

  在《規劃綱要》的指引下,基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粵港澳大灣區要培養具有創新精神與國際視野的創新型綜合人才、專業人才和領軍人才,以推動創新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粵港澳人才培養合作途徑是多渠道的,要進一步細化與落實《規劃綱要》中關於“實行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加快建設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的要求,通過粵港澳高校聯盟和粵港澳高校創新創業聯盟等平台,細化聯盟高校的合作項目,特別是創新聯合人才培養模式,積極在政策層面予以明確並開展實踐探索,努力形成教育共同體,推進國際人才高地建設,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關於推動建設粵港澳人才高地,《規劃綱要》提出了9條具體措施。這9條措施,在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使用、評價激勵、人才流動、人才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切實可行的創新性意見。其中,對於高水平、國際化、創新型人才的需求尤為凸顯。“借鑒港澳吸引國際高端人才的經驗和做法”“開展外籍創新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試點”“拓寬國際人才招攬渠道”“完善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准”“完善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眾多舉措構成一個完整體系,對於激發人才活力、完善人才管理、優化人才結構、促進人才交流有著很好的支撐保障作用,有望為粵港澳大灣區打造高端現代、能量豐沛的“人才蓄水池”。

  此外,《規劃綱要》規定,允許香港、澳門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並按規定在內地及港澳使用相關資金。科技部、財政部已於2018年發布了《關於鼓勵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的若干規定(試行)》,鼓勵科技和人才交往交流。根據《規劃綱要》中關於“鼓勵其他地區的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參與大灣區科技創新活動”的規定,內地高校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抓住機遇,參與到大灣區的科技創新活動中來。

  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省大膽探索、先行先試,是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和排頭兵。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粵港澳地區要以建設大灣區為契機,在中央領導下加強組織領導、注重協調配合、加大投入保障、勇於也善於探索,在新的起點再出發,為新時代新發展新戰略提供新經驗,創造新奇跡。

   (作者:周洪宇)

(責編:孫爽、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