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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文化消費探析

羅能生 孟湘泓2018年12月20日08:34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文化消費探析

  文化消費指人們為了滿足精神需要而採取不同方式消費精神產品及服務的行為。與物質消費不同,文化消費的對象是精神產品及服務,如書報雜志、藝術品、文藝影視、網絡游戲等。

  文化消費的現實作用及存在問題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擴大文化消費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意義更加凸顯。

  一方面,擴大文化消費符合新的消費趨勢。近年來,我國居民消費模式已經逐漸由模仿型、排浪式消費轉向個性化、多樣化消費,在量的滿足基礎上更加注重質的提升。不同於物質消費的剛性需求,文化消費是彈性的,具有“黏性”特點,即某種文化消費一旦產生,就會形成習慣並持續攀升。文化消費因人而異,不同的消費者由於職業、收入、社會地位、文化程度、性格愛好等差異,對文化產品的需求和偏好各不相同,呈現明顯的個性差異和多樣性。

  另一方面,擴大文化消費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出口優勢逐漸弱化,投資需求、規模逐漸縮減,消費的作用越來越大。相應地,文化消費作為整體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越來越大。通過文化消費促進文化產品生產,進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有利於調整產業結構。與傳統行業相比,文化產業的核心生產要素是創新、創意,具有佔用資源少、消耗低、污染小的特點。因而,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改變要素配置,降低對物質資源的依賴程度,化解過剩產能,有利於促進產業結構重心轉向發展高附加值、低碳環保、競爭力強的行業,實現經濟發展由資源依賴型向創新主導型轉變。

  目前,隨著居民人均收入的提高,文化消費需求層次也不斷提高且日益多樣化。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及發揮拉動經濟增長作用的要求相比,文化消費領域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文化消費總量偏低。與物質消費相比,我國文化消費的總量處於相對落后狀態。根據國際經驗,當一個國家、地區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速度明顯加快。當人均GDP接近或超過5000美元時,文化消費則進入“擴張時代”。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974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322元,比上年名義增長7.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4%。其中,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為2086元,增長8.9%,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1.4%。另外,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相比,文化消費支出增長較慢,佔比也不高。

  城鄉文化消費不平衡。城市特別是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文化市場發展很快,以至於有些文化產品已經出現結構性過剩。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盡管近年來國家對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給予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但農村文化市場仍然存在供給短缺問題,文化消費依然乏力。主要表現在,文化消費欲望不強,大部分農村居民消費重點還是在衣食住行等實物型消費上﹔農村居民相對城市居民收入低,消費能力有限。

  導致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供給和需求的關系看,問題主要在供給側。目前,我國文化消費中的供需矛盾比較突出。文化產品有效供給不足,無效、低端供給大量存在,且缺乏精准的個性化文化服務。

  對策建議:供給側發力,釋放文化產業新產能

  “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推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雙輪驅動,實施重大文化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為全體人民提供昂揚向上、多姿多彩、怡養情懷的精神食糧。”供給和需求是市場經濟的主題,供需關系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變化是市場運行的基本動力。這個規律對於文化市場同樣適用。因而,解決文化消費中遇到的問題,擴大文化消費,使其發揮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以及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就要優化文化市場,著力在供給側發力,釋放文化產業的新產能,從而增加高質量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

  第一,增加優質文化產品供給能力。據統計,我國文化消費潛在規模為近5萬億元,實際消費僅約2萬億元,缺口達3萬億元左右。巨大的缺口表明當前我國文化產品依然存在總體質量不高的問題。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日新月異,新的文化消費形式不斷涌現,引發文化消費市場新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文化供給要實現從重數量到重質量轉變,要增加產品的文化、情感含量,使之為大眾喜聞樂見且願意消費。

  第二,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文化消費品,適應不同消費者的偏好。隨著文化消費支出日益提高,人們對文化產品消費需求日益多樣化、個性化。一方面,要充實服務內容,通過服務業態創新和服務內容優化,提升消費體驗,擴展消費者的消費空間。另一方面,文化娛樂設施要以更靈活方便的方式提供給消費者,滿足其碎片化消費需求,提高消費便利度。近年來,95后、00后已經成為文化消費主力軍,他們接受新事物快,追求時尚、個性。因此,要針對他們打造各類新型文化產品,一方面推出新的文化消費形態和消費內容,另一方面做好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生產既保留中華文化精髓,又符合年輕人審美需要和消費特點的文化產品。另外,注重區域性文化消費也是提高供給質量的題中應有之意。在文化產業發展中,應按照區域性特色打造專門的消費鏈條。

  第三,調整文化產業結構。我國文化產業正在進行結構調整,但轉型升級步伐較慢,規模小、集中度低、技術支撐不足。更好滿足消費者文化需求,迫切需要我們調整文化產品供給結構,增強供給結構對需求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文化改革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真正起到引領文化消費、提升人們精神追求品質的作用。同時,還要針對當前城鄉之間結構不合理問題,通過財稅政策引導,發展新業態,形成新的消費熱點。還要把擴大文化消費與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鼓勵文化企業面向農村投資興建更多適合公眾需求的文化消費場所,生產更多適銷對路的內容產品,從而有效補齊農村文化消費不足的短板。

  第四,加強文化消費市場環境建設。近年來,文化消費市場蓬勃發展,但存在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現象。因此,在增加文化產品有效供給的同時,要注重對文化消費市場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推動文化消費市場健康發展。一方面,加強硬件建設,建成一系列功能完善,消費設施齊全、配套設施完備、技術先進、自成體系的文化消費場所,使消費者有地方消費。另一方面,加強軟件建設,改善場所管理、票務管理等服務,使消費者願意消費。另外,作為文化產品的需求側一方,文化消費者也要提高自身素質,特別是文化修養和品位,做到文明消費,以與優質的文化產品和日益完善的市場環境相匹配。

   (作者:羅能生,系湖南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教授﹔孟湘泓,系博士生)

(責編:孫爽、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