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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制度建設”學術研討會在天津師范大學舉行

2018年10月04日09:03

2018年9月29日,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制度建設”學術研討會在會議中心順利召開,此次會議由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和天津師范大學民商法應用研究中心共同主辦。來自中國政法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蘭州大學、暨南大學、首都經貿大學、河北農業大學、南開大學、中國民航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天津醫科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師范大學、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的30余位專家學者參加本次研討會。

會議的開幕式由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郭小冬教授主持,天津師范大學社科處處長、博士生導師趙雅文教授致辭,對各位專家蒞臨指導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並希望各位專家對學校的科研工作一如既往地給予大力的支持。

趙雅文

會議的第二階段,由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賈邦俊教授主持,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李建偉教授、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博士生導師曹興權教授和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郝磊教授進行主旨發言。

賈邦俊

李建偉教授以“我國商法的發達與社會主義價值觀之契合”為題,在商法的發達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契合性上對《民法總則》和《公司法》中的相關問題作出最新回應。其中,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自由角度,就《民法總則》第113條中民事主體的界定進行了闡釋,他認為此法條中的“民事主體”不應是“小三角”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而應是“大三角”即國家、集體和個人﹔同時,李建偉教授就《民法總則》中將“習慣”列為法律淵源談了自己的見解。

李建偉

曹興權教授以“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媒介的商業道德”為題,從宏觀的角度分析了商業道德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完美融入商法的媒介,並從范圍、路徑、結果三個維度,分別從政策邏輯和法理邏輯上分析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能夠融入商法的因素與路徑,以及與之適宜的商法制度﹔同時,曹教授又說明了商業道德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媒介的原因,在於商業道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市場經濟有著天然的聯系,而法律與道德也存在著天然的聯系,這些內在聯系的融合讓商法道德成為不可忽視的媒介﹔最后,曹教授指出要充分利用好商業道德這個媒介,立法上,可採取宣示條款完善和具體規則相結合的方法,在執法上,應注重市場秩序監管中的信用治理。

曹興權

郝磊教授首先對由他主持承擔的國家社科重大項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我國商事立法完善”的進展情況進行了匯報,強調該項目自2017年10月份獲批以來,項目研究取得了階段性進展﹔隨后,以“商法原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的切入點”為題,闡述了商法原則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關系,即商法原則既是商法精神的體現,又是對商法既有確定性規則的有益補充﹔隨后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具體分析了商法原則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關聯性,並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中應充分發揮商法原則的作用。

郝磊

會議第三階段,分別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法理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主體制度”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交易制度”三個主題展開研討。第一單元由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萬國華教授主持,六位發言人進行了主題發言。

萬國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學峰教授以“技術變革背景下的商事責任與核心價值觀”為題,從公正的角度闡釋了工業時代商事責任從過錯責任到無過錯責任的轉型,同時,從科技型問題角度,探討了信息技術合並所產生的新型商業模式導致的商事主體責任的變化問題,並用實例闡述了當前熱門的人工智能等問題。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世君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法基本理念”為題,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出發,認為商法基本理念既是行為規范又是思想規范,既約束個人又約束政府,同時含有目標成分。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博士后郜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的思考”為題,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商法的內在邏輯、商人形成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困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實踐及融入商法的建議幾個角度闡釋了自己的觀點。

蘭州大學法學院宋鵬副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法通則的制定”為題,分析了商法的制度建設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密切關聯性。提出制定商法通則不僅可以有效填補民法在商事領域的立法漏洞、有效協調和消除相關法律制度之間矛盾與沖突,更能夠通過中國特色的商法基本原則以實現現代化經濟法律體系建設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經濟發展與社會責任的有機統一,從而形成有利於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良好政策導向和利益機制。同時從現實角度分析了商法理念的重要性,並闡述了解釋論語境下的商法理念所包含的“尊重並保護商事利益、尊重並貫徹商事邏輯、尊重並體現商事價值以及尊重並服務商事創新”四項內涵。

天津醫科大學人文學院石旭雯副教授以“商法外觀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契合”為題,從微觀的角度,闡釋了外觀主義作為商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具有一定的造法功能,其所包含的價值追求、風險分配機制和法律構造體現出的公平、公正和誠信的理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公正、誠信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郭明龍副教授以“論“課程思政”的實施路徑---以商法教學為例”為題,提出“課程思政”實施的關鍵在於教師的育人自覺性,通過“課程思政”實施因勢利導,將專業課上出“思政味”,並利用“課堂教學案例庫”等方法實現思政與法律學科教學的融合﹔高校教育工作者應將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課程教學的各環節、各方面,“隱性思政”與“顯性思政”相結合,這樣才能共同構建全課程育人的格局。

第一單元結束后,來自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法務劉陽就《公司法》第16條提出了對於金融機構善意的注意義務應如何衡量的疑問,石旭雯老師進行了解答,曹興權、李建偉、張世君老師也補充並提出自己的看法,大家各抒己見,將會議氣氛帶入高潮。

第二單元由首都經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世君教授主持,六位發言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主體制度”為主題進行了發言。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王萍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主體制度的創新”為題,提出了重構中國本土的商事主體制度,可從商法總則和公司法、保險法各部門法中,明確非營利法人的組織形式,建立兼具公益和營利的建立我國社會型企業的制度體系。

暨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胡鵬翔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我國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為題,通過舉例說明了公司作為社會工具出現,給人類社會帶來了一定的災難,因此無論物理工具還是社會工具的使用上,要控制其對人類社會帶來的消極影響,隨后,胡教授又對企業內部人舉報的正當性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天津工業大學法學院薛智勝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視域下的公司市場退出機制”為題,闡述了公司退出制度與股東退股制度分別存在的問題,並得出應依托自由價值,形成公司法前后貫通機制﹔股東退出機制應貫穿平等、公正、法治等價值,需突破阻礙股權流通的“關鍵點”,實現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合理平衡。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樊紀偉副教授以“從股東代表訴訟實踐看公司與股東的利益平衡”為題,以數據為支撐,提出在現行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中,過分強調保障股東訴權,而忽視了公司自身利益的保障,通過建立不起訴理由通知書制度、允許公司輔助被告一方參加訴訟等,可以平衡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中的公司與股東的失衡關系。

南開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張崇勝以“法律經濟學作為公司法學研究范式之反思”為題,從法經濟學的角度,闡述了公司法學研究重點應當集中於權威、權利以及權利配置等問題,並提出了可以公司憲政模式為范式解決這些問題。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尚海濤副教授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地方立法的路徑和對策”為題,從法社會學角度,分析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立法的承接,可通過從硬法中引入軟法的規定來實現。

研討的第三單元,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財經法學》副主編朱曉峰老師主持,七位發言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交易制度”為主題進行了發言。

朱曉峰

河北農業大學經貿學院王衛國教授以“保險案件法官裁判思路之矯正”為題,通過他在辦案過程中遇到的案件,分析了在保險合同糾紛中法官裁判的一般思路,即相對於保險公司更偏袒個人,他指出這種做法的弊端,提出應矯正這種習慣性思維。平等對待保險合同當事人,以証據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公正裁判案件。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王春梅教授首先贊同了張世君教授提出的商法基本理念既是行為規范又是思想規范的觀點,隨后以“從認識論角度探討保險法中的最大誠信原則”為題,認為誠信應當作為法的價值,誠信不僅是公民的規范,也應是所有民商事主體的規范,同時王教授也提出基於誠信原則對於保險人應如何面對投保人背信行為的救濟等問題。

天津工業大學法學院楊海靜博士以“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向何處去”為題,分析了政府融資平台的產生、存在的好處與弊端、以及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並從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角度闡釋了政府融資平台的轉型。

南開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孫婷以“商事交易制度的構成及其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關聯性”為題,提出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商事交易制度這個子課題的研究,應先解決商事交易制度的構成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關聯性問題,隨后就可以找到切入點,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為指導統馭整個商事交易制度中具體制度的立法方向和價值取向。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章海珠以“懲罰性賠償消費公益訴訟制度研究”為題,通過對兩則案例的分析,對懲罰性賠償是否應該納入到消費公益訴訟制度進行正當性分析,並提出一旦確立消費公益訴訟中的懲罰性賠償,如何與“代表人訴訟制度”的“補償性賠償”進行銜接等問題。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李超以“保理合同糾紛案件審理中的幾個問題”為題,從虛假應收賬款與保理合同的效力、債務人的抗辯權與抵銷權、應收賬款轉讓通知的形式與效力等幾個方面發表了意見。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馮源以“商事審判與家事審判理念的比較”為題,從對習慣的尊重方面分析了商事審判與家事審判的相同點,同時,又指出二者的不同,即家事審判側重情理,而商事審判側重技術,但二者可通過司法分工的專門化實現融合。馮老師將二者比喻成兩個人,雖性格迥異,卻可以擦出“愛情的火花”。

會議的結尾由王春梅教授主持,郝磊教授進行了閉幕致辭,他首先對各位老師的蒞臨指導表示感謝,隨后對會議內容進行了簡短的總結,認為本次會議討論內容豐富、視角多元、領域廣泛、方法多樣,對於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商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和借鑒價值。最后對國家社科重大項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我國商事立法完善”的進一步工作進行了展望,此次會議在掌聲中取得圓滿成功。    

(責編:孫爽、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