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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育川:作為政治哲學的人類解放理想

——評《青年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研究》

林育川2018年05月22日15:06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中山大學副教授

劉同舫教授的《青年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研究》已入選2017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這是一部以“政治哲學”定位青年馬克思思想的力作。這種政治哲學的定位,意味著早期馬克思的思想並沒有被視為實証科學,而是以個性自由和人類解放為價值追求的“哲學”。當然,這種“哲學”不再是純粹形而上學的設定,而是從現實生活中萌發出來的關於人類應當如何生活的理想及其追求。

該書以“猶太人問題”為中心對馬克思早期思想展開了全面解讀,充分揭示了馬克思對近代啟蒙主義政治哲學思維的超越。作者認為,馬克思早期的政治哲學本質上是關於人類解放的“哲學共產主義”,它希望通過人類解放的哲學與無產階級的結合實現對異化和私有財產的揚棄,在政治層面上消滅政治統治和壓迫,在社會層面上消滅私有財產和社會不平等,在歷史層面上消滅腦體差別和實現每個人在人類共同體中的自由和全面發展。作為政治哲學的“哲學共產主義”不同於傳統的哲學,它不再是純粹思辨的理論體系,而是以人類的徹底和全面解放為目的的思想武器和行動綱領﹔它將消滅傳統西方哲學,以一種追求人類個體和類之間的最終和解的實踐哲學取而代之。

該書將“猶太人問題”作為解讀馬克思早期思想演變邏輯的鑰匙,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判斷。正如作者所指出的,馬克思並沒有將“猶太人問題”作為一個單純的宗教問題,而是通過“猶太人問題”來把握啟蒙運動以來政治哲人所構想的自由社會秩序的內在缺陷,將“猶太人問題”普遍化並上升為人的本質問題,從而將猶太民族問題擴展到對人類解放的思考。正是基於對“猶太人問題”實質的深刻把握,作者將“猶太人問題”作為分析早期馬克思政治哲學思想的中心線索,提出了富有啟發性的論斷。

該書強調馬克思所表達的一個核心觀點,即政治解放是有限度的解放。作者認為,盡管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馬克思已經得出市民生活決定政治國家的結論,但當時他最關切的主題並不是市民社會,而是政治國家,隻有到《論猶太人問題》中,馬克思才真正將論述的核心指向市民社會及其成員。對“猶太人問題”的市民社會根源的分析,使馬克思斷定“猶太人問題”不可能在自由民主制的框架內得以解決。作者進一步分析了政治解放的三重局限性。第一,政治解放將人民作為政治國家的基礎、前提,但同時阻礙了人民對國家事務的真正統治,排除了人民在社會生產領域的民主訴求。第二,政治解放賦予市民社會成員平等的“公民權”,但“公民權”的實施卻存在不平等的因素。第三,政治解放廢除了通過出身獲得政治統治權的合法性,但卻陷入到用金錢特權來代替已往一切個人的特權和世襲特權。政治解放的局限性決定了猶太人的解放不可能局限在政治領域,而應該推進到市民社會領域,推進到對世俗的、經濟的市民社會生活的改造。對市民社會生活的改造又要求對追逐金錢、自私自利的世俗猶太精神的改造,從而必然演進到對產生猶太精神的總根源——私有財產的改造。

從人類解放的角度批判私有財產則是在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展開的。作者指出,馬克思認為徹底解決“猶太人問題”隻能依賴於一種徹底的、完全的人類解放,這是一種全新的解放,它是馬克思解放理論的終極目標,並且隻能通過哲學的革命和建構“共產主義”來實現。這種哲學的革命就是通過確立一種“哲學共產主義”,實現對傳統西方哲學的超越,即消滅哲學。在作者看來,這種“哲學共產主義”與全人類徹底的、完全的解放是一體兩面,前者本質上就是一種足以實現個體與類的和解的“真正的人類社會”的理論,后者要求人類個體徹底克服異化,成為“社會主義的人”和“全面發展的人”。

該書通過對馬克思“博士論文”的細致分析,呈現了馬克思在宗教批判思想中所提出的哲學“二重”救贖方案。一重是把人從被宗教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是自我意識的“內在之光”﹔另一重是把人從混亂的狀態中拯救出來,是自我意識的“外在之明”。第一重救贖使人確立理性、自由和獨立的自我,第二重救贖則致力於解決孤立的、封閉於自身的原子式個人如何融入人類共同體的難題。該書作者指出,馬克思深刻感受到共同體本位論與個體本位論之間的張力,認為個體本位論所持有的抽象的、個別的自我意識原則必然導致否定一切真正的和現實的科學﹔共同體本位論所持有的把抽象的、普遍的自我意識提升為絕對原理,卻會為迷信和不自由的神秘主義大開方便之門。如何避免陷入這兩種偏向中,探求既有利於個體的自由與完善,又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秩序與和諧的社會形態,就成為“救贖”哲學的最高任務。

在對自我意識哲學的第二重救贖(即自我意識的“外在之明”)的解讀中,作者指出,馬克思反對和超越原子式個人自由的思想躍然紙上,它表明馬克思的哲學救贖不同於青年黑格爾派的自我意識哲學,青年黑格爾派的自我意識哲學不能在“定在之光中發亮”,而馬克思的哲學救贖追求的是在具體的社會關系中得以落實的“定在中自由”。這也表明,馬克思哲學救贖思想在深度上與他后來關於個人隻有在集體中才能獲得真正自由(在哲學層面上就是個體和類的和解)的主張是一致的。

作者對於青年馬克思政治哲學的挖掘,有助於使馬克思思想中關於人類解放的價值維度得以凸顯,這對於深化當代馬克思主義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