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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陽 王慶金:海陸產業協同發展的意義與路徑

2017年12月26日08:03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海陸產業協同發展的意義與路徑

作者系青島大學商學院博士后、副院長,本文系青島市博士后資助項目“新舊動能轉換背景下的海陸產業系統協同耦合發展研究"階段性成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設海洋強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洋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資源寶庫。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海洋資源十分豐富,如何有效利用我國現有的海洋資源優勢,開發海洋經濟發展潛力,實現海陸產業協同發展已成為我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海洋、陸地共同組成了我國的沿海地區,海洋經濟是陸域經濟向海洋的延伸發展,陸域經濟是海洋經濟的依托與保障,海洋經濟與陸域經濟相互補充,相輔相成。因此,堅持海陸統籌,促進海陸產業協同發展是我國實現海陸經濟一體化、實現新舊動能轉換的必然選擇。

海洋產業蘊藏著巨大的經濟潛力,海陸統籌發展有利於新舊動能轉換。據中國海洋經濟統計公報顯示,2016年我國海洋生產總值70507億元,佔國內生產總值的9.5%,海洋在經濟社會中的戰略地位日益凸顯。海陸產業協同加快了海陸產業的對接融合,海陸經濟市場的互動性、關聯性進一步增強,產業園區迅速崛起,新型區域經濟增長極逐漸形成﹔創新引領的海陸產業革命拓展市場發展動力新空間,增強經濟發展新功能,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海陸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陸域經濟受限於有限的空間與資源,在經濟發展中不可避免地會面臨資源緊缺、環境惡化、人口膨脹等問題,特別是城市化過程中人口及各種生產要素向沿海城市地區的高度集聚,使沿海地區面臨能源危機。21世紀被稱為海洋世紀,關鍵在於海洋中擁有豐富的生物資源與礦產資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新的資源空間。海陸經濟的協同發展,將會大大緩解陸域經濟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等要素壓力,助力陸域經濟突破資源瓶頸,實現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海陸產業的協同發展加快了社會人群生活方式的更新,深刻地改變了我國社會的生態結構。以文化休閑產業為例,旅游市場的火爆拉動更多人群從傳統的陸上競技娛樂轉向海上休閑養生,人們旅游去處不再僅限於內陸的青山綠水,海岸線的旖旎風光也成為一個不錯的選擇。此外,臨海城市得天獨厚的生活環境優勢,促進了臨海區域房地產業、文化服務業的蓬勃發展,帶動了區域經濟的騰飛。

隨著政府政策支持力度的增加,海洋產業發展迎來一個機遇期,產業門類不斷細化,創新能力不斷提高。海陸產業的協同發展將會促進一些傳統海洋產業改造升級,催生諸如海洋高效物流、海洋特色金融等重要門類的戰略性新興業態。戰略性新興產業體現著一個國家和地區在未來海洋利用的潛力,是科技創新的搖籃。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出現加快了海陸產業領域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延長了海陸產業發展鏈條,拓寬了海陸經濟發展空間,為我國新舊動能轉換注入新的活力。

當前,我國海陸產業協同發展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海陸產業協同發展體系亟須完善。長期以來,陸域經濟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力軍,海洋經濟卻不為人們所重視,許多人對海洋戰略一知半解,認為海洋經濟只是陸域經濟的附庸,並未樹立起正確的海洋觀。我國海陸產業也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部分海洋產業管理部門分割,職責不明、管理尺度標准不一。此外,海陸產業協同發展法律制度保障缺失,造成市場環境不可預期。二是資源利用效率偏低,產業結構有待優化。由於我國目前尚未構建統一聯動的海陸產業系統,海洋產業、陸域產業相互割裂,導致二者協同發展面臨資源利用效率偏低、分工體系不合理等問題。三是生態環境惡化,海陸經濟可持續性經受考驗。海陸產業在生產經營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廢棄物,這些廢棄物最終會通過各種渠道流向海洋,污染環境的同時也加大了社會的治理成本。人類社會對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也使得海域污染問題日趨嚴重。

完善海陸產業協同發展的優化路徑,首先應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構建海陸產業協同發展制度體系。這就要求加快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海陸經濟的新舊動能轉換,優先發展技術密集型海陸產業,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培育產業新動能﹔完善海陸產業協同發展管理體系,提升海陸產業效率,構建職責邊界清晰、責任明確的管理制度,確保海陸產業管理的聯動高效﹔健全海陸產業協同發展法律保障體系,加快行業立法建設,形成有效的法律約束體系。

其次,拉長海陸產業鏈條,打造區域經濟發展新引擎。堅持海陸統籌發展戰略,有效整合我國海洋資源與陸域資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強區域間海陸產業功能的互補與合作,加快海陸產業結構調整,構建海陸復合型產業鏈條,加快優勢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海陸產業效率的提高。

最后,堅持綠色發展,堅守生態底線。海陸產業協同發展過程中應當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一是樹立海洋環境保護的責任觀,通過有效的宣傳教育培養人們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自覺性,提高企業環境責任意識,使社會群體真正參與到環境保護過程中來﹔二是加強企業污染處理管理,政府應當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強化環境執法檢查,進一步完善環境監控網絡等環保基礎設施﹔三是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形成“誰破壞環境、誰負責修復、誰付出沉重代價”的良好社會氛圍,確保海陸產業協同發展的可持續性。

(責編:王瑤、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