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四書學與中國思想傳統研究中期檢查報告

2017年12月11日15:54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一、 研究進展情況

1.研究計劃總體執行情況及各子課題進展情況:自2015年11月項目獲批以來,主持人及時召集課題組成員開會溝通,作出工作布置。要求每位子課題負責人及時關注課題組成員完成任務情況,按照預定計劃有序開展本課題的研究工作,同時提出了論文發表的質量要求。總體說來,項目研究計劃執行情況良好,各子課題也均按照計劃順利進行。截止2017年8月份,課題組成員共發表相關學術論文34篇,其中18文章篇收錄於CSSCI重要學術期刊,另有2篇文章被A&HCI期刊收錄(包括發表在Dao: A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hilosophy上的英文文章)。主持人陳少明教授和子課題負責人陳立勝教授的3篇文章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子課題負責人周春健1篇文章被《中國社會科學報》作專題評介。課題組共召開相關學術會議5場,與日本、韓國以及台灣、香港地區等高校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2.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課題組在開展研究時,注重打好文獻基礎,課題組成員一方面廣泛搜羅一手文獻資料,購置相關圖書,一方面通過讀書會、論文寫作等方式深入研讀文本。2016至2017年,課題組成員除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會議外,還主持召開與本項目直接相關的學術會議四場,分別為:“四書學重大項目開題論証會”暨“四書學與宋明儒學研討會”(2016.4廣州)、“宋明理學修身工夫與《四書》詮釋工作坊”(2016.12廣州)、“《中庸》學術研討會”(2017.1潮州)、“朱子《家禮》學術研討會”(2017.7南海西樵山)。另外,由項目主持人陳少明教授任所長的中山大學中國哲學研究所,與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韓國延世大學國學院一直保持密切合作,並於2016年11月在中山大學召開首屆東亞人文論壇——“面向未來的東亞儒學”,會議取得圓滿成功。又,項目主持人陳少明教授於2017年3月被聘為湖南大學岳麓書院客座教授,課題組核心成員陳立勝教授於2017年5月被聘為浙江四明心學研究院學術委員、2017年7月被聘為浙江大學馬一浮人文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

3.成果宣傳推介情況:2017年1月,課題組撰寫2016年度項目工作簡報,總結全年工作,並及時報送給了國家社科基金規劃辦。

二、 研究成果情況

1、 陳少明:《釋憂》,載《學術月刊》2016年第10期——情感倫理是儒學研究的新興領域,樂以忘憂是其中的重要問題。從對憂的意識結構分析可看到,憂本質上具有指向未來的意義,是一種折射生命本質的意識。儒家區分了兩種憂,即私憂與公憂。去私憂與懷公憂,不僅不矛盾,而且可互相補充。去私憂是覺悟,懷公憂則是承擔,兩者共同指向更高的精神境界。憂是一種重要而負面的生命情態,儒家的去憂正是對這種精神沉淪狀態的一種拯救。而在強調個人自身解憂的同時,儒家的"憂道不憂貧",正是表達對公共價值、對他人特別是弱者釋憂解困的倫理關懷。

2、 陳少明:《親人、熟人與生人——社會變遷圖景中的儒家倫理》,載《開放時代》2016年第5期——本文試圖為儒家倫理的現代意義提供一個新的論述框架。它不是以人性論為基礎對儒家倫理的形上價值的重復闡述,也非再次展示儒家道德人格在當代生活中應有的魅力;而是從人對人的眼光與態度出發,運用儒家傳統的思想資源,重構一幅人倫關系、價值取向與社會組織結構相關聯的圖景。作者想闡明的觀點是,儒家倫理不但有需要,而且有潛力擴展其應對現代生活的原則。同時,這種擴展的目標,不只是對現代經驗的被動適應,它也包含著以自身的價值塑造現代生活的努力。儒學應當面對當下,關懷未來。

3、 陳立勝:《“道”—“心” —“聖人” —“聖經”:中國文化之中的宗教寬容精神四個結構性因素》,載《世界宗教研究》2017年第2期——該文系統闡述了儒家經典世界之中的“道”、“心”、“聖人”、“聖經”四個向度的各自意涵及其內在的結構性聯系,並通過考察佛教、基督教教與伊斯蘭教傳入之初宣教關鍵詞,揭示上述儒家經典世界之中四個結構性因素對於宗教寬容之意義。

4、 李蘭芬:《被質疑的哲學——以清末民初四位學人的看法為例》,載《中山大學學報》2016年第1期——論文強調,近現代中國知識分子對“哲學”的解讀,與對朱熹闡釋“四書”的中心概念“理”有關。但因受日本學界理解的影響,朱熹儒學思想中的價值立場,實際上被過分強調的經驗分析、邏輯理論所淡化,導致朱熹儒學中原本強調的教化功能,在中國哲學學科發展中沒有得到真正體現。

5、 劉偉:《人性之為本性的名學釋証——對<孟子•告子上>“生之謂性”章之解讀》,載《人文雜志》2017年第4期——作者通過對此章的解讀,試圖表明:一、孟子和告子關於人性的論辯,有著深刻的名學背景﹔二、告子通過“白”色的比喻,將人性理解為人們可以感知的外在屬性﹔三、孟子反對“生之謂性”是在“白之謂白”的意義上反對告子﹔四、孟子對於“性”的理解更接近本性(或自性),而非屬性﹔五、生長揭示事物的本性。

課題組供稿

(責編: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