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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衛良:19世紀倫敦的“模范住宅”

2017年12月11日08:57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19世紀倫敦的“模范住宅”

作者系杭州師范大學教授﹔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多卷本《西方城市史》﹝17ZDA229﹞的階段性成果

倫敦薩瑟克區的皮博迪廣場,是模范住宅的典型

自18世紀中期以后,倫敦人口急劇增長,由1750年約60萬人,1801年86萬人,1821年123萬人,到1851年236萬人。倫敦在19世紀早期的既有住房根本無法滿足城市人口的居住需求,很多家庭隻能擠入已有的存量住房,一套住房居住1至2戶人家甚至更多,過度擁擠成為一種常態。普通工人的收入難以支付體面住房的房租,隻能選擇並不適合人居住的地下室、貧民窟和分隔房。大量的歷史文獻記載了那個時代糟糕的住房情況,恩格斯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中說:“在威斯敏斯特的聖約翰教區和聖瑪格麗特教區,根據統計學會會刊的材料,在1840年,5366個工人家庭住了5294所住宅(如果這還可以叫做‘住宅’的話)﹔男人、女人和小孩,總共26830人,不分男女老幼地擠在一起,在這些家庭中有四分之三隻有一個房間。”面對嚴峻的城市住房問題,19世紀的倫敦出現了一種創新的“模范住宅”形式,風行一時。所謂“模范住宅”是指在住房結構、設施和舒適度等方面符合住房立法所規定的最低標准,適合工人租賃居住的住房。

在19世紀40年代,倫敦的兩個慈善組織“大都市改善勤勞階層住宅協會”和“改善勞工階級生活狀況協會”率先進入工人階級住房領域。前者宣稱“在保証回收成本的前提下,為勞工的生活提供舒適和方便的住房”,1845年獲得皇家特許狀,限定利潤不得超過5%﹔1847年,該協會在聖潘克勒斯路修建了21套兩居室的住宅和90套三居室的住宅,后又在金色廣場、新街等地段修建了類似的住宅。后者宣稱要建造、租賃或購買合適的住房,以每周合適的租金,用隔間房形式出租給那些需要的家庭和夜宿者。1844年,該組織在倫敦彭頓維爾的洛厄路開建了第一個模范住宅項目﹔1850年,該協會也獲得皇家特許狀,規定利潤為4%。模范住宅形式獲得了社會的廣泛認同與政府的大力支持。1849年10月,倫敦第一任公共衛生醫務官約翰·西蒙在《關於倫敦城公共衛生狀況的報告》中提出,“要求城市行動起來,消滅貧民窟,為窮人建造模范住宅”。1866年,英國政府開始向慈善住房機構提供貸款,利息為4%,期限為40年﹔到1875年,累計為模范住宅公司提供貸款25萬英鎊。

進入19世紀60年代以后,倫敦的模范住宅公司獲得了快速發展。1862年喬治·皮博迪成立了皮博迪信托公司,1863年西德尼·沃特羅成立了“改善工人住宅公司”,1867年“工匠、勞工和普通人住宅公司”成立。其后,倫敦30多家模范住宅公司進軍住房領域。上述三大公司在倫敦住房租賃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建造了不少模范住宅。到1875年,皮博迪信托公司建造了大約1800套公寓,“改善工人住宅公司”建造了1500套公寓,“工匠、勞工和普通人住宅公司”建造了1000套公寓﹔至1895年,這三家公司建造的公寓數量分別是5100套、5350套和6500套。這類住宅部分地改變了倫敦貧窮區域的灰暗面貌,出現了一種住房新氣象。在白教堂區,到1900年已有3748套模范住宅公寓,居住15494人﹔在肖爾迪奇,到1919年已有59個獨立的模范住宅街區,總數2134套公寓(5694個房間),居住8450人﹔在切爾西,1913年有2200人居住在由薩頓信托機構建造的模范公寓裡,1390人居住在劉易斯信托公司的公寓裡,還有1000人居住在吉尼斯大樓裡,500人居住在住宅改造公司的公寓裡,200人住在皮博迪大樓裡。這些住宅雖然不能解決城市住房問題,但部分地緩和了倫敦城市中心區域的住房過度擁擠狀況。

模范住宅不是普通的商品住房,而是具有一定社會福利色彩的住房。模范住宅公司是基於慈善理念參與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它們的利潤大致保持在5%左右,號稱“百分之五慈善”。這些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社會各界的慈善捐贈、王室贊助、政府貸款以及民間投資。在1855年以后,倫敦工程委員會將貧民窟清理以后騰出的空地優先提供給模范住宅公司,並督促這些公司在原址建造工人住宅,為工人階級提供住房。

作為現代城市公寓的早期形態,模范住宅在城市住房發展史上佔有一席之地。倫敦的各個模范住宅公司聘請了專業的住房建筑設計師,對工人階級住房進行了專門的設計,他們建造的房屋結構與風格雖然不盡相同,但這類住房仍有一些基本的共性。與其他住房相比,模范住宅公司重視房屋結構中的房間分隔,建筑師亨利·羅伯茨曾經設計的“四口之家模范住宅”街區,在建筑平面上植入了重要的住房分隔理念,包括家庭之間的分隔以及每個家庭內部家庭成員之間的分隔,其中有避免道德混亂之因素。另外,這類房屋注重自然採光和通風,連接自來水和排水系統﹔重視公共衛生,配備公用廚房、洗衣間和衛生間,符合《公共衛生法》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因而也成為其后城市公寓開發的一種樣本。

模范住宅與簡陋的貧民窟住房相比具有很大的反差,前者壯觀整潔,后者低矮破敗。模范住宅可以被視為一種高端的租賃住房,房租雖然高於住宅市場的租金,但按其住房品質,這樣的房租並不算太高。在19世紀的倫敦,市中心房租昂貴,一個單間平均每周房租大約3先令10.75便士,2間房6先令,3間房7先令5.25便士。據估計,1866年倫敦工人的平均工資在每周10先令到12先令6便士之間,房租一般佔到工人收入的1/3左右。在19世紀70年代,皮博迪信托公司的租客是一部分收入較高的工人,最窮的租客平均工資是每周15∼20先令。皮博迪信托公司為了增加競爭力,其收費實際低於市場價的20%∼25%,有時收費更低一些,因而其住宅受到了印刷業、珠寶制造業、雕刻和馬車制造行業工人的歡迎。不過,這類住宅數量有限,租客申請一般要等待兩年之久,大多數普通工人依然無法租住這類住宅。

模范住宅公司出於住房管理的需要,構建了一種與其他社區相隔離的封閉小區。例如,皮博迪信托公司用威嚴而可怕的鐵柵欄將其住宅與其他相鄰的住房分隔開來,晚上大門緊鎖,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社區,被稱為“嚴厲的家長式制度的建筑風格”。另外,模范住宅有非常具體的管理章程,對租客進行嚴格管理。皮博迪信托公司的管理章程有十五條,其中規定:除非每個申請者家庭成員接種疫苗或同意遵守《疫苗法案》,並同意把每個受感染病例送往合適的醫院,否則將不接受房間的申請﹔不允許拖欠房租﹔每周六應該清洗過道、盥洗室和廁所的窗戶,在每天早上10點前清掃完畢,租客應該輪流清掃﹔洗好的衣服不應該挂到住房外面﹔垃圾不應該扔到門外或窗外﹔不能在房屋場所內養狗等。任何不遵守公寓管理規章的租客都將收到驅逐令。這種刻板的管理方式雖然為人詬病,但是,在其后的年代裡,倫敦建造的市政公房同樣採取了極為嚴格的管理制度。模范住宅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習慣與習俗,公共衛生、疾病預防、自我約束、鄰裡尊重、舉止文明以及遵守管理章程等成為現代城市居民應該具備的修養與行為方式。正如當時一位衛生醫務官所表達的,模范住宅是“植根於廣大野蠻荒地之中的小塊文明”,盡管這個判斷有些言過其實,但在提升城市居民素質及其生活品質方面還是具有一定作用的。

(責編:王瑤、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