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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財政轉型與國家財政治理能力研究中期檢查報告

2017年12月08日11:13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一、 研究進展情況

1、課題開題與子課題進展情況

按照課題投標書的研究計劃,課題組在2015年12月—2018年1月期間,主要以資料收集為主,並逐步展開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目前課題組已經較好地完成了初步設想的計劃,特別是在資料整理方面,取得了較為優異的成效。已經先后出版了兩部系統的財政史料,並且各子項目也在各公藏機關和實地調研的方法搜集大了大量財政賦役類文獻史料。為下一步的專題研究打下了堅實的史料基礎。同時,各子課題成員也根據各自的工作安排,逐步展開了子課題的學術研究,並且已經在重要及核心期刊發表了部分成果,其他相關系統成果也正在撰寫和陸續發表中,課題組全體成員為項目的細致系統研究正在進行著有條不紊的工作。

2、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

(1)實地調研:課題組成員陳鋒、王文素、何平、倪玉平、魏文享、洪均、王燕、何平等先后前往第一歷史檔案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中國稅務博物館、四川省檔案館、重慶市檔案館、河北經貿大學發票博物館等公藏機關實地調研和搜集相關財政史料(檔案、鈔檔等)。張建民、楊國安、周榮、魏文享、洪均、歲有生、王美英、王燕等前往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陝西省等省市級圖書館、檔案館,湖南省社科院、湖南師大圖書館等古籍收藏單位,以及湖北通山、通城、崇陽、天門、潛江,湖南湘陰、華容、岳陽、湘潭、衡山等縣市,進行相關錢糧征收、實証底冊、契約文書等財政賦役文獻的搜集、實地調查等科研活動。獲得了大量一手文獻,以及社會基層運作實況等。

(2)資料整理:在各地調研搜集相關財政史料的基礎上,本課題組系統進行了資料整理工作,並且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其中由項目首席專家陳鋒教授主編的《晚清財政說明書》已經於2015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該書9卷1000萬字,是研究清代財政與社會經濟的重要史料。另外,課題組成員張建民教授主編的《清代湖北民間契約文書》已於今年上半年交由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不久即將面世發行,該書10卷本,系統搜集了湖北地方民間契約文書。課題組成員楊國安、魏文享、洪均等系統整理的《清代基層賦役資料匯編》也在不斷補充和完善中。

(3)學術交流:在課題研究過程中,課題組成員先后就所研究的領域進行了初步的學術研究,並將相關成果在不同層面與不同學者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學術交流和學術探討。一方面,在集中交流方面,於2016年10月在湖北省宜昌市主辦了“中國歷史上的國計民生國際學術討論會”,課題組多數成員參加了會議,會議論文集將在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另外,本課題組已經發布了正式通知,將於今年12月份在武漢市召開一次有關清代稅制變遷、財政轉型的專題研討會,參會者以本課題組成員為主體,同時吸納部分相關研究領域的學者,特別是與2016年倪玉平、魏文享分別主持的兩個清代商稅、近代商稅國家社科重大項目共同主辦。其主旨就是共同探討相關問題,促進相關重大項目之間,本課題各個子課題之間的學術交流和合作,在總結之前各自開展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討論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和主攻方向,為如期完成本課題打下基礎。另一方面,課題組成員分別將各自的科研成果,以論文或者其他方式參加了各種層次的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交流。其中較為重要的,陳鋒、楊國安在2016年7月北京召開的“制度•生態與經濟發展”國家學術探討會上,分別發表了本課題的階段性成果:“清代鹽運使的職掌與俸銀、養廉銀及鹽務管理經費”、“清代洞庭湖區的堤垸修筑與徭役攤派”。2017年3月,倪玉平以自己的財政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心得在英國牛津大學參加相關學術交流等。

3、成果宣傳推介情況

本項目於2016年3月舉行開題報告,將相關工作簡報報送武漢大學、湖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同時,將本項目相關工作進展刊登在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主辦的《社科簡訊》,以及武漢大學歷史學院、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的網站上。

前期成果主要以資料整理為主,並且取得了較好的學術反響。其中陳鋒教授主編的10卷本《晚清財政說明書》出版之后,受到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等國內權威組織,以及專家學者的充分肯定和好評。該書入選國家出版基金項目,並且榮獲湖北省第三屆政府圖書獎。

成果方面,陳鋒、楊國安、倪玉平圍繞本課題的三篇文章:陳鋒《清代財政的制度創新與近代財政體制的發端》,楊國安《集權與分權:清代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及其調整》、倪玉平《從“量入為出”到“量出為入”:清代財政思想的轉變》,已經被《光明日報》開設的“清代財政轉型與國家財政治理能力”專欄錄用,並將於近期刊發出來。並且在《人文論叢》2017年第1輯上開辟了專欄,發表了陳鋒《清代財政管理體制的沿襲與創新》、王文素《王朝更迭下的地方財政改革》、王燕《晚清妓捐征收與警費之來源》三篇文章。還將在《江漢論壇》2017年第9期,《人文論叢》2018年第1輯上開辟專欄,集中刊登、展示本課程組成員的相關成果。

二、 研究成果情況

1、陳鋒:《清代前期雜稅概論》,《人文論叢》2015年第1輯。

主要內容及觀點:清代前期,財政收入的構成主要是田賦、鹽課、關稅、雜賦四項,“雜賦”是相對於“正賦”而言,從某種程度說,“雜賦”即“雜稅”,是清代前期三大財政收入——田賦、鹽課、關稅之外的稅種。由於以“租”命名的旗地租、學田租、公田租等,實際上是田賦的一種特殊形式,少數民族地區的實物貢稅另外具有特殊的性質,因此,我們所說的“雜稅”,主要是指以“課”命名的蘆課、茶課、礦課、魚課,以及以“稅”命名的田房契稅、牙稅、當稅、落地稅、牛馬豬羊等項稅種。本文主要探討兩個問題,一是清代前期的雜稅類別,二是雜稅的征收及相關問題。

學術價值及影響:以前對清代前期的雜稅基本沒有研究,這是第一篇系統研究前代前期雜稅的文章,將對研究清代的稅收制度、財政制度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

2、王燕、陳鋒:《試論晚清雜稅的不確定性特征》,《遼寧大學學報》2016年第3期。

主要內容及觀點:這是前文的繼續,主要研究晚清的雜稅。晚清的雜稅與清代前期截然不同,稅種多而雜,既深刻影響到社會經濟、人民生活,又與財政的困難、新政的舉行密切相關。與傳統的雜稅相比,晚清雜稅的征收,“不確定性”是其主要特征,其具體表現:一是稅法稅制不統一﹔二是名目繁多,稅目不統一﹔三是征收方法、稅率不統一,用途混雜﹔四是收稅機關不統一。晚清雜稅的種種不確定因素,正是雜稅得以肆意橫生、亂象雜生的主要原因。本文對晚清雜稅的各種不確定特征進行了系統的論述。

學術價值及影響:“雜稅”這一引人注目的稅種,對於“小民”或底層百姓的影響至深,特別是晚清名目繁多的雜稅,更影響到財政、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本文旨在探討晚清雜稅的不確定性特征,揭示其“雜費化”之本相。

3、陳鋒:《清代鹽運使的職掌與俸銀、養廉銀及鹽務管理經費》,《鹽業史研究》2016年第4期。

主要內容及觀點:清代的鹽運使,全稱為“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在相關史料中,有時亦稱“運司運使”、“都轉運使”、“都轉鹽運使”、“都轉運司使”,或簡稱為“運使”。鹽運使為一區運司的長官,從三品,其職權僅次於巡鹽御史。如果說巡鹽御史類似於巡撫,鹽運使則類似於布政使,起著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具體職掌各鹽區鹽政事務的鹽運使更為重要。本文主要探討三個問題:一是鹽運使的設置與職掌,二是鹽運使的俸銀、養廉銀,三是有關的鹽務管理經費。

學術價值及影響:該文約3萬字,是《鹽業史研究》重點刊出的論文。其學術價值一是從前沒有系統的研究,二是作為特殊的財政系統官員,對此加以研究,有益於全面認識清代的財政管理系統和特殊的財政管理部門。

4、倪玉平:《從“國家財政”到“財政國家”——試論清朝咸、同時期的財政轉型》,《社會科學輯刊》2016年第6期。

主要內容及觀點:咸豐、同治時期,清廷內外交困,軍務倥傯,極大地改變了舊有的財政體制。就奏銷制度而言,咸豐以前的錢糧奏銷、京餉協餉基本失效,戶部無法有效地掌握全國財政大權;就租稅結構而言,財政收入的主體由農業稅轉變為以厘金和海關關稅為主的工商稅;就指導思想而言,清廷也在事實上放棄了〝量入為出〝的理念而步入了〝量出為入〝的階段。可以說,咸豐、同治時期開啟了由〝國家財政〝向〝財政國家〝轉變的道路。

學術價值及影響:此文發表后,先后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史》2017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中國近代史》2017年第4期全文轉載。

課題組供稿

(責編: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