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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娜:社交媒體何以實現文化自覺

2017年07月05日13:41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社交媒體何以實現文化自覺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研究”課題組成員,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天津師范大學基地特聘研究員

社交媒體在打破以往廣泛的對互聯網虛擬性認知的同時,也使現實社會與網絡社會產生了高度融合。社交媒體作為高度密集型互聯網技術的衍生物,其是否如其他媒體一樣,在文化發展與傳播中具有文化自覺與文化擔當的特質,想必是學者們思考乃至質疑的問題。事實上,社交媒體並非簡單的傳播手段和文化載體,社交媒體在發展中可以實現文化自覺,但前提是要擺脫以往對社交媒體的“工具化”理解。

觀念轉變:明確社交媒體與文化自覺的關系

社交媒體依托網絡信息技術,以更加親和、便攜的方式,支持個體用戶在日常社會生活中進行感性活動和文化實踐。數億用戶通過塑造個人形象標簽、贏得粉絲、追蹤評價等新媒體化實踐活動,在接觸多樣文化的同時,也為理解文化、確認文化、創新文化提供了機會與可能。

相較於其他媒體,社交媒體不是接受式的,而是參與式和體驗式的。社交媒體的文化實踐更多具體化為個體與群體間、個體與熟人間的情感互動、價值傳遞和共同參與。與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相比,每一位文化參與者的自我,是經過新媒體化的自我反思后,以日志、相冊、微視頻等形式呈現給他人,通過選景、拍攝、配文、表情包等方式,使文化更貼近於個體生活,並經由點贊、互動、圍觀、關注等方式,實現個體文化實踐的群體性反饋,從而引導參與者反思自我與社會、自我與自然、自我與他人、自我與自我的意義呈現。最初接觸社交媒體,人們會在頭像、外表、封面、昵稱、日志等方面自發思考、塑造自我,但隨著對社交媒體運用和了解的深入,人們會更多從理性、情感、邏輯、信念等方面嘗試自我塑造和提升,將自我及其眼中的世界以社交媒體方式加以呈現、影響他人,實現新媒體文化實踐的自發與自覺之路。與此同時,社交媒體本身的技術性和媒體性、草根化和個體化特質,也使其正在經歷一個由自發到自覺的歷史過程。在此過程中,文化實踐原有的主客體關系被模糊化,原有社會生活中的各類文化現象在社交媒體中實現了新的解讀。就此意義而言,社交媒體作為科技發展的產物,正在推動著文化、滲透著文化、解讀著文化,同時也在嘗試著引領文化。

兼容並包:正確處理社交媒體中多種文化共存的關系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對外開放日益擴大、互聯網技術和新媒體快速發展,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在全球網絡信息化過程中,全球文化中的多元文化、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等多類型文化在社交媒體中交織。此階段是確立文化主位與客位對立統一關系、實現社交媒體文化自覺的必經階段。

文化關聯著記憶和習慣、關聯著人們對本民族文化的認同和情感。在文化自覺中,為了更好認識中華文化,還需借助他者力量,在與他者文化比較中,更深刻地理解本民族文化,確立主位與客位。當前的社交媒體中,強勢的西方工業文化或被推崇,或被批判,或被反思,或被小視。被西方工業文化演繹呈現的文化消費、生活方式等在社交媒體中被傳播。作為文化工業的一種形態,它能有效操控社會意識,扼殺個性精神。從表面看,其僅是提供娛樂,生產的精神文化產品僅是為了獲取商業利益。但事實上,其標准化、極權化、一體化帶來的操控感和壓抑性,不僅能發揮精神催眠作用,而且會使長期沉浸其中的人感到極度空虛和痛苦而無法自拔。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敬德保民”“和而不同”等思想理念、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中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與西方工業文化一道以微視頻、微圖片、微文、微動畫等形態交織共存,相互競合。馬克思認為,“人不是由於有逃避某種事物的消極力量,而是由於有表現本身的真正個性的積極力量才得到自由。”具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底蘊、吸收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精髓的先進分子及其所處群體,在文化共存中能較早實現自覺,社交媒體網絡集群的特質使其更易匯集力量,發起批判現代工具理性的浪潮,加速自我意識解放。歷史証明,落后文化總是以先進的技術方式包裝自己,試圖裹挾社會生活中的每個人。而人又總在試圖沖破它的羈絆和束縛,努力爭取全面發展和自由空間。不可否認,社交媒體文化實踐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鮮明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因此,科學處理社交媒體中的文化共存,加速文化自覺會經歷一段過程。在此期間,我們要始終“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傳承中華文化基因,不忘本來、吸收外來、面向未來。”

戰略對接:有效應對社交媒體對文化安全的挑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既要“提高文化開放水平”,又要“切實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社交媒體的文化自覺以文化安全為條件,文化安全是實現文化自覺的保障。文化安全強調一國文化形態能夠始終保持其優秀特質和精神品格,始終保持其民族特色和獨立性,並會隨著國家和民族發展被不斷傳承創新,而不被其他文化和外來文化所同化、侵蝕甚至取代。

當前,網絡媒體文化安全面臨挑戰:一是互聯網核心技術受制於人,文化安全問題易長期潛伏。習近平同志指出,相較於世界先進水平,我國“互聯網創新能力、基礎設施建設、信息資源共享、產業實力等方面還存在不小差距,其中最大的差距在核心技術上”。互聯網核心技術是最大的“命門”和“隱患”。美國密歇根大學十位學者研究發現了社交媒體基於算法不同已經存在的、具有虛假性和欺騙性的“意識形態信息繭房”。APP手機應用軟件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中已推廣應用,但此類軟件的開發與服務,其核心運算技術與開發平台依舊掌握在技術先進的國家手中,文化安全隱患始終存在。隻有加強互聯網技術基礎研究,堅持自主創新,才能更好掌握國家文化安全與發展的話語權、管理權和領導權。二是“去中心化”“人人皆媒體”的技術邏輯,使每位用戶獲得話語機會的同時,也使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體煽動宗教極端主義,教唆民族分裂和恐怖活動等惡劣行徑更加隱蔽,破壞性增強。事實上,熟人信息化趨勢使不明信息、虛假信息可信度大大提高。非理性、過度情緒化、輿論暴力、不良社會思潮在社交媒體中易發頻發,從而嚴重阻礙文化自覺的實現。社交媒體不能成為“法外之地”。社交媒體作為媒體,對其治理既要充分考慮網絡媒體的特殊性,又要認識到社交媒體的屬性和特質已指明了新媒體與網絡社會未來發展趨勢,因此,必須打破固有觀念和思路,創新引領模式。

文化安全的保障作用屬於國家內外形象的保障。社交媒體草根化特點更易推行“走進來”“走出去”戰略,形成“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兼容並蓄的文化注定具有生機和活力。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成果需用新媒體方式創造性轉化,用“微”述說、“微”表達講好中國故事,在潛移默化的“微”領域“走進來”“走出去”,“滋養人心,滋養社會”。同時,要與世界其他文化取長補短,在融傳統特色與時代精神於一體的進程中,主動防御各類沖擊,從根本上維護文化安全,促進文化自覺。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