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非遺等社會科學之功用的准確表達
應是“資政育人”而非“咨政育人”
——兼論重要文獻發布應准確使用該詞
蘇成愛 曹天生
黨史、一般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乃至一切社會科學都具有“資政育人”的作用。但是,近十多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改用在2002年7月之前從未出現過的“咨政育人”代替“資政育人”。究竟何種寫法正確?抑或是兩種皆可?曾有學者討論“資政”與“咨政”哪種表達孰為正確的問題,或謂“資政”正確,或謂“咨政”在通常情況下可以通用。我們則認為:雖然“咨政”自古以來就有數量極少的用例,但與“育人”連用時則隻能使用“資政育人”,使用“咨政育人”是不合適的。
首先需要特別指出,“咨政育人”越來越多地被使用,可能主要是源於媒體發布的黨和國家領導人論述的重要文獻中頻繁使用該詞的緣故,而實際情況是,隻有用“資政育人”才符合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本意。
一、媒體發布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與信函的文獻以及相關文件中的“資政育人”與“咨政育人”及其文獻學溯源
(一)重要文獻中的“資政育人”與“咨政育人”用例
媒體發布的多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論述以及諸多相關黨政文件都曾經頻繁使用“資政育人”或“咨政育人”,相關情況較為復雜,但經梳理,不難發現這兩個詞語的使用情況和規律。我們發現,這兩個詞的風行主要源於媒體發布的原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的的書面材料和講話材料。為便於表述,我們根據用詞規律和因承關系將相關用例整理為三A、B、C類:
A類,用“資政育人”一個詞或用“資政育人”與“以史鑒今”兩個詞來共同說明黨史工作的任務和作用:
A1. 1998年11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原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於同年10月22日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親筆信:“我希望各級黨委重視黨史工作,充分發揮黨史資政育人的作用。”是為“10.22親筆信”。
A2. 2001年7月1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胡錦濤在全國黨史研究室主任會議上的講話:“全國黨史部門、廣大黨史工作者在以史鑒今、資政育人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這一說法可能是為了貫徹“10.22親筆信”(A1)精神。
A3. 201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正式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中發[2010]10號文件)指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必須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把以史鑒今、資政育人作為根本任務,全面做好黨史工作,進一步提高黨史工作科學化水平,使黨史工作更好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服務,為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
A4. 2010年7月22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全國黨史工作會議上要求全國黨史工作者:“深入研究黨的歷史,認真學習黨的歷史,全面宣傳黨的歷史,充分發揮黨的歷史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是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A3)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9年來首次以中共中央的名義頒發的黨史工作文件,這是為了貫徹這一文件而發表7.22講話。
A5. 在習近平發表為了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A4)的7.22講話以后,各省省委迅速做出反應,印發的相應的文件,如《中共江蘇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蘇發[2010]16號)、《中共山西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實施意見》(晉發[2010]29號)、《中共廣東省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粵發[2010]2號)、《中共河南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豫發[2010]11號)、《中共江西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實施意見》(贛發[2010]12號)、《中共雲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雲發[2010]11號)、《中國貴州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0]10號)。這些省省委的文件無一例外地都使用了“資政育人”。
A6. 2011年2月27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二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會見出席全國黨史研究室主任會議和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時的講話:“黨史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黨中央對黨史工作高度重視,2010年黨中央第一次以中央名義制定頒發了黨史工作文件,召開了全國黨史工作會議,對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隨后,中央又批准出版了《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修訂重印了第一卷。所有這些,都為進一步做好黨史工作增添了強大動力,提供了有利條件。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史工作的中心任務就是認真貫徹全國黨史工作會議精神,把各項任務落實好,充分發揮黨史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
A7. 2011年6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出版座談會上講話:“認真學習黨的重要文獻,充分發揮資政育人作用。”
A8. 2015年4月9日《人民日報》發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栗戰書在全國黨史研究室主任會議上的講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歷史和黨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更好地肩負起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歷史責任和歷史使命。”這顯然是在貫徹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
B類,用“咨政育人”等五個詞共同說明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的五大作用:
B1. 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考察中國社會科學院時的講話:“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界要努力擔負起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職責。”是為7.16講話。其中,“咨政育人”在此前任何文獻中都未曾出現過。
B2. 為了貫徹江澤民教育部7.16講話精神,2002年9月13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學報工作的意見》(教社政[2002]10號):“要充分認識高校社科學報的地位與作用。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學報是高等學校主辦的、刊登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論文的、高層次學術理論刊物,是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工作和我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連續、集中、全面反映高校教學科研成果,是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展示高校學術水平的重要窗口,是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的重要橋梁,是發現培養學術人才的重要園地,是塑造學校形象、創造學校品牌的重要途徑,在推動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和繁榮發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在承擔哲學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神聖職責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B3. 為了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2003年2月10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發展繁榮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的若干意見》(教社政[2003]1號)“要充分認識哲學社會科學在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進一步推動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繁榮。”
B4. 2003年7月2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上的講話:“希望廣大理論工作者認真學習和宣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研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出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在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方面不斷作出新的建樹。”這顯然是在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
B5. 為了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2004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文件《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中發[2004]3號):“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總體目標是,努力建設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具有中國特色的哲學社會科學。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形成全面反映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材體系,形成具有時代特點、結構合理、門類齊全的學科體系,形成人盡其才、人才輩出的人才培養選拔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我國哲學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
B6. 2004年7月1日《浙江日報》發布前一日,原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在浙江省社科院省社科聯調研時的講話:“繁榮和發展我省社會科學,必須明確指導原則和總體目標,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積極推進理論創新,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這顯然是在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
B7. 2006年04月25日《人民日報》發布前一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2006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評審會議上的講話:“面對‘十一五’時期的新形勢新任務,哲學社會科學界一定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定信心、振奮精神,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努力開創‘十一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新局面,充分發揮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這顯然是在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
B8. 2011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布《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1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大力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使之更好發揮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重要功能。”這顯然是在貫徹江澤民7.16講話精神。
C類,用“咨政育人”等四個詞共同說明我國文化遺產的四大作用:
C1. 2006年4月29日《人民日報》發布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前數日在北京考察文物工作時的講話:“要高度重視文物咨政育人、傳承文明、普及知識、豐富生活的作用,切實加強文物的保護、發掘、管理和利用,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C2. 2010年6月12日《人民日報》發布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當日在北京考察文物工作時的講話:“文化遺產事業在保護中傳承、在開拓中前進,有效發揮了咨政育人、傳承文明、普及知識、豐富生活的作用,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擴大中外文化交流,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重要文獻中的“資政育人”與“咨政育人”源流考証
有必要首先指出的是,以上由媒體發布黨和國家領導人使用的“咨政育人”和“資政育人”語例,無論使用的是哪一個詞都不能不經過考証而直接視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意見。如同樣是發布習近平的講話,2010年7月22日(A4)、2011年2月27日(A6)、2011年6月17日(A7)用的是“資政育人”,2004年7月1日(B6)用的是“咨政育人”﹔再如同樣是發布胡錦濤的講話,媒體2001年7月1日(A2)用的是“資政育人”,2003年7月2日(B4)用的是“咨政育人”。
A類,說明黨史工作的任務和作用,一般使用“資政育人”一個詞,或使用“資政育人”與“以史鑒今”兩個詞。“資政育人”一詞,1998年11月17日媒體發布的江澤民10.22親筆信(A1)中是重要文獻中最早書面使用的,也是目前唯一書面使用的重要文獻。如果這則親筆信發布無誤,那麼隻有這則親筆信才唯一能夠代表黨和國家領導人意見的文獻。
在1998年以前,習近平和胡錦濤都使用過“資政育人”,其他人也曾使用。據1991年第2期《寧德地委作出進一步加強黨史工作的決定》一文披露,1990年中共寧德地委作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史工作的決定》就明確指出黨史工作擔負著“資政育人”的重要任務。值得注意的是1988年至1990年,中共寧德地委書記的是習近平,文件中“資政育人”一詞極有可能是習近平親筆所擬。胡錦濤在1994年11月21日的講話中用過“資政育人”一詞。再如1988年第9期《福建黨史月刊》就發表了一篇題為《強化地方黨史研究資政育人的社會功能》的文章。根據我們的檢索,在1998年以前報刊圖書上發表的用過“資政育人”的文章超過100篇,但沒有一篇文章出現過“咨政育人”。
在所有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中,我們暫時無法考証出是哪位最早使用過該詞,但是江澤民1998年在10.22親筆信中的書面使用和口頭上多次使用在過去的影響是最大的。此前雖有人使用過這個詞,但這個詞的廣泛流傳無疑是肇源於江澤民的10.22親筆信。江澤民的10.22親筆信也是所有黨和國家領導人中最早書面使用和目前唯一書面使用過“資政育人”的文獻,代表著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意見。除了江澤民的10.22親筆信之外,其他用例都是媒體發布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講話中提到的。媒體發布的信函和講話都不能直接確定為代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本意的,但相對來說,發布的講話用詞可靠性較差,而發布的信函的可靠性較高。研究表明,江澤民的10.22親筆信用的就是“資政育人”。1998年11月17日《人民日報》記者田泓發布的江澤民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10.22親筆信(A1),發布者田泓可能親眼見過江澤民親筆信的原件﹔稍后1998年第6期《中共黨史研究》也全文刊發了江澤民的親筆信,發布者應當也曾親眼見過江澤民親筆信的原件,所記錄的信函用的也是“資政育人”。此后大多數黨史雜志都把其宗旨確立為“以史鑒今,資政育人”,其中的“資”字是錯字的可能性極低。多家媒體發布江澤民10.22親筆信同時出錯的可能性極低,但也無法排除這種的可能性,所以關鍵問題是,江澤民親筆信原件用的究竟是“資政育人”還是“咨政育人”?江澤民親筆信的原件現存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一般人無法一睹真跡,但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大樓大廳的屏風上還有依照江澤民真跡鐫刻的放大的親筆信,上面分明用的是“資政育人”而不是“咨政育人”,這是最有說服力的“鐵証”。
B類,說明哲學社會科學的五大作用,使用“咨政育人”與“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服務社會”五個詞。“咨政育人”於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的江澤民7.16講話(B1)中才首次出現,這是在重要文獻中所能找到的最早用例,也是在所有的文獻中所能找到的最早的用例。語例B2-B8述說了社會科學五大作用所用的五個詞不僅完全一樣,而且語序也是一樣的,顯然都是受到發布的7.16講話(B1)的影響。
C類,說明文化遺產的四大作用,使用“咨政育人、傳承文明、普及知識、豐富生活”四個詞,這四個詞連用於2006年4月29日媒體發布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的講話中(C1)首次出現。語例C1、C2說明作為物質文化遺產的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都用了“咨政育人”、“傳承文明”這兩個詞也是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的江澤民7.16講話(B1)中首次出現,顯然是受到發布的7.16講話影響的結果。所以C類語例也受到了媒體發布的7.16講話(B1)的影響,B類、C類都可以歸為同樣適用“咨政育人”的一大類,所有的“咨政育人”用例的來源是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的原中共中央總書記7.16講話(B1)。
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發布的7.16講話以后,有關部門不久就根據這個發布制定了多個文件(B2、B3、B5、B8),文件下發以后,使用“咨政育人”人越來越多,有習非成是的趨勢。
我們認為,“咨政育人”屬於2002年7月17日才在《人民日報》首次出現的不規范和不准確的漢語詞匯,而“資政育人”屬於1998年前就已經出現規范和標准的漢語詞匯。
“資政育人”一詞的廣泛流行源於1998年10月22日江澤民的書面使用,更早的淵源是方志的“六字功用”說、《資政通鑒》諸書之說等。
黨史、一般的歷史、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其他社會科學研究工作的作用,人們常常都借用“保存史料,資政育人”的說法來說明。“資政育人”的提法顯然是受到了前人所說的方志功用的有關提法的影響。古代方志是一地之史、“輔治”之書和“資政寶鑒”。江澤民曾指出,關於方志的功用,古人習稱為“資治、教化、存史”,即“六字功用說”。現代方志界基本沿襲了此說,只是略加變化,把“資治”改為“資政”,把“教化”改為“育人”,並進一步歸納為“保存史料,資政育人”。當然,“資治”的說法可以溯源到《資治通鑒》等書。
《資治通鑒》是北宋司馬光主編的著名史書,記載了自戰國至后周16個朝代的歷史。這部書是歷代帝王的教科書,更是現代政治家的教科書。宋神宗以其“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而取名“資治通鑒”,司馬光稱此書“鑒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即“以古鑒今”,而“資治”又是“資政”的同義詞,包括方志在內的史書都還兼有“育人”的作用,故歷史的作用常被概括為“以古鑒今、資政育人”。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頻繁使用的“以古鑒今、資政育人”顯然是受到了作為政治家教科書的《資政通鑒》的影響,所以我們發布他們的講話隻能用“資政育人”而不能用“咨政育人”。
《資治通鑒》影響巨大,后世類似的書名不斷涌現,大多把“資治”改為它的同義詞“資政”。清順治帝酷愛《資治通鑒》,他主編的《資政要覽》採集了古代嘉言善行的記載,用來幫助當時及后世的執政者為政。太平天國后期領導人洪仁玕“爰綜政治大略”,“備陳方策”,“以資國政”,撰成《資政新篇》。“資政”后來成為比“資治”更為流行的說法。
三、“咨政育人”與“資政育人”的語言學辨析
(一)從“咨”、“資”二字的本義來看:“咨詢”與“幫助”之別
要想弄明白究竟是“咨政育人”正確,還是“資政育人”正確,抑或是二者都正確,這要從“咨”、“資”二字的本義說起。
“咨”、“資”都是形聲字,讀音相同,其聲符都是“次”。“咨”從“口”,本義是指口頭上的“咨詢”、“商議”。“資”從“貝”,一般不指口頭上的行為,貝是古代的貨幣,“資”的本義是“錢財”。如《戰國策·秦策一》:“(蘇秦)黑貂之裘弊,黃金百斤盡,資用乏絕,去秦而歸。”通常情況下,幫助別人最重要的和最普遍的做法是給予別人錢財,所以“資”又引申為錢財方面的“資助”﹔但有時錢財以外的“資助”作用也很重要,“資”進一步引申為所有類型的“資助”,即“幫助”、“輔助”,如《史記·項羽本紀》“願大王資余兵”。再如,《逸周書·大聚》“資喪比服”,朱右曾集訓校釋:“資,助也。”《素問·五証大論》“然而五味所資”,張志聰集注:“資,助也。”《文選·任昉〈奏彈曹景宗〉》“緩救資敵”,張銑注:“資,助也。”
古書古語中有很多借字,至今還有不少保留在四字成語中。如果“資政育人”之“資”是“咨”的借字的話,那麼“資政育人”就可以寫成“咨政育人”,但這種可能是根本不存在的。“資政育人”中的“資政”,其前身的“資治”,“資”是“幫助”之義,不是“咨詢”之義,所以這裡的“資”不能寫成“咨”。
(二)從語義與語用來看:“資政”、“資治”、“資政育人”之“資”皆義為“幫助”而非“咨詢”,不是“咨”的借字,皆不能寫成“咨”﹔隻有“資政”可與“育人”搭配使用
⒈ 從著名史書《資治通鑒》的命名來看作為“資政”前身的“資治”之“資”義
北宋司馬光等人耗費近20年的光陰編纂而成的《資治通鑒》是我國最著名的編年體史書,記載了自戰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至后周顯德六年(959)16個朝代1362年的歷史,凡294卷,計300余萬字。這部書后來不僅是歷代帝王必讀的教科書,也是士人們心目中的“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更是現代政治家的教科書。“資治通鑒”之“鑒”,義為“鏡子”,《資治通鑒》實際上就是一面幫助帝王為政的大鏡子,其英文譯名一般是“Comprehensive Mirror for Aid in Government”,“mirror”(鑒)就是“鏡子”的意思,“aid”(資)是“幫助”、“輔助”之義。此書原名“通志”,宋神宗以為此書“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而取名為“資治通鑒”。所謂的“有資於治道”即有助於治道之義。“有資”、“資治”之“資”都是“幫助”、“輔助”之義,不是“咨詢”之義,因而不是“咨”的借字,“資治”不能寫作“咨治”﹔而“資治”又是“資政”的前身,所以“資政”不能寫成“咨政”。
⒉ 從深受《資治通鑒》影響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常常將“以史鑒今”與“資政育人”連用情況來看“資政育人”之“資”義
2010年7月21日,習近平指出,中共中央歷來高度重視歷史“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這是十分符合事實的。當日習近平的講話中就三次用到了“以史鑒今、資政育人”。早在2003年8月14日習近平就強調了歷史的“以史鑒今、資政育人”的作用。胡錦濤在1994年11月21日、1999年11月24日、2001年6月30日的數次講話中都強調過歷史的“以史鑒今、資政育人”作用。2010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正式印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2011年9月初中央軍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軍隊黨史軍史工作的意見》都要求必須堅持“把以史鑒今、資政育人作為根本任務”。
歷史是一面鏡子,它能夠幫助人們對照過去的歷史經驗教訓找到治理好國家政治的大政方針,對政治家具有不可替代的幫助作用。總字數達300余萬字的《資治通鑒》就是一面幫助政治家為政的大鏡子,它是歷代“帝王教科書”,更是現代政治家教科書:毛澤東一生至少讀過此書17遍,鄧小平也是終生愛不釋手,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也都曾屢屢引用。
《資政通鑒》書名中的“資治”實際上就是“資政”的意思。宋神宗稱此書“鑒於往事,有資於治道”,“有資於治道”即有助於治道﹔主編司馬光的意見與此完全契合,稱此書的宗旨是“鑒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鑒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常被概括為“以古鑒今”,而“資治”又是“資政”的同義詞﹔而包括方志在內廣義的歷史還兼具“育人”的作用,所以歷史的作用可以概括為“以古鑒今、資政育人”。而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屢屢使用的“以古鑒今、資政育人”顯然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政治家必讀書《資政通鑒》的影響,所以我們在發布他們的講話的時候隻能用“資政育人”而不能用“咨政育人”:
“資政育人”之“資”是“幫助”之義,而非“咨詢”之義,不會是“咨”的借字,故而“資政育人”不能寫成“咨政育人”。
⒊ 從深受《資治通鑒》影響而以“資政”冠名的古書來看“資政育人”之“資”義
我國自古以來就有以古鑒今、以史資政的傳統。《資治通鑒》影響巨大,后世類似書名不斷涌現,其中不少書名都是把“資治”改為它的同義詞“資政”。如酷愛《資治通鑒》的清順治帝福臨就曾經主編過《資政要覽》一書,該書是採集諸書中有關於政事與修身的資料而編寫成的帝王教科書。福臨親撰序言雲,“帝王為政,賢哲修身,莫不本於德而成於學”,“凡古人嘉言善行載於典籍者,皆修己治人之方可施於今者也”,此書採集了古代嘉言善行的記載,以期幫助當時及后世的執政者為政。書名中“資政”之“資”亦為“幫助”之義,也不能寫成“咨”。
我國以史資政的傳統,在近代發生的新的變化,那就是開啟了以西洋之史資中國之政,不再局限於以本國之史資本國之政。太平天國運動后期的主要領導人是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他於1859年撰寫的《資政新篇》,是洪仁玕本人治國理政的實施綱要,是以建議的方式逐條向天王洪秀全提出來的。洪仁玕認為“治國必先立政,而為政必有取資”,所以他根據自己在上海與香港的見聞,“爰綜政治大略”,條分縷析地“備陳方策”,“以資國政”。所謂“資政”即“以資國政”的略語,亦即他所說的“為政必有取資”,“資”也顯然都是“幫助”、“輔助”之義。他說自己撰寫這部書的目的是為了“善輔國政”,即幫助和輔助國政。洪仁玕在書中還聲稱:創辦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覽之,得以資治術”,“專收十八省及萬方新聞篇有招牌圖記者,以資聖鑒”,“恭錄己所窺見之治法,為前古罕有者,匯成小卷,以資聖治,以廣聖聞。……以輔聖聰不逮。”這些語句中的“資”與書名中的“資政”之“資”顯然都是“幫助”、“輔助”之義,都不能換成義為“咨詢”的“咨”字。
⒋ 從“資政”的用例來看“資政”之“資”義及“資政”與“咨政”語用色彩
“資政”的意思是“助政”、“輔政”。唐人釋道宣《敘元魏太武廢佛法事》雲:“帝諱燾,以明元帝泰常八年即位,時年八歲,尚在幼沖,資政所由,唯恃台輔。”說的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燾當時年僅8歲,幫助處理政務的是當時的宰輔一類的高級官員,“資政”即“助政”、“輔政”之義。這些幫助為政的資政者對於小皇帝來說當然是必不可少的。
“資政”還指名義上或實際上承擔“助政”、“輔政”之責的官職。這類官職通常是由原本官階極高的退休官員擔任。雖然他們大多隻起到“備咨詢”的邊緣性作用,但都叫“資政”而不叫“咨政”,因為“資政”是“助政”、“輔政”之義,“助政”、“輔政”必不可少、極為重要﹔“咨政”是就政務問題進行咨詢的意思,“咨詢”可有可無、並不重要。所以,“咨政”是具有口語色彩的中性詞,“資政”是較為文雅的褒義詞和書面語,與“咨政”相比,“資政”更能體現出國家對這類官員的恩寵。
宋代開始設置“資政”一職,全稱是“資政殿大學士”,主要由德高望重的退職宰相擔任,地位崇高。金、元、明、清、民國都設這有一官職。近年來,我國河北等地聘請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副省級官員為“資政”,但不叫作“咨政”,可謂古風猶存。另外,我國台灣省“總統府”也設有“資政”之職,是顧問性質的榮譽職位,早年地位崇高,但現已淪為退休高官的“養老院”。新加坡國民主要由華人組成的,該國政府曾經一度設有“資政”職位,由卸任的總理或卸任的副總理擔任,地位崇高。“資政”又有“內閣資政”和“國務資政”之分,這是該國政府設立的獨特的內閣席位,其地位高於一般內閣大臣。其中,內閣資政專責為新任總理提供指導,起到幫助、輔導新手的作用,首位也是唯一一位內閣資政是前總理李光耀(Lee Kuan Yew)。內閣資政英文名稱叫做“Minister Mentor”,意為“指導部長”。“Mentor”在英語中的意思是“(無經驗之人的)有經驗和可信賴的指導者”。“國務資政”英文名稱叫作“Senior Minister”,其字面意思是“資深部長”,由卸任總理或卸任副總理擔任,如前總理李光耀和吳作棟(Goh Chok Tong)、前副總理信那談比•拉惹勒南(Sinnathamby Rajaratnam)和尚穆根•賈古瑪(Shunmugam Jayakumar)。在新加坡內閣中,“內閣資政”和“國務資政”地位僅在總理(Prime Minister)之下。受中華文化影響較大的緬甸也設有“國務資政”,地位崇高,現任此職的是昂山素季,輿論普遍認為,她就是“事實上的總理”。這些實際上或名義上地位崇高的“資政”顯然都是不能寫成“咨政”的。
⒌從“資政”、“咨政”的辭書收錄和古文獻使用情況、語義內涵來看二詞的合法性與搭配習慣
我國收詞量最大的漢語語文工具書《漢語大詞典》收錄的詞條有“資政”無“咨政”,其他嚴肅的語文辭書也都沒有收錄“咨政”這一詞條。《漢語大詞典》的收詞原則是“古今兼收,源流並重”,卻不收詞條“咨政”,這表明至少在辭書的編纂者的心目中“咨政”自古至今都是不具備合法地位的。“咨政”不具備合法地位,也可以從其用例的數量得到印証。經檢索,我們在總字數超過10億“國學寶典”數據庫獲得了“資政”共有2390個結果,而“咨政”僅有23個結果。“國學寶典”數據庫收錄遠古至民國時代文獻,號稱“全球最大的中國傳統文化檢索引擎”,收錄文獻較為全面。由此可見,“資政”一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十分常用,而“咨政”一詞十分罕用。在23個“咨政”的檢索結果中,其中1個結果出自民國時代的文獻,把“資政院”錯誤地寫成“咨政院”,“咨”字是形近誤字。另有16個結果都不能算作是詞語,如“咨政理”、“咨政德”、“咨政典”等,都是短語,除此之外的4個結果,是作為詞語的“咨政”,但它們無一不是“咨詢政務”的意思,而且都是清代乾隆帝使用的,見於《國朝宮史》、《國朝宮史續編》。為了防止遺漏,我們又花費了一番窮搜博討的功夫,發現最早把“咨政”當作詞使用的是明人楊士奇(1365-1444),他在《送羅學古還清化詩序》一文中說:“學古之大父仲淵翁,洪武中以閭右征,居京師,翁負材具闊略,喜論議,而愛民矜惻之意常溢出言表,郡縣禮為耆老而咨政焉。”說的是郡縣的官員把羅仲淵禮聘為耆老而經常就政務問題向他咨詢,“咨政”即“咨詢政務”。除了出現錯字的用例之外,作為一個詞的“咨政”都是用於表達某人向某人咨詢政務,形式通常是被助者對助人者口頭的咨詢﹔而“資政”大都是用於某一或某些歷史著作、檔案文獻、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某人具有幫助作用,通常是書面的或非物質的材料對他人的幫助﹔“資政”雖然也有口頭上的,但在語義上都是表達助人者向被助者提供幫助。“育人”就是“教育人民”而讓人民直接受惠,語素“育”與“人”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是典型的動賓結構﹔“資政”就是“幫助為政”而讓國政直接受惠,語素“資”與“政”也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也是典型的動賓結構。而“咨政”義為“咨詢政務”,被咨詢的政務問題無法受惠,語素“咨”與“政”不是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嚴格地說,“咨詢政務”是講不通的,“政務”不是人,怎能向它咨詢?這不合邏輯。而這種不合邏輯的詞語又沒有像“救災”、“救火”之類的說法已經被人民群眾廣泛使用而成為約定俗成的說法,獲得了合法地位,被編入了語文辭書。所以“咨政”自古以來就極為罕見,不是約定俗成的說法,不具備合法性。又因為語法結構方面的原因,我們隻能將“資政”與“育人”並舉,但不能將“咨政”與“育人”並舉,即隻能說“資政育人”不能說“咨政育人”。
四、歷史等社會科學作用的准確表達應當是“資政育人”
綜前所述,媒體發布黨和國家領導人講話既有用“資政育人”的,也有用“咨政育人”的,我們認為,隻有“資政育人”才是准確和規范的,而“咨政育人”是不准確和不規范的。理由有:
⒈從“資”與“咨”的語義以及古文獻中“資政”與“咨政”實際用例來看,“資政”的意思是“幫助政務”,是文雅的褒義詞﹔“咨政”的意思是“咨詢為政”,是較為口語化的中性詞。
⒉從使用頻率來看,古文獻中“咨政”雖有使用,但使用頻率極低,其作為一個詞的地位與合法性並未得到一般辭書編纂者的承認﹔“資政”的使用率極高,其作為一個詞的地位與合法性早已得到辭書編纂者的承認。
⒊從大量的文獻用例來看,“資政育人”的“資”都是“幫助”之義而不是“咨詢”之義,因而不可能是“咨”的借字,不能寫成“咨”。
⒋從語義內涵和語法邏輯上來看,隻有“資政”可以與“育人”在一起搭配使用,“咨政”則不具備這一條件。義為“幫助為政”的“資政”與義為“教育人民”的“育人”搭配,無論從語法和邏輯上來看都是十分契合的﹔義為“咨詢政務”的“咨政”無論從語法和邏輯上來看都是完全講不通的。
⒌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常常將“以史鑒今”與“資政育人”連用的情況來看,這顯然是受到《資政通鑒》等書的影響,所以隻能說“資政育人”不能說“咨政育人”。
⒍人們常把“保存史料”與“資政育人”連用的情況來看,這顯然是受到方志“資治、教化、存史”的“六字功用說”的影響,所以隻能說“資政育人”不能說“咨政育人”。
⒎從“咨政育人”的產生來看,這個詞直到2002年7月17日才第一次出現《人民日報》上,顯然是由於一時疏忽所致﹔此前“資政育人”已經較為常用,但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咨政育人”的用例。
⒏從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筆寫下的書面材料來看,我們應該使用“資政育人”。
新中國的歷代主要黨和國家領導人都在歷史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詣。《資治通鑒》總字數達300余萬,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習近平都對此書深有研究。《資政要覽》是著名的“帝王教科書”,也是借鏡古史的產物,至今也仍然具有重要的資政價值。《資政新篇》是借鏡西洋的產物,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系統地主張向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學習的近代化綱領。如果我們沒有忽略以上“三資”的話,就不會再將“資政育人”寫成“咨政育人”,因為,這兩個詞在內涵、用法與合法性諸方面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習近平視史為師,多次強調歷史是“最好的老師”、“最好的教科書”和“最好的清醒劑”,可見他認為歷史的對於人們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幫助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的咨詢作用,即歷史的作用是“資政育人”而不是“咨政育人”。
“咨政育人”這一不恰當的寫法最初源於2002年7月17日《人民日報》的發布,這一開始可能只是一個無心之過,雖屬於偶爾疏忽,但影響巨大。
為此我們建議,今后的出版物一定要採用符合黨和國家領導人本意的准確表達,用“資政育人”而不用“咨政育人”, 確保祖國語言使用的精准,隻有這樣才能更好理解並有效發揮歷史、檔案、非遺等社會科學的作用。
(課題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