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海洋生態損害補償制度及公共治理機制研究——以中國東海為例”開題報告會在寧波大學召開。
浙江省社科聯副主席陳先春、寧波大學校長沈滿洪、寧波大學副校長徐鐵峰分別在開題報告會開幕式上致辭。上海財經大學校長助理、研究生院院長鄭少華,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於法穩,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教授葉屬峰,嘉興學院原科研處處長虞錫君,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寧波大學商學院院長范柏乃出席會議等擔任開題報告會專家。來自寧波大學、浙江理工大學的20余位項目組成員參加本次開題報告會。
會議由專家組組長鄭少華教授主持,項目首席專家沈滿洪教授進行開題匯報,其從“為何研究”-“研究什麼”-“如何研究”-“有何突破”-“成果如何”-“誰來研究”-“如何保障”的邏輯思路分別就項目的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科學問題與研究框架、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重點難點與可能創新、預期目標與可能成果、研究團隊及平台支撐、以及經費預算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論述。其中對總課題和子課題的各部分研究內容進行了重點闡述。
各位專家聽取了項目匯報,並圍繞著東海海洋生態損害補償及公共治理進行詢問與討論,從不同角度發表了意見觀點。
虞錫君教授充分肯定了本課題的研究意義和研究思想。他指出國家海洋局組織實施的908專項曾經對我國近海海洋綜合調查與評價,本課題將研究海洋生態損害的補償制度和治理體制,因此建議本課題在研究過程中與之前的重大研究專項結果有所呼應。虞教授強調,隻有研究問題細化,創新才能有所突出,海洋的生態保護問題要深入細化。於法穩教授指出海洋損害與經濟發展是雙向的關系,目前的研究是針對經濟發展對於海洋的生態損害單向研究,可以在此基礎上嘗試研究海洋損害對經濟的發展影響。此外,於教授還提議可嘗試建立海洋生態經濟指數或海洋生態損害指數等反映不同經濟發展下的海洋生態影響情況。葉屬峰教授從海洋的海水流動性特征說明海洋生態環境的范圍難以界定,從海洋的被動影響特點說明海洋是污染流向的末端,因此在研究海洋生態保護過程中一定要把握陸海統籌的重要性。葉教授從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公共治理、海洋生態系統管理三方面核心理論背景,指出本課題研究重點以及案例的選擇重要性。范柏乃教授重點從公共治理角度指出本課題需要研究的兩大問題,即“為什麼需要治理”和“如何開展治理”。基於治理主體的多元性特征,范教授指出需要從激勵機制、懲罰機制、監督機制、責任追究機制幾方面開展海洋生態損害的公共治理機制研究。最后,鄭少華教授做總結,他肯定了課題的內容和意義,認同前面四位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經與各位專家的認真審議,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該項目的開題並形成主要評審意見如下:
專家們高度認可該項目以東海為案例研究海洋生態損害補償制度及公共治理機制的重要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認為項目的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框架嚴密,研究方法科學,研究重點突出,經費預算合理,依托單位重視。與此同時,專家組希望項目組在加強理論研究的同時更加注重基於案例的政策研究,切實服務於海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沈滿洪教授代表項目組感謝專家組提出的寶貴意見。項目組一定會按照專家組提出的建議繼續完善課題研究內容,高標准完成課題的研究任務。
(課題組供稿)